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傳播研究所

Permanent URI for this communityhttp://rportal.lib.ntnu.edu.tw/handle/20.500.12235/117

「臺師大大傳所」於民國86年成立,為臺灣傳播學界頗富盛名之傳播科系所。本所為教育能符合時代需求、掌握時代趨勢之傳播人才,由早期之行銷傳播逐步轉向含括當代資訊科技傳播,以「新傳播科技與數位內容」、「新媒體之社會、政經與文化研究」及「新聞/傳播基本技能」三軸線為綱,期望訓練出既有科技技能,又有新傳播分析決策能力之時代菁英。

「新傳播科技與數位內容」面向-我們的課程方向包括:
數位內容設計、多媒體製作、數位平台經營、互動廣告與行銷、數位公關廣告策略、社群行銷、大數據分析、網路新聞學、資訊傳播、網路傳播資訊設計、電訊傳播與新傳播資訊科技等。

「新媒體之社會、政經與文化研究」面向-我們的課程方向包括:
網路文化與傳播、傳播社會文化基礎、資訊素養、資訊經濟、新傳播科技與社會、傳播政治經濟學、文化經濟、消費文化、流行文化、文化產業與文化勞動者、新媒體與螢幕文化、明星名人、文化政治與娛樂產業、迷研究、全球化研究等。

「新聞/傳播基本技能」面向-我們的課程方向包括:
傳播與資訊理論、研究方法、質性研究、傳播應用統計、敘事分析、批判話語分析、口語傳播、新聞採訪與寫作、非虛構紀實創作、媒體經營管理、傳播產業研究、媒體素養等。

在知識、邏輯分析與新科技技能三方面訓練下,我們期待臺師大大傳所的學生成為:
(一) 跨越科技、國界與文化之跨界人才
(二) 開創新媒體、新思維與新批判之新時代人才
(三) 掌握網路資訊社會脈動、領先趨勢思維之前瞻人才

News

Browse

Search Results

Now showing 1 - 8 of 8
  • Item
    法律、市場與新科技—台灣影視著作權規範與影視著作權市場的歷史與未來
    (2013/08-2014/07) 王維菁; 蔡炯青; 陳炳宏
    著作權法制是影響當代文化生產、文化市場與文化產業最重要的法律規範之一,而 其建制背後則是複雜的政治經濟建構與社會和文化意識型態之鬥爭。就影視產業而言, 著作權除主要制約影視內容之生產、流通與消費使用外,它更影響了影視產業上下游 間利潤與權力之再分配、產業市場之秩序與生態、以及更重要的,影視生產及影視消 費資源在國際間之流動,並進而影響一國之影視與文化發展。 而近年來因網際網路與傳播數位科技發展所浮現之新影視市場,也正挑戰既有影視 著作權市場之秩序與規範,使新影視著作權法制再度成為影視生產集團、公眾使用、 新科技資本、由科技定義的網際網路規則、政策與文化民主、以及國家和不同國家內 資本及上下游業者間之鬥爭、合作與相互建構之場域。因此,在新規範形塑的過程中, 本研究認為有必要重新思考、檢視在新影視著作權領域中,新科技、法律與市場三者 間之互動與相互建構,以釐清新影視著作權法制之真實面貌。故本研究將集焦於新傳 播科技對影視著作權法制與市場之挑戰、市場對影視著作權法律之影響、著作權法律 對新影視產業市場與科技發展之建構,以及上述過程最終對社會文化帶來之結果,並 據此提出未來規範發展的合理方向。 若更詳細地說明,亦即,本研究計畫探索新傳播科技發展對影視著作市場與規範之 影響,並回顧台灣新舊影視科技著作權法制化之歷史,以及著作權法制化對新影視產 業市場之影響,和該影響對影視資源之國際流動及對台灣影視文化消費與在地影視文 化發展之結果,最後,基於上述對影視科技、著作權法制、及影視市場三者間互動關 係之理解,以及對著作權法制化對在地影視產業與在地影視文化發展影響之考量,擬 提出一以建構公私利益平衡、影視資源國際平等流動、網路與資訊自由、合理分享與 使用、及政策與文化民主為目標之新影視著作權規範之可能建議方向。
