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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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系創於民國35年,是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創校初期七系之一,迄今將屆七十年,期間組織與課程歷經變動,目前採行一系兩所之制運作。

教育學系創設之初,學制上只設大學部五年制學士班(含實習一年),招收本地生,之後增班並收海外僑生,主要來自港澳韓馬等地。另先後設有一年制及三年制教育專修科,自50年起增設夜間部六年制(含實習)學士班,至68年師範教育法公布實施後,改辦進修部三年制及四年制學師班招收現職教師,直至七十年代末。

至於研究所,民國44年單獨設立教育研究所碩士班,61年增設博士班,並開辦暑期教師碩士四十學分班。

民國76年配合學校行政組調整,系所合一。83年以後,再配合大學法修正,更名為教育學系,分設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另開辦暑期、夜間及週末等教育行政及學校行政碩士在職專班。為因應學術日趨分化專精,92年先行設立教育政策與行政研究所碩士班,98年再設立課程與教學研究所碩、博士班。為有效整合人力物力資源,自100年起推動「系所合一、一系二所」政策,系所務順利運作迄今。

本學系與教育研究所位址數經遷移,初創時,教育學系設於本部校區。後與研究所分設於圖書館校區舊圖書館兩側(今博愛大樓)。後教育系遷入舊教育大樓(今進修推廣學院),而教育研究所則於61年遷入公館校區研究大樓三樓(今數學系館)。77年新教育學院大樓落成,教育系及教育研究所一併遷入三、八、九樓。

本系所教師專長涵蓋教育哲學、教育史、教育社會學、教育行政、教育政策、課程與教學等主要領域,歷來學術表現傑出。早期有田培林、楊亮功、劉季洪、黃建中、王文俊、林本、余書麟、孫亢曾等名師執教。之後獲教育部學術獎者有程石泉、伍振鷟、黃政傑、楊深坑等諸師,兩度獲教育部國家講座者為楊深坑教授。另獲國科會傑出獎者有歐陽教、簡茂發、謝文全、楊深坑等諸師。另有賈馥茗、伍振鷟、歐陽教、謝文全、吳清基及簡茂發諸師,先後獲聘為名譽教授。有關行政服務上,郭為藩、林清江及吳清基三師先後擔任教育部部長,而系友多人歷任教育部司處長或地方教育廳、局、處首長,或擔任大專院校或中小學校長、主任。

