運動與休閒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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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我國社會變遷與體育發展及本校的轉型與發展,本學院於90年8月正式成立,並將原屬本校教育學院之體育學系(所)、運動競技學系、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調整成立運動與休閒學院,並於95學年度增設運動科學研究所:為提升本院競爭力於101學年度運動競技學系與運動科學研究所整併為「運動競技學系」,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與管理學院餐旅管理研究所整併為「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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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室內綜合球場之使用後評估研究(2006) 吳怡君; Wu, I-Chun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室內綜合球場為師生各項體育活動之主要空間,提供各項體育教學活動、運動代表隊訓練活動以及課餘不同種類的休閒活動空間。本研究之主要目的在於瞭解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室內綜合球場之使用現況以及其體育教學、運動訓練、休閒活動之需求,並圖將研究結果呈現予原始規劃設計者以及場地管理者以弭平設計管理與使用需求之差異;為達研究目的,本研究運用使用後評估(Post Occupancy Evaluation)的方法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室內綜合球場進行現況調查,並針對在此進行之體育教學活動、運動訓練活動以及休閒活動之參與者進行深度訪談以及焦點團體訪談,訪談後整理訪談內容,進行編碼、歸納及分析。 研究結果如下: 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室內綜合球場使用頻繁,老舊不敷使用之設施設備需汰舊換新,原始設計之不足需補以規劃輔助設備,需加強規劃管理機制以維護使用者權益。 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室內綜合球場體育教學資源之提供略顯不足、取得不易。 三、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室內綜合球場運動訓練資訊傳達不易、獨立訓練環境有待加強。 四、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室內綜合球場休閒活動時間空間機會供不應求,無法滿足使用者需求。 五、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室內綜合球場之設置值得正面肯定,但各項服務多限於體育教學時間,課餘時間之運動訓練及休閒活動服務尚屬起步階段,仍有改善空間。 針對以上結果,本研究建議: 一、應汰舊換新各項不堪用之器材設備、添購所需器材設備及增設或開放必要之設施設備。 二、對原始設計之不足應輔以附加設備予以彌補、重新調整加工加以改善、增設增建設施及記取教訓避免重蹈覆轍。 三、對規劃管理機制建議應建立完整的維修保養機制以延長設備器材的使用壽命、加強使用者及管理者教育避免設備器材的損壞、針對既有設施加強管理避免空間浪費、滿足體育教學資源需求、健全運動訓練環境以及改善休閒活動品質。 四、對後續研究建議以量化研究持續瞭解國立臺灣師大室內綜合球場之使用滿意度、對相關體育運動設施進行使用後評估研究及對其他室內綜合球場進行研究加以比較以建立評估準則。Item 臺北市運動中心多功能球場使用後評估之研究(2013) 呂惠玲; Lu, Hui-Ling有鑑於對運動中心觀察以及研究者本身曾擔任運動中心多功能球場活動事件之工作人員時所遇到的問題,本研究以臺北市運動中心多功能球場執行工作者與使用者為研究對象,從使用後評估 (Post-Occupancy Evaluation) 的角度分析臺北市運動中心多功能球場使用者場地空間需求與運動中心實質環境使用之間的落差。研究結果發現: 1. 雖然名為多功能球場,但臺北市運動中心多功能球場卻多傾向單一化使用,並以籃球及羽球為主。 2. 不同運動對場地空間、設備有著不同需求,籃球使用者重視場地空間大小、球場到周邊障礙物的空間是否足夠,而羽球使用者則重視照明設備以及空調設備,但多數運動中心球場照明設備不符合羽球使用者需求,目前僅有北投2F及大安的球場設有羽球專用側燈。 3. 影響臺北市運動中心多功能球場使用行為之主要因素分別為:地區運動人口差異、執行工作者的管理理念、球場場地與球場設施限制。本研究結論:從多功能球場使用者的環境行為與使用後評估分析結果發現,球場實質環境與使用者環境需求之間有落差,多功能球場主要問題在於球場規劃空間過小以及硬體設計不良,造成執行工作者與使用者在使用上面臨不同的問題。Item 都市公園使用後評估之研究―以臺北市青年公園為例(2014) 皮依德; Pi,I-De本研究運用使用後評估之方法,研究目的為評估臺北市青年公園使用者的使用行為、使用需求及使用滿意度的使用情形,另從設計者、管理者與使用者進行訪談,從研究結果發現問題,進而提出未來都市公園之研究、規劃設計及改善建議。總計發放560份,回收有效問卷383份,及5位訪談者內容,研究結果發現:本研究男女性分佈相近,發現青年公園不再是以青少年為主要人口,反而是上班族、家管者為主要使用族群,來此以當地居民居多,另有外縣市人口會偕同家人親戚及朋友同事於假日到青年公園共同活動。整體滿意度以滿意居多。不同人口背景變項在使用行為差異比較結果,教育程度、婚姻狀況及有無子女者在每週次數、使用時段、活動時間、同伴類型、個人收入差異情形,均與個人生活作息及可從事休閒活動時間有關。使用行為在使用需求及使用滿意度之差異分析,在各構面上均有不同程度的顯著差異。然使用需求與使用滿意度雖有顯著正相關,但相關度均偏低,表示部分設施已不能滿足民眾使用現況或無使用必要。其中各項設施在「心理及功能層面及運動設施需求」與「心理及功能層面及運動設施滿意度」的使用需求及使用滿意度均高,賡續維持,「社教設施需求及滿意度」 (如紀念碑、民間劇場、音樂臺、園藝展覽室、生態池) 均低於整體平均值,對此類設施應檢討有無存在必要;設計過程中,設計者、民眾及管理者之間,確有不同理念及需求,惟仍以使用者需求為主,認為管理所受限經費,忽略社教的功能及全面性考量。 針對上述結論,提出以下建議: 一、在實務建議上,加強改善「服務設施」清潔維護及加裝監視器避免安全死角發生意外、多舉辦及有效推廣社教藝文活動、自然生態池的管理方式應定期清理水質並檢測、管理單位加強設施安全維護管理,嚴格取締使用行為不當者、管理者與設計者理念有待整合、公園設計應尊重使用者。二、未來學術研究之建議:延長調查時間為一年,並找出專業人士以質性進行深入訪談;使用後評估法,適用一個建物完成1-3年後即進行評估,若時效過久,比對新舊建物需耗時進行探究;政府發包工程維管只有2年,在品質維修上較難控管,應請管理單位培養專業人才,形成專案處理公共工程,以減少國家資源浪費及無效管理。Item 臺北市運動中心籃球場使用後評估(2016) 吳宏政; Wu, Hung-Jeng本研究是利用使用後評估(Post-Occupancy Evaluation, POE)法與環境行為(Environment Behavior, E-B)模式分析10個行政區的社區運動中心籃球場使用者與環境空間之問題,透過訪談19位各中心工作者與使用者的意見,研究結果發現10座運動中心籃球場,分別在設計上和管理上需要進一步改進的問題。在設計方面,主要有空間重疊(包括場地共用、兩或多場地間的間隔空間過小)、球場週邊緩衝區不足、地板材質不佳(如PU地板)、標線複雜、空調設計不良,以及照明設備不佳等六大問題。而在管理方面,則有場地設施(如地板過滑、標線掉漆、建材老舊等)的維護、盥洗室數量太少,及人力式籃球架的不便等三大項。整體來說,工作者與使用者在環境行為與使用後評估兩方面上的考量點大致相同,只有因角色的差異而提出不同的期望改善項目。本研究未來希望能提供各運動中心管理階層和設計者在未來藍圖規劃修正和管理方面的參考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