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教育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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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大學部學士班,奉教育部核定,自96學年度起取消分組招生,自99學年度起 ,調整為非中等學校師資培育學系。以培養社教機構、文化事業、非營利組織之專案管理、行銷公關、人力資源發展、方案規劃、導覽解說和社會倡議之人才為主。

這一年,我們一起探索社會教育……  

歷史沿革

社會教育學系成立於民國44年,是全國唯一以社會教育為名,培養社會教育專業人才的科系,曾分為新聞、圖書館(圖書資訊)、社會事業(社會工作)三組教學。

74學年度成立碩士班,基本目標是為培養社會教育與文化建設所需之行政人員、專業人才與研究人員,以及社會教育專業師資之養成。

84學年度成立博士班,宗旨為研究社會教育理論與實務,以培養社會教育學術研究及行政管理之高級人才。

此外,為滿足社會教育人員專業發展與終身學習之需求,於89學年度開辦社會教育與文化行政碩士學位在職專班。

為因應時代變遷與學術分化,原新聞組、圖書資訊學組、社會工作組等三組,分別於民國86年成立「大眾傳播研究所」、民國91年成立「圖書資訊學研究所」、民國94年成立「社會工作研究所」後,乃進行系所整合作業,並研擬計畫書,呈報教育部核定,自96學年度起大學部學士班不再分組招生教學。

研究所碩士班則自97學年度起分「成人與繼續教育組」及「社會與文化事業組」兩組招生,藉以深化社會教育研究。

目前設有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以及碩士學位在職專班,各班別形成統整一貫化發展。

自我定位

為配合本校從專門師資培育朝向綜合型大學演變之發展定位,社會教育學系已申請並奉教育部核准,自99學年度起調整為非中等學校師資培育學系,未來的發展將不再局限於正規學校體系。因此,乃綜合世界潮流與社會需求,將社會教育學系之發展定位為:「針對學習型社會及跨族群文化發展所需,進行有關規劃終身學習活動、經營社教文化事業之研究,並培養學生具備相關之能力。」同時兼顧理論研究與實務教學,加強與業界的合作,以培養具有「社會關懷、文化創新、生活充實、教育推廣」之理念的社會教育人才為目標。

教育目標

社會教育學系遵循校、院之教育目標,以及本系之自我定位,訂定本系之教育目標為:培養兼具「人文關懷、社會責任與文化使命」內涵,於社教文化事業或第三部門等領域,具備企劃、行銷、公關與經營等核心能力之人才。並以掌握社會脈動與全人理解、終身教育政策與行政、不同族群學習特性與方案設計、社教機構經營與行銷、研究方法與媒體製作、社區發展與地方文化創意產業等等為學習核心。

核心能力
冀由培育學生核心能力,以達成前述教育目標。各班別之核心能力如下:

