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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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系創於民國35年,是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創校初期七系之一,迄今將屆七十年,期間組織與課程歷經變動,目前採行一系兩所之制運作。

教育學系創設之初,學制上只設大學部五年制學士班(含實習一年),招收本地生,之後增班並收海外僑生,主要來自港澳韓馬等地。另先後設有一年制及三年制教育專修科,自50年起增設夜間部六年制(含實習)學士班,至68年師範教育法公布實施後,改辦進修部三年制及四年制學師班招收現職教師,直至七十年代末。

至於研究所,民國44年單獨設立教育研究所碩士班,61年增設博士班,並開辦暑期教師碩士四十學分班。

民國76年配合學校行政組調整,系所合一。83年以後,再配合大學法修正,更名為教育學系,分設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另開辦暑期、夜間及週末等教育行政及學校行政碩士在職專班。為因應學術日趨分化專精,92年先行設立教育政策與行政研究所碩士班,98年再設立課程與教學研究所碩、博士班。為有效整合人力物力資源,自100年起推動「系所合一、一系二所」政策,系所務順利運作迄今。

本學系與教育研究所位址數經遷移,初創時,教育學系設於本部校區。後與研究所分設於圖書館校區舊圖書館兩側(今博愛大樓)。後教育系遷入舊教育大樓(今進修推廣學院),而教育研究所則於61年遷入公館校區研究大樓三樓(今數學系館)。77年新教育學院大樓落成,教育系及教育研究所一併遷入三、八、九樓。

本系所教師專長涵蓋教育哲學、教育史、教育社會學、教育行政、教育政策、課程與教學等主要領域,歷來學術表現傑出。早期有田培林、楊亮功、劉季洪、黃建中、王文俊、林本、余書麟、孫亢曾等名師執教。之後獲教育部學術獎者有程石泉、伍振鷟、黃政傑、楊深坑等諸師,兩度獲教育部國家講座者為楊深坑教授。另獲國科會傑出獎者有歐陽教、簡茂發、謝文全、楊深坑等諸師。另有賈馥茗、伍振鷟、歐陽教、謝文全、吳清基及簡茂發諸師,先後獲聘為名譽教授。有關行政服務上,郭為藩、林清江及吳清基三師先後擔任教育部部長,而系友多人歷任教育部司處長或地方教育廳、局、處首長,或擔任大專院校或中小學校長、主任。

至於本系所整體表現,據英國高等教育調查機構QS公司公布「全球大學30個學科領域排名」,本校102年時教育學科排名首度獲評為第50名,103年晉升至42名,104年更躍升至22名,成績備受國際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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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ristotle幸福論觀點下的致福之道與幸福的脆弱性─幸福、運氣與品德教育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 2016-06-??) 陳伊琳; Yi-Lin Chen
    一般同意教育應該協助受教者過幸福的生活。其中涉及的概念性問題—幸福是什麼有待釐清,而方法問題—教育如何促成受教者幸福則需要詳細論述。尤其面對近來其他學術領域對幸福議題的研究熱潮,教育界有必要重新檢視「幸福」概念,亟思教育促成受教者幸福的可為之道。本文從Aristotle幸福論觀點切入,彰顯影響幸福的兩股力量:一方面說明「修德」與「行德」為「致福」的必要條件,對於德行潛能上未受損傷的人而言,人人皆可透過努力而追求幸福;另一方面必須承認幸福無法完全自外於命運之輪的影響力,各式運氣因子涉入個體品德形塑(修德)與德行展現(行德)過程中,這凸顯個體在致福過程中,因運氣介入而顯現的脆弱性。當代品德教育致力於「德行陶養」可視為幸福論意義上的協助受教者的致福之道。惟教育面對各式運氣因子作用力的無力處尚待給予平衡性的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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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Harman與J. Doris社會心理學情境論與德行倫理學的品格辯論及其對品格教育的啟示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 2011-06-??) 陳伊琳
    近來備受討論的品格辯論與品格教育密切相關,因為受到社會心理學情境論的實驗結果所啓發的一派哲學家試圖挑戰Aristotle的品格觀,而後者正是當代品格教育主要的哲學基礎。面對情境論的挑戰,致力維護Aristotle品格觀的德行倫理學家表示,情境論所操弄的行為主義式的品格觀是有問題的,在完全以外顯行為與跨情境的行為一致性做為觀察重點,卻忽視行動者內在道德心理的情況下,它非但無法適當反映,遑論測試Aristotle整體論式的品格觀,甚至有誤將品格特質化約成行為的氣質性傾向之虞'因而扭曲品格的本質。儘管情境論的挑戰並未成功,但它對品格教育至少有如下五點啓示,包括:一、品格教育需關照(道德)品格的完整內涵--外顯行為與內在道德心理;二、基本歸因偏誤彰顯品格特質歸因與評量的難度與複雜性;三、完整的品格特質的罕見性促使我們反省品格特質歸因與評量的適當用詞;四、情境因素微妙的行為影響力有助於解釋道德現象及改善道德行動;五、情境管理與品格建構應被視為促成道德行為的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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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行一體說對於品格教育的啟示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 2013-12-??) 陳伊琳; Yi-Lin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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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要求個人為品格負責嗎?道德運氣對於個體品格責任的挑戰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 2013-09-??) 陳伊琳; Yi-Lin Chen
    道德品格的建構向來被視為個體的責任,但在主體有意識地選擇成為什麼樣子的人以前,其道德品格似已受習慣養成、道德教養的影響,而大致成形。就此而言,我們如何能夠主張個體應為自身的道德品格負責?究竟在何種程度上,個體可為自身的道德品格承擔責任?本文即以「道德運氣」這個概念來指稱諸如外在環境、道德教養、個人稟賦等對道德品格的型塑具有實質影響力,但卻屬於個人自主控制能力以外的因素。道德運氣對於「品格建構之個體責任」的挑戰,當有助於釐清個體可為自身的道德品格負責的真正意涵與限度。明確而言,品格的建構既非為主體所能全然掌控,也非絲毫不受任何條件所圍限;品格建構本質上就是一種協同合作的事業,無法由主體單獨完成。最後,透過Aristotle關於自主性與責任的發展l生觀點,可明確說明個體是如何擔負起品格建構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