  • Item
    單一整合型計畫-能源科技訊息產製、傳布,與接收:媒體教育功能之研究( I )
    (2011/04-2012/03) 陳炳宏; 蔡炯青; 王維菁
    本研究計畫聚焦於傳播媒體之教育功能,兼及主流大眾傳媒與另類草根媒體,以探討傳播媒體在能源科技訊息傳播與普及過程中之角色,希望透過對能源科技訊息的產製、傳佈,以及接收等研究,來進一步落實大眾傳媒之溝通、宣傳,以及草根媒體之參與及實踐功能,以強化媒體之科學訊息傳佈角色。亦即藉由了解傳播媒體應如何發揮其教育功能,來協助政府推動與落實節能減碳政策,並進一步培育能源科技素養媒體教育之相關人才。 本研究從能源科技訊息的產製(來源端)、傳布(通路端),與接收(閱聽端)等科學訊息傳布歷程的三要項切入,在產製端部分,欲先瞭解新聞工作者的能源科學素養,並落實能源科技新聞報導的正確性,進而研擬增進新聞工作者能源科學素養的教育課程,目標在強化大眾傳媒宣導節能減碳觀念與政策的能力;在傳布端部分,欲聚焦於訊息傳布端的草根媒體-網際網路,希望能連結台灣民眾的在地生活與在地組織,透過網際網路提供在地實踐的場域,並培育能源科技知識之網路教育人才,發展出能結合民間社區組織以及實際有效的能源科技生活網站與網路策略,使節能減碳知識在社區生活中被實踐,並藉由網站與網路社群力量而得以持續推廣擴展。接收端部分則將同時從新聞產製端與閱聽端來了解能源科技訊息如何被建構及被閱聽眾接收解讀,檢視大眾媒體(電視與報紙)有關能源科技新聞的論述框架與敘事結構,並與民眾的接收認知作比較分析,進而建構最有助於提升民眾能源科技素養的新聞報導型態,達到宣傳與推動節能減碳觀念與政策的功效。 總結來說,本研究期待跳脫利用傳統教育管道傳播科學知識的思維與行動,希望藉由大眾媒體與網路媒體的協助,更廣泛與有效率地推動能源政策,以收事半功倍之效。
  • Item
    法律、市場與新科技—台灣影視著作權規範與影視著作權市場的歷史與未來
    (2013/08-2014/07) 王維菁; 蔡炯青; 陳炳宏
    著作權法制是影響當代文化生產、文化市場與文化產業最重要的法律規範之一,而 其建制背後則是複雜的政治經濟建構與社會和文化意識型態之鬥爭。就影視產業而言, 著作權除主要制約影視內容之生產、流通與消費使用外,它更影響了影視產業上下游 間利潤與權力之再分配、產業市場之秩序與生態、以及更重要的,影視生產及影視消 費資源在國際間之流動,並進而影響一國之影視與文化發展。 而近年來因網際網路與傳播數位科技發展所浮現之新影視市場,也正挑戰既有影視 著作權市場之秩序與規範,使新影視著作權法制再度成為影視生產集團、公眾使用、 新科技資本、由科技定義的網際網路規則、政策與文化民主、以及國家和不同國家內 資本及上下游業者間之鬥爭、合作與相互建構之場域。因此,在新規範形塑的過程中, 本研究認為有必要重新思考、檢視在新影視著作權領域中,新科技、法律與市場三者 間之互動與相互建構,以釐清新影視著作權法制之真實面貌。故本研究將集焦於新傳 播科技對影視著作權法制與市場之挑戰、市場對影視著作權法律之影響、著作權法律 對新影視產業市場與科技發展之建構,以及上述過程最終對社會文化帶來之結果,並 據此提出未來規範發展的合理方向。 