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與社會科學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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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全球視野與在地實踐
在全球化的今天,臺灣身處亞太新興發展區域的樞紐地位,是東北亞及東南亞的節點, 也是傳統與創新兼具的活力島嶼。本院站在這些潮流之上,提供學生全球視野及在地實踐的學習。
目標-培養複語素養與文化能力
本院外籍生占全院學生之四分之一,已是全校外籍學生之二分之一,以提供學生全球視野及在地實踐的學習。全球國際的視野意味著學生要具備複語素養與文化能力,係以美國外語教學學會認定的5C能力,包含:運用語言溝通的能力(Communication)、體認多元文化的能力(Cultures)、貫連其他學科的能力(Connections)、比較不同語言文化的能力(Comparisons)、及學以致用的能力(Communities)。

本院為外籍學生開設相當豐富的華語文化、社會政經、全球管理、跨文化合作、及社會實踐等課程,幫助外籍學生熟悉華人文化與社會,並透過與本地學生一起學習過程,共同建構國際全球視野。除了華語課程外,本院也提供在地學生多種語言的課程,包括英語、法語、德語、西語、日語、韓語及俄羅斯語等。學生亦可連結各獎學金與獎勵措施,申請赴外國知名大學交換或短期留學。

本院透過具「全球視野」特色的各種課程,開闊學生的視野與胸襟;也透過「在地實踐」的各種考察與實習活動,深耕台灣與世界的連結網絡,以達到培育具全球視野與在地實踐之國際人才。
特色-跨文化交織與跨領域學習
為確保學生畢業時具備複語素養與文化能力,本院提供國際華語、東亞文化與政治經濟、歐洲文化與觀光、社會工作、大眾傳播、國際人力資源等多種學程與課程供學生修習,朝跨學科、跨語言、跨文化等多元學習邁進。本院強調跨領域的學習,並分為三個主軸:
華語文教育
培養各專業領域所需之國際華語人才,使其熟習海內外華人社會與文化,並具備跨文化素養與溝通能力,藉此促進區域間的文化交流,進而厚植全球華語文化的軟實力。
區域研究
聚焦東亞與歐洲研究,透過學生至業界或機構或歐洲合作學校的實習與參訪,培育具「文化思想與應用」、「政經與區域發展」 之跨文化教學及研究人才。鼓勵學生赴外交換與國際學術交流。
社會科學
國際人力資源以全英語授課,幫助學生具備全球化職場素養和人力資源專業知能。傳播則培育具新傳播科技產製、分析與決策能力之大眾傳播專業人才。社工以家庭與社會工作領域為主,培育專業社會工作人才,透過多元對話與學習,建構全球化與在地化專業社會工作視野。
學系
華語文教學系
結合數位科技與華語文相關資源進行跨領域研究,培養華語教學與研究人才、促進華語教學專業化與國際化。
東亞學系(政治學研究所)
聚焦東亞,培育「文化思想與應用」、「政經與區域發展」之教學及研究人才。
研究所
大眾傳播研究所
跨越科技、國界與文化之跨界人才。開創新媒體、新思維與新批判之新時代人才。掌握網路資訊社會脈動、領先趨勢思維之前瞻人才。
國際人力資源發展研究所
培育人力資源發展與管理之專業人才。培育國際化與跨文化管理之專業人才。
社會工作學研究所
培育以家庭與社會工作領域為主之專業社會工作人才。整合社會工作理論與實務方法,加強學術與實務互動,訓練具國際視野和多元文化能力專業社會工作人才,建構全球化與在地化專業社會工作實踐。
歐洲文化與觀光研究所
以歐洲文化為經,觀光研究為緯,對歐洲進行全新的通盤研究,培育兼具國際宏觀和深厚人文素養的文化研究與觀光專業人才。
研究中心
全球客家文化研究中心
著重三大方向的研究發展:臺灣客家研究、中國大陸客家研究、東南亞(全球)地區客家研究。
原住民族發展中心
致力於建立原住民族研究知識論,融合及傳承原住民族知識文化之原住民族教育,謀求原住民族與文化之永續發展。
東亞文化與漢學研究中心
努力邁入全球的漢學與文化研究以及與歐美兩洲漢學機構的交流和合作。
社會工作與家庭研究中心
致力於社會工作在家庭相關議題之跨界及跨領域的交流與合作。以及建構社會工作與家庭相關領域之國際視野與本土化專業發展。
僑務政策研究中心