學士班核心能力:
1.成人創新學習規劃能力。
培養學習方案與文化活動之企劃、設計、發展和評析能力。
2.傳播媒體策略運用能力。
培養影像媒體製作、書寫報導企劃,以及新聞媒體資源整合能力。
3.社會文化事業推展能力。
培養社會和文化現象研究,以及方案設計和整合傳播行銷能力。
4.組織永續經營發展能力。
培養組織優劣勢分析能力、學習型組織推展能力和跨組織策略聯盟能力。
碩博班核心能力:
1.成人創新學習規劃能力。
2.社教文化事業經營能力。
3.社會教育專題研究能力。
碩士在職專班核心能力:
1.社會教育理論應用能力。
2.社會教育實務創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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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社會藝術教育實施現況之調查研究及問題分析
    (臺北市:教育部, 2004-11-01) 林振春; 張德永; 劉婉珍; 潘淑芬; 林純真
    壹、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及研究問題 社會藝術教育隨著社會教育的發展呈現出人本化、多元化、生活化、社區化等特性,對公民社會的養成也相當重要。特別是經濟發達之後的社會,全民藝術教育的涵養更具有人文教育的意義,對社會之整體與均衡發展頗具價值。現階段社會藝術教育之推展仍存在若干問題,包括社會藝術教育專業人才缺乏、經費投資常感不足、質量尚待提升、城鄉差距大等問題,亟需要加以深入瞭解、分析與改善。基於以上背景,本研究的目的有三: (一)探析社會藝術教育相關理論與文獻。 (二)探析我國社會藝術教育推展現況。 (三)探析改善我國社會藝術教育現況之道。 析而言之,本研究研的研究問題有如下五項: (一)社會藝術教育相關理論文獻為何? (二)國外先進國家推展社會藝術教育概況為何? (三)我國社會藝術教育相關政策及法令為何? (四)我國社會藝術教育機構之社會藝術教育政策、計畫及措施為何? (五)我國社會藝術教育機構推動社會藝術教育的問題和困難? 貳、研究方法與步驟 本研究所使用的研究方法包括有文獻分析、焦點團體訪談、結構式問卷調查,以及開放性問卷調查等四種。首先透過文獻分析瞭解我國社會藝術教育的發展歷程及特色,接著邀請社會藝術教育學者專家進行座談,以瞭解我國社會藝術教育的現況及相關問題,透過以上的問題背景分析,研究小組乃擬訂兩種問卷進行調查。第一種為結構式問卷,針對社會藝術教育行政機關、社教館、博物館、藝術教育類基金會等單位進行調查,共發出326份問卷,回收101份,然後進行統計分析。第二種為開放式問卷(輔以直接訪談或電話訪問),主要針對社會藝術教育行政機關、私立基金會等民間單位進行調查,共發出21份,回收21份,然後將問卷回收結果進行質的分析。 參、研究發現 (一)社會藝術教育政策或業務範圍混淆不清或權責不清。 (二)公私立社會教育機構,都有相似的人力、經費與缺乏制度或長期性規劃等問題。 (三)社會藝術教育機構的主要服務對象為一般成人,以及學生和兒童。 (四)社會藝術教育機構人員專業背景及進修均呈現不足現象。 (五)社會藝術教育機構普遍有人力不足或不均衡的現象。 (六)社會藝術教育機構經費來源固定,但不充足;支出則以課程或活動費用較多。 (七)社會藝術教育機構自主程度高。 (八)社會藝術教育機構的課程教材大部分需要機構或教師自編。 (九)社會藝術教育機構資源運用相當多元。 (十)社會藝術教育機構評鑑制度之成效待落實。 肆、研究結論 (一)社會藝術教育在範圍上太過廣泛,各界認知程度不一。 (二)社會藝術教育政策和法令規定與執行機關的認知產生落差。 (三)社會藝術教育機構的主管或主辦單位產生權責不清狀況。 (四)公部門和民間私部門普遍缺乏社會藝術教育的價值觀和素養。 (五)社會藝術教育與學校藝術教育關係密切無法分割。 (六)社會藝術教育機構人才的培養需要積極進行規劃。 (七)社會藝術教育機構的經費出現不均與不足情況。 (八)社會藝術教育機構缺乏適當的課程教材。 (九)社會藝術教育機構缺乏有效的評鑑機制。 伍、研究建議 一、立即可行建議 (一)請相關主管單位釐清社會藝術教育的業務權責。 (二)訂定社會藝術教育推動的分項領域發展目標。 (三)培育社會藝術教育的志工人力。 (四)強化企業或社區機構參與社會藝術教育的動機。 (五)掌握和調查社區民眾的藝術學習需求。 (六)強化學校推動社會藝術教育的角色與功能。 二、長期性建議 (一)成立專案小組研議社會藝術教育法規的修訂方向。 (二)訂定鼓勵企業和社區推動社會藝術教育的具體辦法。 (三)訂定社會藝術教育經費編列的基本法規。 (四)增加培育社會藝術教育專業人才的管道。 (五)鼓勵社會藝術教育課程與教材的研發和編製。 (六)進行建立社會藝術教育環境指標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