若更詳細地說明,亦即,本研究計畫探索新傳播科技發展對影視著作市場與規範之 影響,並回顧台灣新舊影視科技著作權法制化之歷史,以及著作權法制化對新影視產 業市場之影響,和該影響對影視資源之國際流動及對台灣影視文化消費與在地影視文 化發展之結果,最後,基於上述對影視科技、著作權法制、及影視市場三者間互動關 係之理解,以及對著作權法制化對在地影視產業與在地影視文化發展影響之考量,擬 提出一以建構公私利益平衡、影視資源國際平等流動、網路與資訊自由、合理分享與 使用、及政策與文化民主為目標之新影視著作權規範之可能建議方向。
  • Item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公用頻道使用概況調查
    (全國意向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媒體素養研究中心, 2010/06-2010/12) 陳炳宏; 蔡炯青
    本研究「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公用頻道使用概況調查」主要在瞭解系統經營者公用頻道 營運現況,分析公用頻道之內容,以及探討民眾對公用頻道的使用概況與近用意願。據此,本研究計畫(一)透過問卷調查,了解有線電視系統經營對公用頻道營運的現況、困境,與建議;(二)透過內容分析,分析公用頻道的節目內容,包括播出之節目內容、類型、來源,以及其內容提供者。(三)透過電話調查,了解民眾使用與觀看公用頻道的意見,以及近用的可能性。
  • Item
    法律、市場與新科技—台灣影視著作權規範與影視著作權市場的歷史與未來
    (2012/08-2013/07) 王維菁; 陳炳宏; 蔡炯青
    著作權法制是影響當代文化生產、市場與業 著作權法制是影響當代文化生產、市場與業 著作權法制是影響當代文化生產、市場與業 最重要的法律規範 之一 ,而 其建制背後則是複雜的政治經濟構 與社會 和文化意識型態之鬥爭 。就影視產業而言, 就影視產業而言, 著作權除主要制約影視內容 著作權除主要制約影視內容 著作權除主要制約影視內容 著作權除主要制約影視內容 著作權除主要制約影視內容 著作權除主要制約影視內容 著作權除主要制約影視內容 著作權除主要制約影視內容 之生產、流通與消費使用外,它更影響了視業上下游 生產、流通與消費使用外,它更影響了視業上下游 生產、流通與消費使用外,它更影響了視業上下游 生產、流通與消費使用外,它更影響了視業上下游 生產、流通與消費使用外,它更影響了視業上下游 生產、流通與消費使用外,它更影響了視業上下游 生產、流通與消費使用外,它更影響了視業上下游 生產、流通與消費使用外,它更影響了視業上下游 生產、流通與消費使用外,它更影響了視業上下游 生產、流通與消費使用外,它更影響了視業上下游 生產、流通與消費使用外,它更影響了視業上下游 生產、流通與消費使用外,它更影響了視業上下游 生產、流通與消費使用外,它更影響了視業上下游 生產、流通與消費使用外,它更影響了視業上下游 生產、流通與消費使用外,它更影響了視業上下游 間利潤與權力之再分配、產業市場秩序生態以及更重要的,影視消 間利潤與權力之再分配、產業市場秩序生態以及更重要的,影視消 間利潤與權力之再分配、產業市場秩序生態以及更重要的,影視消 間利潤與權力之再分配、產業市場秩序生態以及更重要的,影視消 