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與社會科學學院

Permanent URI for this communityhttp://rportal.lib.ntnu.edu.tw/handle/20.500.12235/9

宗旨-全球視野與在地實踐
在全球化的今天,臺灣身處亞太新興發展區域的樞紐地位,是東北亞及東南亞的節點, 也是傳統與創新兼具的活力島嶼。本院站在這些潮流之上,提供學生全球視野及在地實踐的學習。
目標-培養複語素養與文化能力
本院外籍生占全院學生之四分之一,已是全校外籍學生之二分之一,以提供學生全球視野及在地實踐的學習。全球國際的視野意味著學生要具備複語素養與文化能力,係以美國外語教學學會認定的5C能力,包含:運用語言溝通的能力(Communication)、體認多元文化的能力(Cultures)、貫連其他學科的能力(Connections)、比較不同語言文化的能力(Comparisons)、及學以致用的能力(Communities)。

本院為外籍學生開設相當豐富的華語文化、社會政經、全球管理、跨文化合作、及社會實踐等課程,幫助外籍學生熟悉華人文化與社會,並透過與本地學生一起學習過程,共同建構國際全球視野。除了華語課程外,本院也提供在地學生多種語言的課程,包括英語、法語、德語、西語、日語、韓語及俄羅斯語等。學生亦可連結各獎學金與獎勵措施,申請赴外國知名大學交換或短期留學。

本院透過具「全球視野」特色的各種課程,開闊學生的視野與胸襟;也透過「在地實踐」的各種考察與實習活動,深耕台灣與世界的連結網絡,以達到培育具全球視野與在地實踐之國際人才。
特色-跨文化交織與跨領域學習
為確保學生畢業時具備複語素養與文化能力,本院提供國際華語、東亞文化與政治經濟、歐洲文化與觀光、社會工作、大眾傳播、國際人力資源等多種學程與課程供學生修習,朝跨學科、跨語言、跨文化等多元學習邁進。本院強調跨領域的學習,並分為三個主軸:
華語文教育
培養各專業領域所需之國際華語人才,使其熟習海內外華人社會與文化,並具備跨文化素養與溝通能力,藉此促進區域間的文化交流,進而厚植全球華語文化的軟實力。
區域研究
聚焦東亞與歐洲研究,透過學生至業界或機構或歐洲合作學校的實習與參訪,培育具「文化思想與應用」、「政經與區域發展」 之跨文化教學及研究人才。鼓勵學生赴外交換與國際學術交流。
社會科學
國際人力資源以全英語授課,幫助學生具備全球化職場素養和人力資源專業知能。傳播則培育具新傳播科技產製、分析與決策能力之大眾傳播專業人才。社工以家庭與社會工作領域為主,培育專業社會工作人才,透過多元對話與學習,建構全球化與在地化專業社會工作視野。
學系
華語文教學系
結合數位科技與華語文相關資源進行跨領域研究,培養華語教學與研究人才、促進華語教學專業化與國際化。
東亞學系(政治學研究所)
聚焦東亞,培育「文化思想與應用」、「政經與區域發展」之教學及研究人才。
研究所
大眾傳播研究所
跨越科技、國界與文化之跨界人才。開創新媒體、新思維與新批判之新時代人才。掌握網路資訊社會脈動、領先趨勢思維之前瞻人才。
國際人力資源發展研究所
培育人力資源發展與管理之專業人才。培育國際化與跨文化管理之專業人才。
社會工作學研究所
培育以家庭與社會工作領域為主之專業社會工作人才。整合社會工作理論與實務方法,加強學術與實務互動,訓練具國際視野和多元文化能力專業社會工作人才,建構全球化與在地化專業社會工作實踐。
歐洲文化與觀光研究所
以歐洲文化為經,觀光研究為緯,對歐洲進行全新的通盤研究,培育兼具國際宏觀和深厚人文素養的文化研究與觀光專業人才。
研究中心
全球客家文化研究中心
著重三大方向的研究發展:臺灣客家研究、中國大陸客家研究、東南亞(全球)地區客家研究。
原住民族發展中心
致力於建立原住民族研究知識論,融合及傳承原住民族知識文化之原住民族教育,謀求原住民族與文化之永續發展。
東亞文化與漢學研究中心
努力邁入全球的漢學與文化研究以及與歐美兩洲漢學機構的交流和合作。
社會工作與家庭研究中心
致力於社會工作在家庭相關議題之跨界及跨領域的交流與合作。以及建構社會工作與家庭相關領域之國際視野與本土化專業發展。
僑務政策研究中心
針對我國與其他國家的僑務政策、僑務組織進行研究,提供政府有關僑務工作發展之意見,並與國際上相關學術機構進行合作。