針對我國與其他國家的僑務政策、僑務組織進行研究,提供政府有關僑務工作發展之意見,並與國際上相關學術機構進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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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處理南海爭端途徑之研究:灰色地帶戰略的觀點
    (2024) 方廷軒; Fang, Ting-Hsuan
    近年來,南海海域因為中國崛起,其加強執法力度以及強化維權手段,頻繁與其他主權聲索國家發生南海爭端,而中國如何將如何既有南海國際局勢潛移默化成對中國有利的南海局勢。本論文欲先以中國轉向重視海權以及發展海洋經濟為國家核心利益為背景下,探討南海的經濟價值、地緣價值為何對於中國發展海權如此重要。再者,本論文再從灰色地帶衝突的行為模式與戰術應用之觀點,來分析中國於南海爭端所運用的手段以及如何有效發揮中國海上民兵特殊性。接著,中國與其他南海主權聲索國家所表述主權主張範圍之不同,且與中國主權主張範圍出現重疊的爭議海域,且南海爭端皆發生爭議海域。本論文透過中國與他國的南海爭端案例中,探討中國如何透過非正規軍事力量手段進行南海維權行為,以及對他國進行低度武裝衝突來達到其所獲得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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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中關係對馬來西亞南海政策影響之研究:以納吉政府(2009-2018 年)為例
    (2022) 顏俊祥; Gan, Chung-Siang
    關於馬來西亞政治與經濟發展之相關研究多以馬哈迪作為研究主體,即探討馬哈迪對馬中關係或馬國南海政策之影響,抑或以「後馬哈迪時代」作為分析途徑,探討繼馬哈迪以後的兩任首相如何依循馬哈迪政府的對中與南海政策持續發展相關政策。然而,本文旨在以前首相納吉為研究主體與背景,分析納吉政府的馬中關係發展,並瞭解馬中關係對納吉政府的南海政策所產生之影響為何。在納吉任馬國首相期間,馬中關係無論在經濟貿易、社會交流及國防安全等層面,其合作緊密程度可說是達致歷史高點,尤其在經貿層面。始於 2009 年,中國連年成為馬來西亞最大貿易夥伴,並且中國領導人在 2013 年將中馬關係升格為「全面戰略夥伴關係」,意指兩國未來無論在經濟貿易、社會文化、國防安全等層面,將擁有高度且重要的合作潛力。儘管如此,馬中關係亦並非毫無齟齬,尤其兩國於南海地區擁有主權重疊爭端,而在納吉任政年間,中國基於「九段線」歷史主張在南海的維權作為乃愈趨激進。對此,納吉政府的南海政策制定與實施勢必得格外謹慎與彈性,以免主權爭議破壞馬中友好關係,進而對馬國經濟發展形成重大衝擊。經本文分析與瞭解,納吉乃延續前首相馬哈迪的南海政策基礎,即藉由「有限扈從」、「約束力交往」、「務實經濟」、「優勢阻斷」,以及「間接制衡」等方式對中國採取「避險策略」,以此維護馬來西亞在南海的主權利益,同時也能維續馬中友好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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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國際法上島嶼制度在解決南海爭端中之適用
    (2014) 黃盈萍; Huang, Ying-Ping
    南海海域近年來成為亞洲地區關注的焦點,特別是此海域中的島嶼爭議涉及了海洋資源分配、國家主權認定以及海洋劃分等問題,而這不僅是各個聲索國之間的衝突,同時也交錯著國外勢力的介入,使得南海的緊張情勢日益緊繃。 本研究主要關懷國際公約中「島嶼制度」與「主權歸屬」的原則和判例,並以其作為基礎對於南海島嶼的適用與實踐進行討論。首先回顧島嶼制度第121條中具有爭議性的內容,其次回顧島嶼主權歸屬的經典判例,再者對南海諸島的爭議進行分析。 本研究發現島嶼制度第1項對於自然環境的要件的爭議性較小,主要是第2項要件對於人類居住與經濟生活的規範較為模糊且缺乏共識,並直接地影響著第3項島嶼是否擁有領海或經濟海域的要件;島嶼主權認定的核心在於「關鍵時刻」的「有效管理」,在關鍵時刻以後的作為並不影響主權的歸屬,所以關鍵日期與有效管理是必須同時進行判準的原則;在南海諸島的爭議中,島嶼制度的適用都有其模糊地帶,特別是第3項「人類居住」與「經濟生活」的定義,這部分需要國際法來進行規範與釐清。