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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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藝術學院(以下簡稱本院)成立於民國71年8月(1982年8月),將原文學院美術學系、音樂學系,與工藝教育學系合併為藝術學院。87學年度,工藝教育學系(科技應用與人力發展學系)改隸科技學院,本院其後陸續增設設計研究所、民族音樂研究所、表演藝術研究所、藝術史研究所、視覺設計學系。96學年度,音樂學系、民族音樂研究所及表演藝術研究所合併改制為「音樂學院」,本院成為以視覺藝術創作、研究為主體之教育單位。101學年度將視覺設計學系學士班﹑工業教育學系學士班-室內設計組及設計研究所整併為設計學系,本院即由美術學系、設計學系及藝術史研究所等三大系所組成。

美術學系始創於民國36年,當時為本校前身「臺灣省立師範學院」所設置的三年制美勞圖畫專修科,民國37年擴編為藝術系,民國56年藝術系改隸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並更名為美術學系,為國內歷史最為悠久之高等美術學府,多位早期國畫或西畫大師皆任教於此;美術系館內有設備完善之德群畫廊、專業教室、豐富藏書之圖書室及歐洲進口大型石膏像及其他各項教學設備。

設計學系學士班課程以「多元化」之教學規劃,碩博士班課程為設計高度實務應用,以「創作導向」作為研究模式,導入管理、企劃、行銷、政策等高階設計整合性課程。空間設有整合與創新設計、圖像與設計心理、影音剪輯等各類實驗室,並附有多種高階新穎之設備。系級中心-「文化創藝產學中心」為提升本校文創產業的競爭優勢,提供美學經濟加值之專業服務。

藝術史研究所成立於97學年度,設有西方藝術史及東方藝術史等兩組專業,西方藝術史組課程,涵蓋十五至二十一世紀西方繪畫、建築與工藝等藝術;東方藝術史組,包含書畫與視覺文化、工藝與建築、亞洲藝術與交流、台灣藝術等四大領域。購置Gernot Prunner Library所藏豐富的圖書,及各類藝術圖書,為國內擁有最豐厚的亞洲藝術史以及西方近代藝術史研究圖書資源的學術機構之一。

各領域課程

科系 學士班 碩士班 博士班 在職專班
美術學系 -國畫組
-西畫組
-藝術產業學分學程
-國畫組
-西畫組
-美術教育與美術行政組
-美術理論組
-美術創作理論組
-水墨畫
-繪畫
-文物保存維護科技
-美術教育與美術行政暨管理組
-美術理論組(含新媒體科技藝術)
-藝術行政暨管理班
-美術創作班
-國畫組
-西畫組
設計學系 -視覺設計組
-產品設計組
-生態藝術與科普傳播學分學程
-室內設計學分學程
-視覺與媒體設計組
-產品與服務設計組
-不分組 -設計創作班
藝術史研究所 -東方藝術史組
-西方藝術史組

院級特色中心及展場

98年12月在教育部及校方支持補助下成立院級中心-「文物保存維護研究發展中心」,具有全國頂尖的現代化修復設備,置具完整功能之修復室與教學空間,培育本校優秀之文物修復與研究人才。為推展版畫藝術,103年10月本校廖修平講座教授捐贈成立院級「國際版畫中心」,提升臺灣版畫藝術在國際能見度及專業交流平台。 本校展覽場地包含美術系德群畫廊、設計系青田十六及本(107)年度成立之師大美術館,該館典藏本校3千餘件校友留校珍貴畫作,並具現代化設備,提供國際水準之藝文交流平台,亦期為未來本院學生實務學習與研究之場域。

師大藝術節 - 創”藝”氛圍 點亮師大生活圈

本院自1994年起舉辦一年一度師大藝術節,系列活動於3月底為藝術節起跑熱場,活動延續至6月,以視覺藝術形態呈現多采多姿的藝術節。以學生創作為主體之開幕系列活動包含創藝市集、人體彩繪、人像速寫、裝置藝術、商圈聯展及各式手作工作坊等。另整體活動包含國際交流展、研討會等,藉此拓展國際合作契機,也呈現各系所特色發展。師大藝術節為本校年度盛事,活動的舉辦增進師大校園與社區鄰里間的互動,並帶動校園及整體師大生活圈藝術氣息。