Browse

Search Results

Now showing 1 - 5 of 5
  • Item
    以世界咖啡館模式探討有線電視公用頻道的近用與推廣
    (2023) 杜芳妮; Tu, Fang-Ni
    臺灣有線電視在1993年取得合法地位,因其系統網路之鋪設需使用公用資源,故將有線電視為「準公用事業」,必須肩負回饋社會之義務,《有線電視法》第23條第二項規定下,有線電視公用頻道(Public Access Channel)因此誕生,旨在實踐媒體近用權、透過電視打造一個全民都可以使用的公共論壇,讓電視的閱聽人由被動的受眾有機會轉變為內容的產製方。在過去相關的研究中顯示,有線電視公用頻道普遍存在認知度低、近用度低等問題,自1993年至今三十年,新傳播科技的進步使得社會環境、公民的媒體使用習慣已與過去截然不同,有線電視公用頻道作為公民實踐媒體近用權的一種方式,其存續意義值得被重新探討。本研究統合國內外研究文獻,並透過世界咖啡館勾勒出民眾對於有線電視公用頻道的想像,再輔以有線電視公用頻道經營/管理者深度訪談的經驗分享,探討有線電視公用頻道的近用情況與未來推廣可能方向。研究發現,在數位匯流的時代下,有線電視公用頻道的認知與近用仍不足,有線電視用戶數下降以及網路及影音串流平台等新的近用媒體方式更受歡迎,更加劇有線電視公用頻道的困境,然而在新冠病毒(Covid-19)疫情影響下,將地區界線拉回現代社會,有線電視公用頻道似乎迎來轉機。以公共領域的概念來說,即使現今新科技網路媒體的崛起,擴大也提升了媒體近用的範圍與程度,不代表可以忽視其他相對弱勢媒體的傳播公民權,因此不應消滅有線電視公用頻道的存在。
  • Item
    論Ronald Dworkin法政哲學中的民主觀:建構、爭議與批判
    (2010) 陳閔翔; Ming-Hsiang Chen
    本論文旨在縷析美國當代法學家Ronald Dworkin法政哲學中的民主觀。有 別於多數民主,Dworkin宣稱民主不只是多數決,更是一項公民以夥伴關係集體參與政治的自治事業。本文將論證夥伴民主融合了Dworkin法政理論中的許多觀念,包括人性尊嚴、倫理個人主義、平等自由主義、政治社群、權利主張、原則論、整全法、以及對憲法的道德解讀等,從而拓展和改觀我們對民主的既定看法。透過更宏觀地尋繹「民主是什麼?」,本文希冀深入闡釋Dworkin的道德、政治及法律概念,對哲學上的重大爭議進行論辯,並且進一步批判反思夥伴民主的立論,以此,來回答法理學古老的命題「法律是什麼?」。 全文主要有三個部分。首先,在建構詮釋部分,我們依次討論了Dworkin的人性尊嚴倫理學、平等政治哲學與整全法理論中的主要概念,梳釐出Dworkin民主觀的理論基礎、背景圖像與概念關係,進而透過憲政民主與夥伴民主的辯證,證成Dworkin的夥伴民主學說。其次,本文針對Dworkin思想中的個別觀點及其爭議做出辯護,包括:(1)人性尊嚴是客觀而普遍的嗎?(2)自由與平等是相容的嗎?(3)自由主義能形成政治社群嗎?(4)訴諸良善仍可以主張國家中立嗎?(5)法律與道德的關係是什麼?(6)司法審查違反民主精神嗎?(7)憲政主義與民主是衝突的嗎?關於這些價值衝突的調解,顯示了Dworkin多元整體論的融貫立場。最後,則是批判與對話:藉由Jürgen Habermas的審議民主來對夥伴民主進行挑戰。在筆者看來,Dworkin刺蝟型民主觀,強調多元價值能整合在一個整體倫理學架構中,這個理想是高貴的,但欠缺某些民主實踐的元素。換言之,夥伴民主若能補強審議民主的核心論點例如公共領域、公民社會、論辯或溝通原則,將是一個更有吸引力的理論。
  • Item
    論國家重大政策變遷與政治課責―以核四廠停工事件為例
    (2009) 鄭名呈
    摘要 本論文研究動機的濫觴主要是針對於臺灣核能四廠歷經停工,旋即又復工個案之荒謬決策過程為研究,同時對於政府最高決策者事後的政治責任亦或是法律責任之追究皆付之闕如,筆者深感有建立相關課責機制之必要,再藉由博奕理論模型建構來解釋論證核四廠爭論始末,最終提出筆者研究後之我國現有課責制度上之改革建言,期許能有效消弭我國行政與立法對於相關重大建設之岐見,減少對立,建立一套行政與立法共同遵循的制約機制。 我國行政權有僭越立法權之態勢,也是造成今日行政、立法嚴重對立難以和解亂象,藉由核四案爭論,可以看到許多行政與立法兩部門互相拔河的明顯軌跡,然此高度政治意識凌駕專業知識的情況之下,行政與立法兩部門互動的良窳,更是決定政策成敗的關鍵因素。 決策者本應受制於國家制度,使得決策者無法隨意為之,方不至於造成社會撕裂及政黨對立。當決策者以意識型態掛帥,一意孤行時,應有相對之課責機制予以制衡。然本論文並非探究核四該不該興建,而是最高層執政者因執著於其政黨意識型態,罔顧國家利益,違背依法行政原則,對於核四停工又復工之決策應負之政治責任為何?其因違法決策所造成之經濟損失,是否應負連帶賠償責任?我國現有的罷免、彈劾制度能否發揮功能?又如何改正現有制度,讓執政當局有所顧忌而不致背離多數民意?本論文首先提出建置國家政治求償制度,並恢復立法院行使行政院長同意權等二個改革面向,或可作為改變目前國家政治亂象參考,使得國家能建立長治久安的政治制度。
