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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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美術系-大素描教室

一、沿革與概況

本系創立於1947年(民國36年)8月,初為四年制圖畫勞作專修科;1949年(民國38年)更改系名為藝術系;1967年(民國56年)更名為美術系。1974年(民國63年)實施三、四年級分為國畫組、西畫組兩組,進行專業教學。1975年(民國64年)實施三、四年級分為國畫組、西畫組、設計組三組,進行專業教學。2005年(民國94年)實施國畫組、西畫組、設計組三組,分組招生與專業教學,自2009年(民國98年)起設計組將逐年移轉獨立為視覺設計學系。

碩士班成立於1981年(民國70年),初設有美術教育與美術行政組、中國美術史組、西洋美術史組、國畫組、西畫組、藝術指導組,分六組招生與專業教學;2007年(民國96年)起中國美術史組、西洋美術史組自本系移轉獨立為藝術史研究所;2011年(民國一百年)起,調整為國畫組、西畫組、藝術指導組、美術教育與美術行政組、美術理論組,共五組招生與專業教學;2012年(民國101年)起,因本校設計研究所及視覺設計係整併後,調整為國畫組、西畫組、美術教育與美術行政組、美術理論組,共四組招生與專業教學。

博士班成立於2000年(民國89年),初設有西洋美術史組、中國美術史組、美術教育組、美術行政與管理組、創作理論組(水墨畫、繪畫、藝術指導、藝術評論),分五大組招生與八小組專業教學。2011年(民國100年)起,調整為創作理論組(水墨、西畫、藝術指導)、美術教育組、美術行政組與管理組、美術理論組(西洋美術史、東方美術史、藝術批評),共四組招生與專業教學。2012年(民國101年)起,再次調整美術創作理論組中的藝術指導組為新媒體藝術組。

週末在職進修碩士專班成立於2000年(民國89年),現設有美術教學班、藝術行政班、美術創作班(水墨畫組、繪畫組),分班與分組招生教學。
program

系創立迄今,已歷六十四年載,為臺灣歷史最悠久之高等美術學府。六十多年來畢業生遍及海內外,尤其國內之中等學校、大學、美術館、博物館、文化中心、美術機構等單位擔任館長、主管、系所主任、院長、董事長等重要職務,以及美術史學者、美術評論家、專業藝術家等,表現傑出。全國近三十所大學美術相關科系和研究所之大半師資皆畢業於本系所。公費時代,師大美術系每年畢業生均分發至全國各地中學,從事美術教學,因此,城鄉皆可見其畢業生。部分畢業生於服務期滿後,轉向學術研究或創作研究,隨後轉任職其他文化機構者眾多,發展途徑多元。隨著1994年(民國83年)起逐年減除公費名額之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逐漸轉型成為綜合大學,師大美術系除了原先的師資培育之外,更是全力發展學術研究、加強創作與文化建設專才之培育。

