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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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歷史學系

本系的前身為台灣省立師範學院史地學系,成立於民國35年,另設有三年制史地專修科一班,系主任兼掌科主任一職。民國38年,史地專修科第一屆學生結業,該科停止招生。民國44年,本校由台灣省立師範學院改制為師範大學,史地學系屬文學院。

 

民國51年,史地學系擴充為歷史學系和地理學系,仍隸屬文學院。歷史學系獨立之後,以事屬初創,頗費經營。幸首任系主任朱雲影教授多方擘劃,方漸就緒。民國54年夏,朱教授以事繁辭主任職,繼由戴玄之教授接任系主任。民國56年7月1日,台灣省立師範大學改制為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仍隸屬文學院。58年,系主任戴玄之教授赴南洋大學講學,由朱雲影教授代理主任職。翌年8月,李符桐教授出掌系務。民國65年8月,王家儉教授接任系主任,68年夏,王教授赴美國哈佛大學進修,系主任職務由歷史研究所所長張朋園教授代理。69年2月,張教授接掌系篆,旋於同年8月赴美講學,系主任職務乃由文學院院長李國祁教授兼任。70年2月,郭為藩校長聘請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林明德教授出任本系主任,迄75年7月期滿離職為止。同年8月,繼由鄧元忠教授出任系主任。81年5月,系務會議依據本系主任選薦辦法,推選王仲孚教授為系主任,呈梁尚勇校長核定,於同年8月1日就任。民國84年8月以來,由鄭瑞明教授、吳文星教授、廖隆盛教授、林麗月教授、陳豐祥教授、陳登武教授、陳秀鳳副教授相繼接掌系務,105年8月起,由陳惠芬教授接任系主任迄今。

  

本系在歷屆主任領導經營下,對師資之選聘均極為慎重,積極提倡學術研究風氣,並力求圖書、設備之擴充,因而系務得以蒸蒸日上。目前本系有專兼任教師30餘位,除教學研究之外,另定期舉行研討會,討論有關教學及研究心得。本系現典藏有圖書雜誌6萬餘冊,其他各國歷史掛圖、錄影帶、幻燈片、照相機、幻燈機、投影機、打字機、顯像機、錄放影機、擴音機、錄音機、螢幕、膠裝機、電腦、掃描器等教學設備亦日漸充實。近年來因科技日趨發達,電腦、網際網路等愈形重要,本系乃架設歷史學系系站,希望能與各區人士互相交流(http://www.his.ntnu.edu.tw/main.php)。歷屆畢業系友均能卓然自立,或執教鞭、或任教務、或掌校政,孜孜不懈為國家社會服務。此外,獲得碩士或博士而執教於國內外大學及在各學術機構擔任研究工作者不僅為數可觀,表現亦極為優異。

二、歷史學系碩、博士班

鑒於國內學術發展之需要,本校於民國59年8月成立歷史研究所。初僅設碩士班。創所之初,一切因陋就簡,幸經歷任所長及多位師長之奔走擘劃,刻苦經營,終能開物成務,奠下今日發展的基礎。首任所長為朱雲影教授,民國60年8月李國祁教授繼任所長,極力延攬著名學者至本所任教,並嚴格要求訓練學生專業研究之能力,對本所師資之充實及研究生素質之提昇有重要貢獻。民國66年2月張朋園教授接任所長,一本延攬名師、提昇學生研究能力之政策,對本所紮實學風之蔚成有重要影響。隨著研究成果的累積,師資的充實,學術水準逐年提高,並衡諸國內學術發展的需要,於民國66年8月增設博士班,對本所學術水準之提昇及發展有重大助力。69年2月,張朋園教授兼掌所系,此後所長由系主任兼任遂為定制。85年起實行系所合一制,直迄於今。在歷任所長的經營之下,繼續致力於海內外優良師資之延聘、碩博士班課程之充實及研究水準之提升,本所因能保持優良學風,日益求進。

 

本所成立之初,即與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歷史語言研究所、經濟研究所合作,聘請該院研究員至本所開課並指導學生論文。此外,又聘請國外著名學者來任客座教授,師資陣容極為堅強。研究及教學重心偏重於中國近現代史、社會經濟史,近年在台灣史研究方面,亦有長足進展。另外,在學術研究上,特重史學與各科間之科際整合,在國內各史學研究所間,以開課新穎、訓練嚴格而著稱。為擴大研究生見識,本所經常聘請國內外學者蒞所專題演講。本所碩士班修業限制二年至四年,至少須修滿28學分,其中必修課程四學分;博士班修業年限二至七年,必須修滿20學分。攻讀碩士者,須具備外國語文能力至少一種;攻讀博士者,須具備至少兩種,經考試及格認可,且兩種學位均須撰寫畢業論文。故歷年來本所畢業論文學術品質皆甚優良,在國內、外風評甚佳。

  