間利潤與權力之再分配、產業市場秩序生態以及更重要的,影視消 間利潤與權力之再分配、產業市場秩序生態以及更重要的,影視消 間利潤與權力之再分配、產業市場秩序生態以及更重要的,影視消 間利潤與權力之再分配、產業市場秩序生態以及更重要的,影視消 間利潤與權力之再分配、產業市場秩序生態以及更重要的,影視消 間利潤與權力之再分配、產業市場秩序生態以及更重要的,影視消 間利潤與權力之再分配、產業市場秩序生態以及更重要的,影視消 間利潤與權力之再分配、產業市場秩序生態以及更重要的,影視消 間利潤與權力之再分配、產業市場秩序生態以及更重要的,影視消 間利潤與權力之再分配、產業市場秩序生態以及更重要的,影視消 間利潤與權力之再分配、產業市場秩序生態以及更重要的,影視消 間利潤與權力之再分配、產業市場秩序生態以及更重要的,影視消 間利潤與權力之再分配、產業市場秩序生態以及更重要的,影視消 間利潤與權力之再分配、產業市場秩序生態以及更重要的,影視消 間利潤與權力之再分配、產業市場秩序生態以及更重要的,影視消 間利潤與權力之再分配、產業市場秩序生態以及更重要的,影視消 間利潤與權力之再分配、產業市場秩序生態以及更重要的,影視消 間利潤與權力之再分配、產業市場秩序生態以及更重要的,影視消 間利潤與權力之再分配、產業市場秩序生態以及更重要的,影視消 費資源在國際間之流 動,並進而影響一國之視 與文化發展。 而近年來 因網際路與傳播數位科技 發展 所浮現之 新影視市場 ,也 正挑戰既有影視 著作權市場 著作權市場 著作權市場 著作權市場 之秩序 與規範, 規範, 使新影視著作權法制再度成為生產集團、 公眾用使新影視著作權法制再度成為生產集團、 公眾用使新影視著作權法制再度成為生產集團、 公眾用使新影視著作權法制再度成為生產集團、 公眾用使新影視著作權法制再度成為生產集團、 公眾用使新影視著作權法制再度成為生產集團、 公眾用使新影視著作權法制再度成為生產集團、 公眾用使新影視著作權法制再度成為生產集團、 公眾用使新影視著作權法制再度成為生產集團、 公眾用使新影視著作權法制再度成為生產集團、 公眾用使新影視著作權法制再度成為生產集團、 公眾用使新影視著作權法制再度成為生產集團、 公眾用使新影視著作權法制再度成為生產集團、 公眾用使新影視著作權法制再度成為生產集團、 公眾用使新影視著作權法制再度成為生產集團、 公眾用新科技資本、 由定義的網際路規則新科技資本、 由定義的網際路規則新科技資本、 由定義的網際路規則新科技資本、 由定義的網際路規則新科技資本、 由定義的網際路規則新科技資本、 由定義的網際路規則新科技資本、 由定義的網際路規則新科技資本、 由定義的網際路規則新科技資本、 由定義的網際路規則新科技資本、 由定義的網際路規則新科技資本、 由定義的網際路規則新科技資本、 由定義的網際路規則政策與 政策與 文化民主、以及國家 文化民主、以及國家 文化民主、以及國家 文化民主、以及國家 文化民主、以及國家 和不同國家 和不同國家 和不同國家 內 資本 及上下游業 者間之鬥爭 、合作 、合作 與相互建構之場域。因此,在新規範 與相互建構之場域。因此,在新規範 與相互建構之場域。因此,在新規範 與相互建構之場域。因此,在新規範 與相互建構之場域。因此,在新規範 與相互建構之場域。因此,在新規範 與相互建構之場域。