師大美術系館為一獨立之六層大樓,位於和平東路與師大路交叉處,位處臺北市區之精華地段,交通便捷,為師大校園顯著之地標。系館包括有國畫、西畫、設計、理論、版畫、攝影、電腦、陶藝、雕塑、複合媒材等專業教室以及教授研究室,還有經常舉辦國內外名家展覽之師大德群畫廊以及擁有豐富藏書之系圖書館。兼具悠久歷史、完善教學設備以及傑出師資的環境下,師大美術系將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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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輕度失智者在藝術教育治療之經驗連結
    (2022) 方心; FANG, HSIN
    本研究探討二位輕度失智長者個案,在藝術教育治療課程中經驗連結的歷程及內涵,並了解執行課程所遇的挑戰與調整方式。本研究透過個案研究觀察二位輕度失智長者參與14次、每次90分鐘的藝術教育治療課程。課程進行時由照顧者陪伴在側,協助其行動與照護需求。課程結束時與照護者進行半結構式訪談。本研究蒐集個案藝術作品、課程紀錄、受督紀錄、訪談逐字稿等資料,以持續比較法分析。研究結果如下:一、二個個案在本研究的經驗連結變化,個別分為三個階段:惠美阿嬤呈現「抗拒創作到嘗試的初期」、「回憶引發主動性的中期」和「投入拓展意義性的後期」;寶珠阿嬤呈現「主動創作與探索的初期」、「積極以創作表達的中期」和「難以有效統整的後期」。二、個案在藝術教育治療課程的經驗連結內涵,包含三個主題:回憶連結所帶動創作的自主動能、藝術活動促進自我賦能與情感表達、創作提升個案的溝通互動品質等。三、執行課程所遇挑戰包含個案的病程影響認知統整和專注力、個案對創作的焦慮和抗拒反應、個案缺乏與課程素材的連結等。研究者透過鼓勵個案看見參與的意義價值、因應個案差異準備合適的多元性圖像和媒材、持續主動向個案詢問和核對需求等方式,協助失智長者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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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藝術博物館數位網頁教育功能之研究-以國小高年級學童調查與統計為基礎
    (2021) 鄧仁蕙; Teng, Jen-Hui
    藝術博物館是藝術知識的殿堂,它儲存了文化與美學的記憶,具有向社會大眾展示與教育的使命,資訊數位化時代下,藝術博物館設置網頁虛擬空間,延續典藏、展示、教育的功能。國小學童正值探索學習的階段,運用網路資源來學習已相當普及,藝術博物館網頁可以是引領學童接觸藝術的媒介,因此博物館的網頁設計中應該考慮兒童觀眾群,網頁內容的規畫也應建置適合兒童族群學習的網頁內容。本研究主要以國內藝術博物館為對象,探討藝術博物館網頁的教育功能,並整理歸納出國內藝術博物館網頁的呈現方式,探討是否達到教育功能的目標。取樣國內三所藝術博物館網頁:李梅樹紀念館、奇美博物館、國立故宮博物院,就網頁設計呈現的方式,以國小高年級學童為對象進行問卷調查,了解學童對於網頁呈現方式的看法,研究網頁呈現方式對教育學習功能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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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物館家庭志工解說員戲劇詮釋之心流經驗個案研究
    (2016) 陳慧玲; Chen, Hui-ling
    國際博物館逐漸普遍地發展戲劇詮釋教育活動,然而國內博物館囿於人力與經費的限制,只有國立台灣歷史博物館從2009年起持續性地由國立台南大學協助策劃相關教育活動。志工是博物館重要的人力資源與最親密的觀眾群,但是鮮少有文獻針對十五歲以下的孩童志工或家庭志工進行相關探討。 因此本研究從Csikszentmihaly 心流理論、Dewey的經驗理論及佐藤學的學習共同體的觀點,探討家庭志工執行博物館戲劇詮釋之心流經驗及發展歷程。本研究採用質性研究法,以宜蘭縣自然史教育館的志工為研究對象,共有二十位志工參與,主要由五個核心家庭成員組成。宜蘭縣自然史教育館扮演著促進心流的學習中心 。研究發現個性、文化、環境與家庭的支持能影響人們進入心流。 本研究結論如下: 一、家庭攸關教育的成效,也是影響個人能夠進入心流的重要關鍵。 二、教育要觸及學習者的心靈使之渴望,因為決定學習的質量在於主動性。 三、教育要提供學習者略高於能力的挑戰,誘導採取行動以便能享受歡樂與 自尊。 針對博物館界的建議如下 : 一、博物館宜招募家庭志工由其共同推動教育活動。 二、博物館場域適合發展戲劇詮釋,可呈現物件標本相關人、事、物的故事。 三、博物館要尊重解說員的獨特價值,協助其實現自我以持續地進入心流。 整體而言,家庭志工不僅投入心血於教育館,改變了教育館的活動形式、增加導覽解說方式,還轉換家庭成員的互動模式、也改變了自家孩童的個性,形成從個人、家庭、社群及機構,從小而大、如骨牌式環環相扣的循環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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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主導」的博物館與學校合作型態之行動研究
    (2005) 廖敦如; Tun- Ju Liao
    法國社會學家Bourdieu認為博物館/美術館的學習行為,並非與生俱有,是必須透過教育而產生出來;諸多文獻也證明多數人初次到博物館參觀,多半都是在學校求學的階段,相關學校和博物館關係的理論與模式亦因應而生。而學校和博物館的合作發展,簡稱為「館校合作」,此型態不但是21世紀博物館的發展趨勢,亦是二十一世紀學校藝術教育發展的新典範。 然而館校合作的型態眾多,究竟何種型態適合台灣?本研究利用實地觀察、文件資料蒐集等方式,剖析英國、美國兩國,館校合作的實務案例,評析、比較出「學校主導」的型態,在台灣實施的優勢;並利用「行動研究」的方式具體實踐,透過訪談、觀察、評量等等資料,檢視「學校主導」的合作型態,在台灣實施的優缺點。 以下則簡述本研究目的、結論與建議: 一、本研究目的為: (一)探討與分析「館校合作」的理論基礎與合作內涵。 (二)藉由國外成功模式評介何種合作型態較適合台灣發展。 (三)透過行動研究建構「學校主導」的館校合作型態。 (四)檢視「學校主導」的館校合作型態實施之優缺點。 二、本研究結論為: (一)透過理論與實務的整合,館校合作的實踐有其基本理論和合作內涵 就理論面而言,館校合作的實施,應從社會教育學、博物館教育和藝術教育三個角度來思考。就實務面而言,館校合作的實施,應與學校課程、學校教師、學生需求、學習評量等等面向,有密切的關聯性。 (二)從英美館校合作的案例,評析出「學校主導」的型態在台灣實施的可行性 英國「學校主導」的型態,歸功於國家課程的制定;美國「博物館主導」的型態,歸功於社會教育的優勢;而國內的教育現況,實施「學校主導」的型態,可行性優於「博物館主導」的型態。 (三)教學者可以透過行動研究的歷程和特質,發展「學校主導」的館校合作課程 學校教師可以利用行動研究的歷程「計畫、行動、觀察、反省」等循環,實踐合作教學的步驟。並可以利用行動研究的特質,「提出需求—尋求溝通—建立共識—雙方互動—共同成長」,與館方建立合作關係。 (四)「學校主導」的館校合作,在台灣有其實踐的優勢,其困境則需要制定政策方能解決 「學校主導」的館校合作,在台灣實踐,有其直接效益和潛在效益的優勢,然而實施的困境,則包括直接問題和潛在問題,必須透過政策的制定,方能有效解決。 三、本研究建議為: (一)給教育決策單位的建議 教育決策單位必須透過博物館學者與學校學者,共同制定課程綱要,並研擬相關配套措施。 (二)給博物館單位的建議 館方成立專屬團隊,有計畫分期進行館校合作的個案研究,以建立館方的合作型態。 (三)給學校單位的建議 學校應建立分享制度,鼓勵學校團隊進行館校合作課程的行動研究。 (四)給學校教學者的建議 學校教師的「生存心態」,必須有所重構,方能落實文化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