  • Item
    我國公民投票制度之制定及施行
    (2009) 程漢正; Cherng, Hann-Cheng
    本研究主要論述內容為公民投票理論、發展過程及影響;介紹世界各國實施公民投票情形、相關問題及其影響;我國公民投票法之立法過程;我國實施公民投票之實例評析及影響等,並對公投在我國實施之困境、迷思及未來之發展,所作之整理研究提出相關研究發現及建議,盼對日後公投法之修訂及實施能更周全完善。 我國公民投票法於2003年11月2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12月31日總統依法公布,2004年1月1日施行,為開啟我國民主進步的里程碑。公投法實施前後所舉辦公投共計29個公投案例:實施前有關經濟、環保及統獨等公投議題22個及實施後之全國第一個地方性高雄市國中小學公投議題1個、全國性強化國防等公投議題6個。就實施過程、結果、所生之問題及影響作分析評述,並就研究所得提出數項建議,盼供有識之士參考: 壹、事先司法審查公投法案。 貳、採納諮詢性公投。 參、實施人民對憲法創制與複決之機制。 肆、尊重政府行政部門擁有公民投票發動權。 伍、妥適修訂公民投票連署門檻限制,以反映直接民意。 陸、公民創制以法案創制與原則創制並存,公民複決採人民主動 之任意性複決。 柒、公民投票範圍有無體制內、外區別由民意決定。 捌、我國公民投票之實施,因國情不同應注意國內外情勢發展,爭取國際認同及支持,以避免製造兩岸情勢緊張及不安。 公民投票法之施行代表我國主權在民的落實。公民投票並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對於政治背景複雜、高政治性國際地位爭議問題,尚有未盡周全之處,如易淪為政治操手,變成民主假相,尤甚者帶來兩岸衝突造成社會不安,故執政者需以高度智慧慬慎行之。 總之,公民投票對於我國民主具有重要影響,更冀望由過去公投實施之累積經驗,依社會環境,時代變遷,能不斷適時檢討修正,符合實務所需,以作為日後公投施行成為最完善、最妥適之民主最佳典範。
  • Item
    公共審議團體成員互動行為之研究 : 以「新竹科學園區宜蘭基地」公民會議為例
    (2006) 傅凱若; Kai-Ro Fu
    校所名稱: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論文題目:公共審議團體成員互動行為之研究:以「新竹科學園區宜蘭基地」公民會議為例 畢業時間:2006年(九十四學年第一學期) 研究生姓名:傅凱若 指導教授:黃東益 博士 論文摘要: 審議民主理論的發展與實踐近年來已在先進國家成為一股趨勢,其認為代議政治下強調公民的積極參與,重視理性的公共對話,不僅能夠提升政府的決策品性,更重要的在於提升公民參與的能力。在實際的操作應用上已有相當多元的審議民主公共參與模式,而在台灣,以公民會議的模式受到最廣泛的重視,一方面是由於政府的大力提倡下而使全國爭議的話題受到矚目,另一方面是由於地方的社區大學主導的區域性議題,讓民眾參與地方公共性事務。本研究基於對審議民主的評論,需要實證經驗的回應,並且將研究主軸回歸公共參與主體—公民本身,以團體動力的角度去探究公民會議的成員互動情形。 由宜蘭社區大學舉辦的「新竹科學園區宜蘭基地」公民會議,相較於全國性公民會議而言最大的不同,主要是由民間發起的審議民主模式公共參與,因此本研究以此為個案觀察,依據審議民主核心理念和Tuckman五階段的團體發展階段為理論基礎,運用Bales的「SYMLOG」方式分析公民會議團體成員互動行為,藉以了解公民成員討論的動態過程,成員的互動關係?團體極化情形?討論是否理性?以及團體成員的溝通能力是否提升?進一步探討公民會議的團體發展的軌跡,成員的互動行為在各階段的特徵為何?如何展現審議民主「互惠」理念?以及主持人的角色如何落實審議民主精神? 本研究藉由實證經驗回應審議民主的評論,並提供審議民主的公共參與模式不同的研究角度。研究結果發現公民會議是理性且具任務導向的討論,討論過程中成員從衝突到妥協,展現尊重與同理,服膺審議民主的互惠原則,在能力上,在教育程度上仍有審議不平等的現象出現。以及在團體發展過程中歸納公民會議主持人具備的功能與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