因此,在新規範 形塑 的過程中, 本研究認為 本研究認為 本研究認為 本研究認為 有必要 重新 思考、 檢視 在新影視著作權領域中 影視著作權領域中 影視著作權領域中 影視著作權領域中 影視著作權領域中 ,新科技、法律與市場三者 科技、法律與市場三者 科技、法律與市場三者 科技、法律與市場三者 科技、法律與市場三者 科技、法律與市場三者 間之 互動 與相互建構 與相互建構 與相互建構 ,以釐清新影視著作權法制之真實面貌。 以釐清新影視著作權法制之真實面貌。 以釐清新影視著作權法制之真實面貌。 以釐清新影視著作權法制之真實面貌。 以釐清新影視著作權法制之真實面貌。 以釐清新影視著作權法制之真實面貌。 以釐清新影視著作權法制之真實面貌。 以釐清新影視著作權法制之真實面貌。 以釐清新影視著作權法制之真實面貌。 以釐清新影視著作權法制之真實面貌。 以釐清新影視著作權法制之真實面貌。 故本研究將 故本研究將 故本研究將 集焦於 集焦於 新傳 播科技 對影視著作權法制與市場 影視著作權法制與市場 影視著作權法制與市場 影視著作權法制與市場 影視著作權法制與市場 影視著作權法制與市場 之挑戰 之挑戰 、市場對 市場對 影視 著作權法律之影響、 著作權法律之影響、 著作權法律之影響、 著作權法律之影響、 著作權法律之影響、 著作權法律之影響、 著作權 著作權 法律 對新影視產業市場與科技發展之 建構,以及上述過程最終社會文化帶來對新影視產業市場與科技發展之 建構,以及上述過程最終社會文化帶來對新影視產業市場與科技發展之 建構,以及上述過程最終社會文化帶來對新影視產業市場與科技發展之 建構,以及上述過程最終社會文化帶來對新影視產業市場與科技發展之 建構,以及上述過程最終社會文化帶來對新影視產業市場與科技發展之 建構,以及上述過程最終社會文化帶來對新影視產業市場與科技發展之 建構,以及上述過程最終社會文化帶來對新影視產業市場與科技發展之 建構,以及上述過程最終社會文化帶來對新影視產業市場與科技發展之 建構,以及上述過程最終社會文化帶來對新影視產業市場與科技發展之 建構,以及上述過程最終社會文化帶來對新影視產業市場與科技發展之 建構,以及上述過程最終社會文化帶來對新影視產業市場與科技發展之 建構,以及上述過程最終社會文化帶來對新影視產業市場與科技發展之 建構,以及上述過程最終社會文化帶來對新影視產業市場與科技發展之 建構,以及上述過程最終社會文化帶來對新影視產業市場與科技發展之 建構,以及上述過程最終社會文化帶來對新影視產業市場與科技發展之 建構,以及上述過程最終社會文化帶來對新影視產業市場與科技發展之 建構,以及上述過程最終社會文化帶來對新影視產業市場與科技發展之 建構,以及上述過程最終社會文化帶來對新影視產業市場與科技發展之 建構,以及上述過程最終社會文化帶來對新影視產業市場與科技發展之 建構,以及上述過程最終社會文化帶來對新影視產業市場與科技發展之 建構,以及上述過程最終社會文化帶來結果, 結果, 並 據此提出未來規範發展的合理方向。 若更詳細地說明 ,亦即, 亦即, 本研究計畫 探索 新傳播科技發展對影視著作市場 與規範 之 影響, 並回顧台灣新舊視科技著作權法制化之歷史影響, 並回顧台灣新舊視科技著作權法制化之歷史影響, 並回顧台灣新舊視科技著作權法制化之歷史影響, 並回顧台灣新舊視科技著作權法制化之歷史影響, 並回顧台灣新舊視科技著作權法制化之歷史影響, 並回顧台灣新舊視科技著作權法制化之歷史影響, 並回顧台灣新舊視科技著作權法制化之歷史影響, 並回顧台灣新舊視科技著作權法制化之歷史影響, 並回顧台灣新舊視科技著作權法制化之歷史影響, 並回顧台灣新舊視科技著作權法制化之歷史影響, 並回顧台灣新舊視科技著作權法制化之歷史影響, 並回顧台灣新舊視科技著作權法制化之歷史影響, 