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院

Permanent URI for this communityhttp://rportal.lib.ntnu.edu.tw/handle/20.500.12235/2

院成立於民國44年,歷經50餘年的銳意發展,目前設有國文、英文、歷史、地理、臺文等5個學系、翻譯和臺灣史2個獨立所,以及全球華人寫作中心和國際臺灣學研究中心。除臺史所僅設碩士班,其餘6個系所均設有碩、博士班;目前專兼任教師近250人,學生約2500餘人。

本院早期以培養優秀中學國文、英文、歷史和地理教師為鵠的,臺灣中學語文和史地教育的實踐與成功,本院提供不可磨滅的貢獻。近年來,本院隨師範體系轉型而調整發展方向,除維持中學師資培育的優勢外,也積極朝理論研究和實務操作等面向前進。目前,本院各系所師培生的教師檢定通過率平均在95%以上;非師培生在文化、傳播、文學、應用史學及環境災害、地理資訊系統等領域發展,也已卓然有成。

本院各系所教師的研究能量極為豐富,參與國內外學術活動相當活躍。根據論文數量、引用次數等指標所作的學術力評比,本院居人文領域全國第2名。各系所之間,無論是教師的教學與研究,或學生的生活與學習,都能相輔相成、榮辱與共,彼此渾然一體,足堪「為師、為範」而無愧。

Browse

Search Results

Now showing 1 - 3 of 3
  • Item
    清朝旗人的法律地位
    (2011) 鹿智鈞
    近年來關於中國非漢民族政權的研究日益興盛,法律史方面的討論更是受到高度矚目,這種情形主要來自於下列兩項原因。第一,非漢民族入主中原後,通常都會面臨本民族習慣法與傳統漢法間的取捨問題,非漢民族政權如何繼受與調整傳統漢法格外值得留意。第二,非漢民族為了鞏固政權,在各方面多會努力照顧本民族分子,他們相較於國家中其他成員在法律上擁有的特殊性,亦是一個饒富趣味的課題。總而言之,非漢民族入主中原後的「因俗而治」或「二元統治」,是傳統中國法律發展過程中的重要轉折,具有難以言喻的重要性。 本論文主要基於上述脈絡,以中國最後一個非漢民族政權──清朝為中心,探討清朝入關後如何繼受傳統漢法以及維持本民族特色。為了讓整個討論更為聚焦,本論文茲以清朝旗人的法律地位作為主軸。八旗制度創立於萬曆四十三年(1615),是一種融合軍事、行政與經濟等職能為一體的重要制度,所謂的「旗人」就是指八旗組織中的各種成員。對於清朝皇帝而言,旗人提供的強悍戰鬥力是鞏固政權的重要憑藉,他們因而被視為「國家根本」。當我們意圖探討人們法律上的狀態時,現代法學稱之為「法律地位」(legal status),即每個主體在特定情況下擁有的權利和義務,這便是主體在法律中的地位。觀察旗人在法律上的特殊性,確實有助於理解清朝入關後的法律變遷及其相關意義。 清朝相較於其他「征服王朝」在民族關係的處理上,一直被認為比較溫和,不過縱使如此,旗人的法律地位依然與一般民人不盡相同。清政府在維護旗人特殊性的同時,還能同時兼顧帝國秩序的穩定,足見其統治手段的靈活與高明。本論文不僅具體呈現清朝法律中的旗人地位,亦嘗試對於滿洲政權得以在中國長期統治提供一些不同的思考方向。
  • Item
    旗觀:多元視角下的旗人形象
    (2017) 吳佩樺; Wu, Pei-Hua
      「形象」起源於自我與他者的相互觀看,人們各有所思,呈現一個想像與真實融匯的場域。旗人與民人相對,形象因群體間刻意形塑的對立而強化,從用詞到故事情節,皆與身分認同息息相關。終清一代,做為政權核心的八旗群體,既維繫皇帝極力倡導的祖宗典範,其形象同時也褒貶起伏,幾經流變。旗人自我期許、自我認知的形象以及他人眼中的形象,在不同論述中發展,寄託各種思想與願望,影響後世旗人的心態觀感。自我形象往往富有傳奇色彩,潛在政治內涵與話語權的關聯模式,是形象流傳的重要因素。在「變」與「不變」之間,形象經過詮釋與再現,即使清祚已覆,仍保留著獨特的歷史記憶。從盛京到北京,甚至延續到新京,旗人形象涵蓋清朝初興、盛世與衰亡的歷史進程,為其發展趨勢,增添多元視角的佐證。
  • Item
    「滿族漢化」研究上的幾個問題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2010-12-01) 葉高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