國際學術交流

本院近年來積極與海外相關視覺藝術領域院校進行交流互訪,簽署學術合作協議,延聘優秀國內外師資,聯合舉辦跨國美展、學術合作計畫、國際學術研討等實質性學術交流,鼓勵學生參加國際競賽,並吸引諸多外籍學生前來本院研讀進修。
簽署院系所級學術合作學校──
大陸地區:中央美術學院、上海大學美術學院、蘇州大學藝術學院、浙江大學人文學院藝術學系及美學與批評理論研究所、廈門大學藝術學院美術系。
亞洲地區:日本東京藝術大學美術學院、韓國同德女子大學藝術學院、韓國成均館大學設計學系、泰國藝術大學繪畫、雕塑與平面藝術學院。
歐美地區:瑞士西北應用科學及藝術大學藝術與設計學院(前巴塞爾設計學院)、捷克布爾諾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院、德國帕德柏恩大學有形與無形文化資產研究所、英國西英格蘭布里斯托大學(電影製作系、平面設計系、動畫製作系、攝影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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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擴增實境應用於廣告互動之研究與創作-以捷運廣告為例
    (2011) 裘文郁; Chiu, wen-yu
    國內的互動式廣告多為感應投影的方式呈現,相較國外已將擴增實境技術廣泛應用在廣告互動,國內雖已有技術,但卻多應用在展示、解說等方面。本研究以質性研究法,經由文獻研究法確認擴增實境應用在廣告互動的可行性,藉對國內外的案例研究,歸納出設計流程與注意事項,最後再以自我創作的方式進行研究驗證,並檢討分析創作結果。 統整個案研究結果,可歸納出十二點注意事項,及六個步驟的設計流程。應用個案研究所得結果製作一則互動式廣告,以“台灣師大品牌新形象”為題,傳達“師大培育大師”及“文化傳承、創新活力”的訊息。本創作之特點為同時使用二種類型的擴增實境技術,發揮二類型的優勢於廣告互動;創作過程中,藉互動腳本的文字描述及情境示意圖交叉對照,模擬參與者的使用情境及其行為,統整出必要之互動流程及細部設計的項目和設計要點。 本研究結論提出設計師應用擴增實境技術於廣告互動時應注意的要點如下: 1.設計師需了解擴增實境概念及技術,將技術的優勢妥善運用在廣告中。 2.互動式廣告的企劃製作應以團隊方式進行,發揮各團隊專長。而設計師的工作則包含企劃、創意發想、互動規劃及圖像製作,並可有效地與工程師溝通內容,了解技術可達成的效果。 3.廣告元素的選用,應著重在應用擴增實境所營造的似真如夢的空間情境,並將參與者的影像考量於其中,突顯技術的特色,帶給參與者新奇的感受。 4.標記類型的選用則與策略、流程規劃及參與者的使用意願有關,不限定只能使用單一種標記,考量標記類型的優勢,可使互動過程的變化更為豐富。若使用圖卡為標記,應考慮參與者持卡之方式,避免破壞圖卡邊緣造成辨識失敗。 本研究之建議設計流程如下: 1.依據主題擬訂廣告策略,並善用擴增實境的特點於廣告創意。 2.確定所需的標記樣式,選擇使用的技術類型。 3.繪製互動腳本,腳本需描述使用標記的方式,以歸納適當的互動流程。 4.考量廣告策略與目標,決定如何在基礎流程中加入策略所需的步驟。 5.統整互動腳本及最終互動流程,歸納細部設計所需的設計要點。 6.依據環境狀況及使用技術,選擇適合的設備和裝設位置。 7.細部設計,包含互動內容、標記媒介物及環境包裝。 上述優先考量的注意事項和設計流程,可供互動設計師在設計時的初步參考資料。建議後續研究可加入實際參與企劃和設計執行的設計師的訪談,了解實際應用於商業設計時的狀況,再次驗證研究所得的結果。此外,了解廣告主對擴增實境技術的觀點與考量的重點,則可給予設計師規劃擴增實境之互動廣告時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