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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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桃園市蘆竹區國小教師健康飲食教育行為及其相關因素研究(2015) 陳盈君; Ying-Chun Chen本研究以橫斷式調查研究法,探討桃園市國小教師健康飲食教育行為及其相關因素。以102學年度任教於桃園市蘆竹區國民小學教師做為研究對象,採分層隨機抽樣的方式,樣本共300位教師。利用自編結構式問卷進行資料收集,最後得有效問卷253份,有效回收率達84.3%。本研究的重要結果如下: 一、研究對象的健康飲食知識屬中上程度。研究對象的健康飲食教育態度為正向,較過去來看已有提升。研究對象的健康飲食教育社會支持屬中上程度,從學生家長方面的支持得分最低。研究對象的健康飲食教育自我效能屬中上程度,但在一般教學效能上的自信程度低於個人教學效能。研究對象的健康飲食教育行為方面屬中上程度,在學生學習成果的評量得分最低。 二、研究對象的背景變項中,與健康飲食教育態度有關的是「任教職務」、「教學年資」等二項;與健康飲食教育社會支持有關的是「性別」、「任教學校規模」、「任教職務」等三項;與健康飲食教育自我效能有關的是「任教學校規模」、「任教職務」等二項;與健康飲食教育行為有關的是「任教學校規模」、「任教職務」等二項。另外,研究對象的健康飲食教育態度、健康飲食教育社會支持、健康飲食教育自我效能都與健康飲食教育行為呈正相關。 三、研究對象的背景變項、健康飲食知識、健康飲食教育態度、社會支持及自我效能能有效預測其健康飲食教育行為,並可解釋其總變異量之58.4%。研究顯示,在各預測變項互相控制之下,研究對象任教於中小規模學校者、健康飲食教育態度越正向者、獲得的社會支持越多者、健康飲食教育自我效能越高者,其健康飲食教育行為越佳。 本研究依結論提出對未來教育單位的建議,以提高研究對象對健康飲食教育的落實。Item 餐飲人員遵行菸害防制法行為及其相關因素研究-以彰化縣為例(2007) 陳盈君; Chen Ying-Chun本論文研究旨在探討餐飲人員「遵行菸害防制法行為」之相關因素影響,以供日後落實菸害防制法及相關行政部門之參考。 本研究以彰化縣餐飲人員為研究對象,共有153名餐飲人員接受調查訪問,重要研究結果如下: 一、在彰化縣,餐廳大都集中在北彰化,餐廳類型與北部餐廳類型相較,多為小型及半開放式餐廳。 二、大部分的不吸菸者默默忍受少數吸菸者的二手菸;另外,吸菸習慣與性別有顯著相關。 三、遵行菸害防制行為中,最難做到的是「吸菸區(室),設置獨立空調或獨立排風設備」。 四、「自我效能」、「資訊來源」、「重要他人支持度」此三個變項最能預測餐飲人員「遵行菸害防制法行為」,其多元相關係數為.523,聯合解釋變異量達27.3%。 依本研究結果,建議未來在菸害防制法的宣導部份,中央與地方應該分工,中央主攻大眾傳播,地方發展人際傳播;且地方衛生單位應培養菸害防制志工,以協助有限的衛生稽查人員,從事餐飲店遵行菸害防制法的輔導工作,以減少業者抱怨法令曲高和寡;最後,衛生機關應鼓勵店家全面禁菸,一方面是較易達成,一方面是節省人力、金錢之耗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