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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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院  
  日期 名稱 日期 學程名稱
學士班 四十四年六月設立 教育學院 四十四年八月設立 童子軍教育專修科(44-58)
Department of Scouting Education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副學士
英文學位名稱:Associate Bachelor of Education
    五十七年八月改制 公民訓育學系
Department(Graduate Institute) of Civic Education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 學士
英文學位名稱:Bachelor of Education
簡 稱:B.Ed.
    七十八年八月更改英文系名 公民訓育學系
Department(Graduate Institute) of Civic and Moral Education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 學士
英文學位名稱:Bachelor of Education
簡 稱:B.Ed
    九十一年八月更名採行系所合一 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Department of Civic Education and Leadership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 學士
英文學位名稱:Bachelor of Education
簡 稱:B.Ed.
碩士班     七十九年八月設立 成立碩士班
Graduate Institute of Civic and Moral Education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 碩士
英文學位名稱:Master of Education
簡 稱:M.Ed.
博士班     八十九年八月設立 成立博士班
Graduate Institute of Civic and Moral Education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 博士
英文學位名稱:Doctor of Philosophy 
簡 稱:Ph.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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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權教育融入九年一貫課程之研究-以國中社會學習領域為範疇
    (2005) 黃佩貞; Huang-Pei-Chen
    本研究旨在透過教師教學歷程的描述,了解國民中學社會學習領域教師從實際教學歷程中,所詮釋呈現出來的人權教育教學面貌以及所遭遇的困難與挑戰,並進一步分析國中學生在人權教育的教學過程中,對於人權認知、態度及行為的轉變,探究學生與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所獲得的成長。期望研究結果有助於教育行政機關、學校行政單位了解教師現況,以提升人權教育實施之成效。 為了達到上述的研究目的,研究者採取質性個案研究方式,但參與的個案教師比較特殊,乃是研究者自己,因此在性質上,係為「觀察者」即「參與者」之個案研究,透過教室的參與觀察,以研究者為研究個案,進行「完全參與」的觀察;在經過相關文獻的蒐集、整理與分析後,配合九年一貫課程內容及人權議題之教學目標,依據學生的認知發展,設計單元教學計畫,實際運用於教學情境,並採用「文獻分析」、「觀察」、「訪談」以及「三角檢核」等方法蒐集分析資料,藉由教學活動後的學生回饋,提供研究者省思與修正的機會,進而評估整個研究執行的成效、促進教師專業成長。 本研究共分為六章。第一章為緒論,第二章為文獻探討,第三章為研究設計與實施,第四章為課程發展與教學歷程,第五章為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第六章為結論、建議與研究者的省思。本研究有下列幾項主要發現: 一 國中人權教育最適合從基礎紮根,在九年一貫社會學習領域一年級課程中進行融入。 二 課程規劃宜以學生為中心,顧及學生的需求,重視學生的生活經驗,並從實踐中體驗人權的意義,將課程導向省思與實踐。 三 人權教育課程設計在國中階段適合以融入式的方式推廣實踐,將人權教育課程,融入現有社會學習領域課程教材中。 四 在學校的教學歷程當中,實施人權教育所遭遇到的困難主要有研究者個人、教師同儕、學生、學校行政與時間等問題。 五 人權教育實施困境必須藉助於教師、學校、教育主管機關三方面攜手合作,才能解決。 六 人權教育教學實施後對學生的影響有班級常規的改善、尊重包容與關懷別人以及師生關係的改善等。 七 學生對人權教育課程大多有正向的回饋,表示非常喜歡這類課程,尤其是活動式課程,也願意將課堂所學的觀念落實在實際生活中。 最後根據研究結果,本研究對學校行政單位、教育主管機關、將來從事人權教育教學的教師以及後續相關研究提出具體的參考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