至於本系所整體表現,據英國高等教育調查機構QS公司公布「全球大學30個學科領域排名」,本校102年時教育學科排名首度獲評為第50名,103年晉升至42名,104年更躍升至22名,成績備受國際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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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本位創新經營之研究
    (2005) 陳今珍
    本研究在探討如何運作學校本位經營機制促進校務創新經營的可行性、必要性、具體辦法、配套措施。採用理論性、實證性、實用性的研究策略,透過實境進行個案研究以了解學校在學校本位經營理念及專案配合下可實施的行政組織模式,課程與教學的彈性設計,環境教育的彈性規劃。在個案研究的架構下亦配合晤談方式多方蒐集資料以增進問題的深度、廣度。晤談的對象除研究者服務的新興國中教師、家長、行政人員,亦與當初推動『臥虎藏龍』專案的教育局科長、股長以了解學校本位經營機制下,人事經費、課程、教材、評量鬆綁的合理空間,給學校自主的彈性底限,整個研究設計除參考學理的基礎外,更配合學校的現況作修正和調整。 學校創新經營在國內尚屬起步階段,大部分學校對於創新尚未能明確掌握其精神所在,因而以一所學校進行研究,較有助於深入了解參與者的獨特經驗。本研究以校務創新經營方案為課題,深受學校特殊情境及文化之影響,呈現教育現象的獨特性,研究發展所獲得的結論如下: 一、 國內推動學校本位經營有其可行性 以學校本位來推動創新經營符合當前教改的趨勢,提供學校更多彈性的空間,發揮學校辦學特色。 二、 經費和課程的自主促進賦權領域 預算、人事、課程的彈性開放增進教職員工的參與感,發揮教師專業自主權,有助於士氣提升及向心力。 三、 學校本位創新經營面臨法規不全及學校組織貫性的阻礙 國內有關人事,會計法規尚未完全鬆綁,教師傳統守舊觀念生態仍然存在,阻礙創新經營的推動。 四、 學校本位創新經營需要實施策略及辦法 透過各項行動策略及創定各項辦法方能有效去推動創新經營。 五、 推動學校本位創新經營可以提升學校效能 依據本研究的文獻探討,晤談心得或個案研究可以驗證推動學校本位創新經營、可以促進學校願景的實現,發展學校特色,維護教師專業自主權,提昇教師士氣,擴大參與,激發學生潛能,更因而發揮學校經營機制的彈性,達到提昇學校效能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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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越迷霧——在國中教師會運作中實踐教師專業自主
    (2013) 李莉貞
    本研究旨在回溯我的國中教師會會長經驗,乘著敘事探究的羽翼,依據Lieblich等人所提出的「類別-內容」分析模式,重現學校教師會會長處於「學校教師會運作」、「維護教師專業自主」、「參與學校本位經營」三層面交集處的故事,再從其中探討並歸結出學校教師會所實踐的教師專業自主意涵。 書寫故事以前,自己的學校教師會會長經驗,停留在「忙、盲、茫」的層次,經由自我敘說及兩位研究參與者的相互敘說,找到在學校教師會運作部分,自己促成了會務微改革的勞役均分與分權,營造合作共事的團隊;在維護教師專業自主部分,發現專業的內涵含括:「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反省實踐」、「進修成長」、「全人發展」、「公民意識」六個要素;在學校本位經營部分,體會到學校認同意識的重要性,及需去除教師冷漠文化的必要性。 研究文本的生成,重寫出學校教師會及我個人教職生涯的雙重意義,在敘事探究後,學校教師會會長的經驗從薛西弗斯的巨石,化為我手中的一顆「專業雷達」,解答了我當老師以來的種種難題和疑惑,也提供我看待未來教職生涯發展的可能性。最後,以學校教師會局內人的親身體驗,提出呼籲:臺灣獨有的學校教師會存在有其價值,可轉型為專業組織,但不宜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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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用學校本位經營機制推動教學創新之探討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 2002-09-??) 林生傳; 李新民; 廖仁智
    學校本位經營此一改革措施,乃是將與學校經營有關的決策權力下放給教師、家長和其他學校層級人士,期能透過行政系統的改造革新來進一步導引出教學系統的創新精進。所以,學校本位經營如果能精心設計善予運用,進而在教學上發揮積極正向的功能,則將是我國教學創新努力的契機。在我國大力推動學校本位教育改革之初始階段,本研究旨在探討如何利用學校本位經營的機制嘗試創新教學,以提高教育品質。為達成上述目的,本研究採取文獻分析、問卷調查、座談會商等研究方法。研究結果顯示:利用學校本位經營推動創新教學具有相當可能性,學校本位經營在原本單純的權力下放設計之外,如果納入情勢分析願景塑造、參與結構、人力再造、激勵導引、評鑑監控等運作策略可提供學校推動創新教學的利基礎。在此有利基礎下,搭配妥善的配套措施,學校可嘗試發展各種學校本位的教學創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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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中小學校務發展計畫之研究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 2001-07-??) 許添明; 許瑞津
    世界各國已逐漸重視校務發展計畫的擬訂與實施,不僅因為該計畫提供學校成員作計畫、決定、與資源分配的依據,還可以有效監督與評量學校整體表現與改善計畫的實施成效,而且是上級政府績效責任架構的基礎與政策銜接的媒介,因此,各國政府無不卯足全力,協助國民中小學擬訂周詳可行的校務發展計畫。我國雖自民國77年起,也開始要求學校擬訂校務發展計畫,但可惜都停留在經費的審核與撥款的依據,而不在整體改善學校的運作與績效。有鑑於我國過去經驗,再參酌英國與澳洲維多利亞省校務發展計畫的內容與做法,本論文試圖以文獻分析與焦點團體訪談方式,找出適合我國的校務發展計畫內容與作法。我們的結論是理想的校務發展計畫應包含五項主要內容:1.學校願景;2.學校現況;3.學校目標;4.優先行動方案;5.行為規範,而這些內容都必須以有效提升學生學習為核心;本論文也建議校務發計畫應納入責任績效制度架構,才不致形同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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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用學校本位經營機制推動教學創新之探討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 2002-09-??) 林生傳; 李新民; 廖仁智
    學校本位經營此一改革措施,乃是將與學校經營有關的決策權力下放給教師、家長和其他學校層級人士,期能透過行政系統的改造革新來進一步導引出教學系統的創新精進。所以,學校本位經營如果能精心設計善予運用,進而在教學上發揮積極正向的功能,則將是我國教學創新努力的契機。在我國大力推動學校本位教育改革之初始階段,本研究旨在探討如何利用學校本位經營的機制嘗試創新教學,以提高教育品質。為達成上述目的,本研究採取文獻分析、問卷調查、座談會商等研究方法。研究結果顯示:利用學校本位經營推動創新教學具有相當可能性,學校本位經營在原本單純的權力下放設計之外,如果納入情勢分析願景塑造、參與結構、人力再造、激勵導引、評鑑監控等運作策略可提供學校推動創新教學的利基礎。在此有利基礎下,搭配妥善的配套措施,學校可嘗試發展各種學校本位的教學創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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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中小學校務發展計畫之研究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 2001-07-??) 許添明; 許瑞津
    世界各國已逐漸重視校務發展計畫的擬訂與實施,不僅因為該計畫提供學校成員作計畫、決定、與資源分配的依據,還可以有效監督與評量學校整體表現與改善計畫的實施成效,而且是上級政府績效責任架構的基礎與政策銜接的媒介,因此,各國政府無不卯足全力,協助國民中小學擬訂周詳可行的校務發展計畫。我國雖自民國77年起,也開始要求學校擬訂校務發展計畫,但可惜都停留在經費的審核與撥款的依據,而不在整體改善學校的運作與績效。有鑑於我國過去經驗,再參酌英國與澳洲維多利亞省校務發展計畫的內容與做法,本論文試圖以文獻分析與焦點團體訪談方式,找出適合我國的校務發展計畫內容與作法。我們的結論是理想的校務發展計畫應包含五項主要內容:1.學校願景;2.學校現況;3.學校目標;4.優先行動方案;5.行為規範,而這些內容都必須以有效提升學生學習為核心;本論文也建議校務發計畫應納入責任績效制度架構,才不致形同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