並回顧台灣新舊視科技著作權法制化之歷史影響, 並回顧台灣新舊視科技著作權法制化之歷史影響, 並回顧台灣新舊視科技著作權法制化之歷史以及著作權法制化對 以及著作權法制化對 以及著作權法制化對 以及著作權法制化對 以及著作權法制化對 以及著作權法制化對 新影視產 新影視產 新影視產 業市場 之影響, 之影響, 之影響, 和該影響對視資源之國際流動 該影響對視資源之國際流動 該影響對視資源之國際流動 該影響對視資源之國際流動 該影響對視資源之國際流動 該影響對視資源之國際流動 該影響對視資源之國際流動 該影響對視資源之國際流動 及對台灣影視文 化消費與在地對台灣影視文 化消費與在地對台灣影視文 化消費與在地對台灣影視文 化消費與在地對台灣影視文 化消費與在地對台灣影視文 化消費與在地對台灣影視文 化消費與在地對台灣影視文 化消費與在地對台灣影視文 化消費與在地化發展之結果,最後基於上述對影視科技 化發展之結果,最後基於上述對影視科技 化發展之結果,最後基於上述對影視科技 化發展之結果,最後基於上述對影視科技 化發展之結果,最後基於上述對影視科技 化發展之結果,最後基於上述對影視科技 化發展之結果,最後基於上述對影視科技 化發展之結果,最後基於上述對影視科技 化發展之結果,最後基於上述對影視科技 化發展之結果,最後基於上述對影視科技 化發展之結果,最後基於上述對影視科技 化發展之結果,最後基於上述對影視科技 、著作權法制 著作權法制 著作權法制 著作權法制 、及影視市場 及影視市場 及影視市場 三者間 三者間 互動 關 係之理解 之理解 ,以及對著作權法制化在地影視產業與文發展響之考 以及對著作權法制化在地影視產業與文發展響之考 以及對著作權法制化在地影視產業與文發展響之考 以及對著作權法制化在地影視產業與文發展響之考 以及對著作權法制化在地影視產業與文發展響之考 以及對著作權法制化在地影視產業與文發展響之考 以及對著作權法制化在地影視產業與文發展響之考 以及對著作權法制化在地影視產業與文發展響之考 以及對著作權法制化在地影視產業與文發展響之考 以及對著作權法制化在地影視產業與文發展響之考 以及對著作權法制化在地影視產業與文發展響之考 以及對著作權法制化在地影視產業與文發展響之考 以及對著作權法制化在地影視產業與文發展響之考 以及對著作權法制化在地影視產業與文發展響之考 以及對著作權法制化在地影視產業與文發展響之考 以及對著作權法制化在地影視產業與文發展響之考 以及對著作權法制化在地影視產業與文發展響之考 以及對著作權法制化在地影視產業與文發展響之考 量,擬 提出一以建構公私利益平衡、影視資源國際等流動網路與 訊自由合理分享提出一以建構公私利益平衡、影視資源國際等流動網路與 訊自由合理分享提出一以建構公私利益平衡、影視資源國際等流動網路與 訊自由合理分享提出一以建構公私利益平衡、影視資源國際等流動網路與 訊自由合理分享提出一以建構公私利益平衡、影視資源國際等流動網路與 訊自由合理分享提出一以建構公私利益平衡、影視資源國際等流動網路與 訊自由合理分享提出一以建構公私利益平衡、影視資源國際等流動網路與 訊自由合理分享提出一以建構公私利益平衡、影視資源國際等流動網路與 訊自由合理分享提出一以建構公私利益平衡、影視資源國際等流動網路與 訊自由合理分享提出一以建構公私利益平衡、影視資源國際等流動網路與 訊自由合理分享提出一以建構公私利益平衡、影視資源國際等流動網路與 訊自由合理分享提出一以建構公私利益平衡、影視資源國際等流動網路與 訊自由合理分享提出一以建構公私利益平衡、影視資源國際等流動網路與 