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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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院成立於2007年8月,所屬系所、中心及專班有音樂學系、民族音樂研究所、表演藝術研究所、音樂數位典藏中心及流行音樂產業碩士專班,現任院長由音樂系楊艾琳教授擔任。

本學院之設立,主要為因應國家政策發展趨勢與學校轉型發展之整體規劃,以追求卓越、結合傳統並以創新思維,增進藝文專業服務素質為目標;出版《音樂研究》學術期刊,並此擴展校際以至國際間音樂研究之學術互動。

本學院音樂學系創系於1946年6月,設有完整學士、碩士與博士學位學程,分別就展演創作、學術研究、師資培育多元面向,培養音樂教育、演唱(奏)及創作人才;本學院民族音樂研究所創所於2002年8月,分有「研究與傳承組」及「多媒體應用」二組,持續致力於傳統音樂研究、表演傳承,及將音樂文獻、影音資料歸檔保存並予數位典藏;本學院表演藝術研究所創立於2005年8月,亦以音樂為主軸,就音樂劇場、行銷產業及鋼琴合作不同面向,培育劇場幕前表演與幕後藝術行政與管理之專業人才。

大學部修業年限為四年,碩士班修業年限為二至四年。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畢業生,分別授予藝術學士、碩士及博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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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貝多芬《F小調鋼琴奏鳴曲,作品五十七》與《降A大調鋼琴奏鳴曲,作品一一○》詮釋與探討
    (2016) 陳冠如; CHEN, Kuan-Ju
    貝多芬(Ludwing van Beethoven, 1770-1827)的中後期的作品是為了自己而創作,雖然維也納貴族有給予薪水,但貝多芬的創作主要還是遵循自己的想法。其作品依據音樂風格與年代大致可分為三個時期,丹第(Vincent d'Indy, 1851-1931) 稱這三期為模仿(Imitation)、外化(Externalization)、與反省(Reflection),但這三期並沒有一個明確的界線。第一期大約為一八○二年以前,創作鋼琴奏鳴曲至作品二十八;第二期至一八一六年,創作鋼琴奏鳴曲作品作品五十三至作品九○;第三期為一八一六年至晚年,貝多芬創作了五首鋼琴奏鳴曲作品一○一至一一一。 筆者將探討的《F小調鋼琴奏鳴曲,作品五十七》與《降A大調鋼琴奏鳴曲,作品一一○》為貝多芬第二期(中期)與第三期(晚期)代表作品之一,前者之標題《熱情》為漢堡出版商克朗茲所加,其樂曲之戲劇性、張力、交響風格,影響其後的第五號交響曲;後者之樂曲風格有明顯差異,充滿寧靜、感情的作品,這時的貝多芬正經歷精神和疾病苦痛時期,其音樂是內斂、又極富情感的,創作時間與貝多芬第九號交響曲《合唱》幾乎同時。 這兩首奏鳴曲皆為貝多芬鋼琴奏鳴曲代表作品之一,也深受筆者喜愛,因此深入探討兩者之音樂分析與詮釋為筆者所選之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