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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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媳婦角色規範、家人支持與婆媳和諧關係之探討(2006) 陳小英; Chen, Hsiao-Ying本研究在探討女性婚後婆媳關係的和諧度。研究採分層叢集方便抽樣,樣 本取自台北市、台北縣、高雄市、高雄縣、台南縣、嘉義縣之幼稚園、國 小、國中、高中學生之母親進行問卷調查,問卷發出2,339份,回收1,752 份,刪除廢卷共得1,257份有效的樣本。本研究工具包含『婆媳和諧關係量 表』、『角色規範量表』、『原生家庭支持量表』、『丈夫支持量表』以及 『個人基本資料』。研究結果以SPSS11.5統計軟體進行資料分析,統計方法 包括描述統計、t考驗、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多元階層迴歸。分析結果如下: 一、現況 1. 已婚女性的婆媳關係整體來說趨於和諧。 2. 已婚女性與原生家庭的聯繫較與婆家的聯繫為多。 3 已婚女性若與長輩同住則仍以與公婆同住居多。 4. 原生家庭對已婚女性提供很多的支持。 5. 丈夫對女性的支持以工具性支持多於情感性支持,而女性對丈夫所提供 支持的滿意度極高。 二、角色規範之分析 所有女性最認同角色規範中之孝親敬祖,而對遵從權威與夫意為重是較 不認同的。與婆家同住的女性對角色規範的遵從顯著的高於其他的女性,而 已婚女性與原生家庭的互動不會因角色規範而有顯著的差異。大學以上程 度、從事半專業性以上工作、只生育女孩的女性對角色規範的認同是低於其 他女性;而相較於全職工作、與婆家很少聯繫的女性,家庭主婦、兼職工 作、與婆家聯繫頻繁的女性越認同角色所附予的規範。 三、原生家庭支持之分析 與婆家同住的女性其獲得原生家庭在婚姻與家庭生活方面的支持顯著的 少於自組家庭者;其次,相較於其他教育程度、兼職工作、育有兒女者,教 育程度越高、全職工作、只生育女兒的女性其獲得原生家庭在教養子女部分 較高的支持。相較於與原生家庭不論是否住在同縣市但很少或偶爾才聯繫的 女性,與原生家庭聯繫多的女性則獲得原生家庭的支持也多。 四、丈夫支持之分析 與婆家聯繫少的女性其獲得丈夫的支持顯著的少於其他女性,而與原生 家庭聯繫多的女性其丈夫提供的支持顯著多於其他女性,但丈夫會因子女性 別的不同而對女性提供的支持有差異。 五、解釋角色規範之因素 已婚女性的社經地位越高、全職工作、只生育女孩較不認同角色規範。 相對的,生育子女越多、最小子女的年齡越大、與婆家同住受到角色規範的 影響越大,而很少與婆家聯繫的女性,越不受角色規範的約束。影響角色規 範的因素中以社經地位的解釋力最大。 六、解釋原生家庭支持之因素 已婚女性的社經地位越高、與婆家越少聯繫則獲得原生家庭的支持越 多,而與原生家庭聯繫越少,獲得的支持也越少。影響原生家庭支持的因素 中以社經地位的解釋力最大。 七、解釋丈夫支持之因素 已婚女性的社經地為越高、無工作的女性獲得丈夫的支持最多,而相較 於只生育男孩的女性,丈夫對育有兒女的女性反而提供較少的支持,值得注 意的是與婆家經常聯繫,丈夫的支持較多,而與婆家少聯繫,丈夫的支持也 變少。影響丈夫支持的因素中以社經地位的解釋力最大。 八、解釋婆媳和諧關係之因素 當已婚女性獲得越多丈夫情感性與工具性的支持、原生家庭在教養子女 方面的支持且越認同角色規範之遵從權威與孝親敬祖則婆媳關係越和諧。但 若不論及角色規範時,與婆家維持適當的聯繫,其婆媳關係也越好。 本研究根據以上結果提供建議給予未來研究、女性以及從事家庭教育者規劃 家庭教育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