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與休閒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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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我國社會變遷與體育發展及本校的轉型與發展,本學院於90年8月正式成立,並將原屬本校教育學院之體育學系(所)、運動競技學系、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調整成立運動與休閒學院,並於95學年度增設運動科學研究所:為提升本院競爭力於101學年度運動競技學系與運動科學研究所整併為「運動競技學系」,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與管理學院餐旅管理研究所整併為「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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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間業者經營臺北市立國民小學游泳池困境之探討
    (2010) 林裕涵; Yu-Han Lin
    本研究旨在瞭解民間業者經營臺北市立國民小學游泳池之現況,並探討委外經營後產生之問題並提出解決策略。本研究以2009年8月至2010年7月,經營臺北市國民小學游泳池之5位負責人為研究對象,採取半結構式訪談(semi-structured interview)方式進行調查,綜整研究發現所得結論如下: 一、民間業者經營之國小游泳池共同的優勢為溫水且泳池大小及深度適合游泳教學;但多數學校游泳池並沒有相關附屬設施,且因少子化及臺北市國小落實游泳教學以及面臨公私立游泳池及運動中心之競爭,營運辛苦。 二、民間業者經營期間主要面臨問題:(一)學校對委外經營的觀念不足;(二)契約內容不明確;(三)相關法令未臻完善;(四)主管機關未建立審核制度、學校游泳池委外市場飽和;(五)游泳池出入口不獨立、設施不夠多元、硬體設施品質不佳;(六)教育局要求開設暑期游泳訓練班,壓縮業者獲利空間。 三、民間業者經營困境之解決策略:(一)校方建立委外經營之共識,並將業者視為合作夥伴,積極協助解決困難;(二)地方稅款由臺北市政府全額負擔,並通過立法提供民間業者申請相關經費補助;(三)教育局建立學校委外審核、追蹤制度或採包裹式(游泳池加體育館、停車場)委由民間業者經營運動場館;(四)教育局採開放態度辦理暑期游泳訓練班。 基於以上結論,建議學校在新建或是整建游泳池前,評估適合對外開放營運的因素,以符合市場需求性,增加民間業者參與經營的誘因。除此之外,在民間業者的人力及財力許可之下,不妨可在相同條件之地區人口數、人口密度及學校游泳池條件下,同時經營數所學校游泳池,以降低營運成本,擴大其經濟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