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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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院成立於民國44年6月5日,時值臺灣省立師範學院改制為臺灣省立師範大學,初設教育、社會教育、體育衛生教育、家政教育、工業教育五個學系,發展迄今,本院共設有7個學系(均含學士、碩士及博士班)、5個獨立研究所、1個院級在職碩士專班。

本院為國內歷史最久之教育學院,系所規模、師資,及學生品質向為國內首屈一指,培育英才無數,畢業校友或擔任政府教育行政單位首長及中堅人才、或為大學校長及教育相關領域研究人員、或為國內中等教育師資之骨幹、或投入民間文教事業相關領域,皆為提升我國教育品質竭盡心力。此外,本學院長期深耕學術,研究領域多元,發行4本 TSSCI 期刊,學術聲望備受國內外學界肯定,根據 2015 年 QS 世界大學各學科排名結果,本校在教育學科名列第22名,不僅穩居臺灣第一,更躍居亞洲師範大學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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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Lévinas 為他倫理學及其教育蘊義
    (2008) 李儀珊; Yi-Shan Li
    本論文旨在探討列維納斯為他倫理學要義及其教育蘊義。列維納斯師承胡塞爾與海德格,但卻另闢蹊徑重思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列維納斯認為人與人的關係是一種倫理關係,而他者無法為我所整全的他異性、無限性、超越性以及外部性,使我對他者負有一種無法逃避的無限應承之責,這個對他者的責任正是萌發於我與他者面對面邂逅之際。 在教育領域裡,透過對列維納斯為他倫理學的詮釋,使我們得以重構一種師生互為他者的不對稱責任式師生關係,在這種不對稱責任式師生關係中,經由「我有權利教嗎?」、感受性的培養、一期一會的與接納的信念這四個部份,來重思教師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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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小學生法治概念認知與態度形塑之教學研究─從美國公民教育中心《民主基礎系列》教材的觀點談起
    (2009) 黃國峰; Kuo-Fong Huang
    近幾十年來,台灣雖然歷經了一連串的民主政治改革,但與民主有密切關係的法治理念,仍然未普遍深植於社會之中。在一般人的觀念中,常認為法治教育就是法條宣導。因此,在現今的中小學校園中,法治教育等同犯罪防治教育,法律一再被強調其違法制裁的手段,忽略法律的程序正義與人權保障面向。基於這樣的問題,本研究擬以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等民間團體自美國公民教育中心所引進的《民主基礎系列》教材為核心,從權威、隱私、正義、責任等四個基本概念,重新去思索法治教育的內涵,並藉由參與教學、生活觀察及質性訪談來探討《民主基礎系列》教材在國內實施之教學成效,進而了解師生對教材之觀感與評價。本研究之目的如下: 一、 剖析美國公民教育中心《民主基礎系列》教材之課程、教學及師資訓練的內涵。 二、 了解國內小學生活課程、社會學習領域教材之法治課程與教學的內涵。 三、 探索《民主基礎系列》教材對國小學生法治概念認知與態度之形塑歷程與成效。 四、 探討學生與教師對《民主基礎系列》課程與教學之觀感和評價。 本研究經由參與教學、觀察及訪談,所獲致的結論為:首先,《民主基礎系列》教材教學之實施,的確有助於學生法治概念之認知與法治態度之形塑,這種改變不只侷限於教材知識之獲得,更顯現在學生的行動、實踐層面,但如此轉變易與家長、教師管教態度和價值觀,產生衝突,形成兩難困境。其次,擔任參與教學之教師在教學歷程中,本身的法治概念、態度與輔導管教理念,亦隨著教材的施教而受影響、改變;最後,就《民主基礎系列》教材在國內的可行性與限制而言,基於現今課程結構及校園現況,時間因素是對於這套教材實施之良窳,具有決定性影響;而教材在施教過程中,受訪教師們認為思考工具之簡化、教學品質之提昇、學生作業完成方式及教材施教順序,都必須作進一步之轉化,方能適用於國內的教學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