島嶼主權方面,本文對於各國的主張都有提出相對應的立論依據,但目前五國六方對此並無共識,而台灣更是被排擠在外,因此我國必須持續維護太平島的主權並經由長期的溝通與協調來尋求解決方案。 最後,本研究認為或許可以透過島嶼制度第1、3項要件的規範,來對第2項要件島嶼所擁有領海或經濟海域進行限縮,將經濟問題退回到主權爭議。 一方面可以減少劃分海域範圍的衝突,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各爭端國思考妥協與合作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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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美國航行自由行動論歐巴馬政府南海政策執行之變化
    (2018) 歐陽子惇; Ou Yang, Tzu-Chun
    在近年南海爭端情勢上升之矛頭多指向中國大陸在南海島礁的填海造陸行為時,美國以捍衛南海航行自由為號召,加大挑戰大陸在南海海域之主權主張。本文試圖從1979年美國航行自由計畫之制定為出發,探討到歐巴馬政府任內之航行自由計畫是否有何本質或戰略之改變。 相較過去航行自由計畫之任務內容僅公布年度挑戰國家與過度海域主張之項目,美國自2015年開始於南海所執行的航行自由行動已漸轉為公開方式,較過去更「頻繁」與「實際」地挑戰區域內過度海域主張之國家。本文研究發現,該政策轉變之考量是對大陸快速、大規模地填海造陸所引起之區域現況改變之擔憂,美國透過公布每次執行航行自由計畫行動的主要目的有三:第一,以維護航行自由之國際法之基礎;第二、維持美國在區域內的領導地位;第三,透過航行自由行動,向區域盟友提供安全保證。最後,歐巴馬政府所公開的四次航行自由行動交互挑戰了南沙群島與西沙群島中填海造陸後面積最大、或具(潛在)軍事化設施之島礁,更凸顯出歐巴馬政府在南海執行航行自由行動之高度戰略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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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法視角下南海爭端之發展:專屬經濟海域內活動的爭辯
    (2011/8-2012/7) 王冠雄
    雖然國際媒體傳出中國大陸在2010年3月時提出南海議題涉及中國大陸「核心利益」的說法,但是在2010年7月23日,美國國務卿希拉蕊透過出席東協區域論壇(ASEAN Regional Forum, ARF)時所表示的「美國在南海的國家利益包括了在此一海域的航行自由、自由取得該海域之公共財、以及尊重國際法」,更是促成雙方對於「核心利益」與「國家利益」的立場產生碰撞。在可以預見的未來,中美間對於國際海洋法中若干規範的不同解釋而引發之爭端將會持續出現,而「航行自由」會是一個概括性的議題,更進一步而論,外國船舶在另一沿海國專屬經濟海域中的特定行為,例如海洋科學研究或軍事活動更會是進入論證的主要議題。亦可判斷的是,未來可能發生爭議的活動無可避免地會在我國周圍海域內出現,屆時我國應有如何之判斷與反映,皆須有對海洋法相關條文的立場以及足夠的理論支持。此為本研究所欲達到的目標。本研究首先就國際海洋法中關於在專屬經濟海域內外國船舶權利行使概念與內涵的理解切入,並明確認知沿海國在國際海洋法中特定權利之概念與內涵,透過適當案例進行評析,確保以中立的態度明瞭中美爭議的各自立場,最後將以前述分析為基礎,做出結論。本研究認為,目前在南海海域中所發生的爭端與糾紛,主要根源仍在於對島嶼主權歸屬的認定,以及對於相關海域的利用衝突。南海爭端相關各方當前對於海域的利用和主張,仍可視為基於理性的發展,各方仍然尊重區域內外各國船舶無論是在專屬經濟海域或是可能存在的狹小公海海域內,於現有國際海洋法規範所允許的範圍內,所行使之航行自由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