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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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設立於民國五十七年八月。民國三十五年本校成立時,即在教育系內成立心理實驗室。四十七年教育系成立心理學組,並將心理實驗室擴充為心理實驗中心。五十七年正式成立教育心理學系。六十九年在進修部成立教育心理學系,分設輔導組和特教組,為中小學教師提供進修機會。六十八年教育部鑑於各級學校輔導工作之日益重要,乃准以教育心理學系現有師資及設備為基礎,成立輔導研究所碩士班。民國七十六年更奉准成立博士班,培育高級輔導人員,同年將系(所)名稱更改為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所),並簡稱為心輔系(所)。民國八十三年,因應新大學法頒佈,將系所名稱合一,統稱為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簡稱為心輔系)。

本校校區可分為本部(包括教育學院、文學院、藝術學院)及分部(理學院)。本系位於本部教育學院大樓五、六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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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兒對道德事件之情緒歸因解釋能力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學系, 2014-06-??) 周育如; Yu-JuChou
    本研究探討學齡前幼兒的道德情緒歸因解釋能力,並呈現以此變項進行的研究為幼兒道德推理領域帶來的新發現。以77名6歲幼兒為對象,透過道德推理作業之個別訪談及父母問卷,探討道德認知和道德情緒的關係、情緒歸因解釋的情境差異與個人反應傾向,以及父母教養對情緒歸因解釋能力的影響。主要發現有三:(1)較之傳統上採用的道德判斷推哩,以情緒歸因解釋能力為認知變項時,幼兒道德推理與道德情緒間呈現合邏輯的對應關係;(2)幼兒情緒歸因解釋之道德推理層次較低,但其反應因道德情境而異,且各情境知道得情緒與情緒歸因解釋傾向間有正向關聯;(3)父母在幼兒犯錯時採取溫和說理的方式並對幼兒犯錯表達哀傷反應者,幼兒的道德情緒歸因解釋能力較佳。根據研究結果並提出未來幼兒道德推理研究及道德教育上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