此外,配合本校進修推廣部之發展,為提升中等學校歷史教師教學品質,本系曾於民國67年7月開辦暑期四十學分班。繼又於民國82年9月開設週末四十學分班。民國92年7月,開辦在職進修碩士班課程歷史科學分進修班。民國88年7月,本系為加強中學教學專業知能與實務之研究,提供中學歷史教師進修學位管道,特開設暑期教學碩士班,現任歷史教師通過招生考試入學,修業年限二至四個暑期,通過論文口試後授予碩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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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麗時代設館修史制度研究-兼論其與中國修史制度之關係
    (2007) 李鳳圭; Lee Bong-Gyu
    高麗時代史館制度的沿革和發展,大致可分為前後二期。前期是從國初仿唐制而設史館,宋興而由仿唐制改仿宋制,直至忠烈王三十四年(1308),共計有三百九十年的沿革發展。後期是從忠烈王三十四年受元朝的影響,忠宣王倂於文翰署爲藝文春秋館,之後又分而復倂,凡是改館名有五次之外,史館編制、史官之制,皆有屢次變革,至恭讓王四年亡國(1392),共計有八十五年的沿革發展。 高麗前期的史館制度,自國初仿唐制而設史館,宋興而由仿唐制改仿宋制,而後以「多相監修」,「修撰官」專掌修國史、實錄,成為定制。可以說是因時取長補短,盡併、精簡的史館制度,這也是高麗前期史館制度的特色。 高麗後期史館制度的變革,自忠烈王三十四年(1308)忠宣王仿元代翰林兼國史院,將以史館及文翰署(翰林院)合併為藝文春秋館,並改史館的編制。之後又分而復倂,除恭愍王五年至十年間(1356-1361)復稱史館外,其餘以史館改稱為春秋館。而且到朝鮮時代沿高麗之舊,仍以春秋館為史館之名。 高麗時代史官職權之演變,高麗初設「修國史」、「同修國史」時,如同宋制是為專撰史之職,而後制定以二品以上官為兼任,或為宰輔、宰相所奪,就形成猶如唐代多相監修之制。而其職掌也改變為監督史館修史工作,而不與修撰之事。大致在明宗時,以宰相兼任「監修國史」、「修國史」、「同修國史」,以多相監修,成為定制。因而《高麗史‧百官志》「春秋館」條記載:「監修國史,侍中兼之。修國史、同修國史,二品以上兼之。」是為高麗仁宗以後,到明宗朝時,成為定制的史官制度。而此「多相監修」,則是高麗史館制度的特色之一。 高麗自顯宗四年(1013)分史館官員與專撰史官員之後,「史館修撰官」依舊是史館常職的史官,沒有新命則與修史無涉;「國史修撰官」、「實錄編修官」則是專撰史之職,事畢即停,兩者因職責系統不同,實不可混淆。並且從仁宗以後,國史、實錄則是由「國史修撰官」、「實錄編修官」掌其事。而此則是高麗史館制度的另一特色。但到高宗時,已不稱「編修官」,而稱「修撰官」。從此以後,高麗前期的史館制度中,不復見「編修官」之名,無論是修國史、實錄,皆稱「修撰官」。因而《高麗史‧百官志》「春秋館」條所載「脩撰官」,就是以專撰史史官之「脩撰官」、史館史官之「史館脩撰官」的通稱,在高麗高宗時,成為定制的制度。 高麗時代史官制度的沿革,大致可分三階段。第一階段是太祖二年(919)仿唐制而設史館以來的史官之制。第二階段是從顯宗四年起(1013),由仿唐制改仿宋制以後的史官之制。第三階段是忠烈王三十四年(1308),忠宣王倂於文翰署(翰林院)爲藝文春秋館之後的史官之制。其中,第一和第二階段屬於前期史官制度之沿革,第三階段屬於後期史官制度之沿革。 史館之外,另有專職史官,即起居注、起居郎、起居舍人,自成宗時置隸屬於門下、中書(內史)兩省,與史館史官並立,行使記注之權。自此以後,終高麗之世,大體相沿不變。 高麗自國初設館修史以來,官修史著種類甚多,有起居注、史草、日曆、實錄、國史。其他尚有編年體史書、典禮、譜系等史著,其成果頗有可觀。而且高麗時代史書的藏管,為史籍之完善保管,除封存史館史庫之外,為避免兵燹之災,另設置史庫藏管。然而,高麗時代設館修史制度,未必能盡善盡美,難免衍生若干流弊。 比較特別的是,高麗後期與元朝的關係密切,高麗的修史中,也有與元朝有關的史書。元朝的國史院向高麗索取有不少的史籍,同時高麗也曾修《元世祖事跡》此外,高麗所修成的史書也有送給元朝。元代修《遼史》不僅索取高麗史著,同時元朝和高麗的史學交往非常頻繁,互相提高史學的水準。 高麗時代修史制度中的一些弊端。不過高麗自設館以來,官修完成各類史著。這不僅是史書體裁上的進步,史著修撰方法、史學理論等,各方面提提高史學水準。因而固然留意這些弊端,但更要注意,高麗時代設館修史制度對當代和後世史學發展的基礎,及其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