訊自由合理分享提出一以建構公私利益平衡、影視資源國際等流動網路與 訊自由合理分享提出一以建構公私利益平衡、影視資源國際等流動網路與 訊自由合理分享提出一以建構公私利益平衡、影視資源國際等流動網路與 訊自由合理分享提出一以建構公私利益平衡、影視資源國際等流動網路與 訊自由合理分享提出一以建構公私利益平衡、影視資源國際等流動網路與 訊自由合理分享提出一以建構公私利益平衡、影視資源國際等流動網路與 訊自由合理分享提出一以建構公私利益平衡、影視資源國際等流動網路與 訊自由合理分享提出一以建構公私利益平衡、影視資源國際等流動網路與 訊自由合理分享提出一以建構公私利益平衡、影視資源國際等流動網路與 訊自由合理分享提出一以建構公私利益平衡、影視資源國際等流動網路與 訊自由合理分享使用、及政策與文化民主為目標之新影視著作權規範可能建議方向。
  • Item
    單一整合型計畫-能源科技訊息產製、傳布,與接收:媒體教育功能之研究( I )
    (2011/04-2012/03) 陳炳宏; 蔡炯青; 王維菁
    本研究計畫聚焦於傳播媒體之教育功能,兼及主流大眾傳媒與另類草根媒體,以探討傳播媒體在能源科技訊息傳播與普及過程中之角色,希望透過對能源科技訊息的產製、傳佈,以及接收等研究,來進一步落實大眾傳媒之溝通、宣傳,以及草根媒體之參與及實踐功能,以強化媒體之科學訊息傳佈角色。亦即藉由了解傳播媒體應如何發揮其教育功能,來協助政府推動與落實節能減碳政策,並進一步培育能源科技素養媒體教育之相關人才。 本研究從能源科技訊息的產製(來源端)、傳布(通路端),與接收(閱聽端)等科學訊息傳布歷程的三要項切入,在產製端部分,欲先瞭解新聞工作者的能源科學素養,並落實能源科技新聞報導的正確性,進而研擬增進新聞工作者能源科學素養的教育課程,目標在強化大眾傳媒宣導節能減碳觀念與政策的能力;在傳布端部分,欲聚焦於訊息傳布端的草根媒體-網際網路,希望能連結台灣民眾的在地生活與在地組織,透過網際網路提供在地實踐的場域,並培育能源科技知識之網路教育人才,發展出能結合民間社區組織以及實際有效的能源科技生活網站與網路策略,使節能減碳知識在社區生活中被實踐,並藉由網站與網路社群力量而得以持續推廣擴展。接收端部分則將同時從新聞產製端與閱聽端來了解能源科技訊息如何被建構及被閱聽眾接收解讀,檢視大眾媒體(電視與報紙)有關能源科技新聞的論述框架與敘事結構,並與民眾的接收認知作比較分析,進而建構最有助於提升民眾能源科技素養的新聞報導型態,達到宣傳與推動節能減碳觀念與政策的功效。 總結來說,本研究期待跳脫利用傳統教育管道傳播科學知識的思維與行動,希望藉由大眾媒體與網路媒體的協助,更廣泛與有效率地推動能源政策,以收事半功倍之效。
  • Item
    食品風險議題調查及分析
    (2011/01-2011/12) 胡幼偉; 蔡炯青
    隨著國人越來越重視飲食健康,食品安全議題也備受各界重視,而食品藥物管理局已於99年度委託辦理各種計畫用以建立食品風險預警機制,除科學實證風險因子評估試驗、食品安全資訊系統整合外,亦針對各種食品安全議題之發生及發展進行分析、調查,以作為施政上的省思。 本計畫擬彙整近六年國內食品相關事件之新聞報導,進行統整性輿情分析,研究其食品相關案件之關連性及趨勢性,並持續追蹤及分析100年度食品相關事件報導,以便及時處理與正確回應議題,以重拾民眾信心,提升政府形象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