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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陸客來台體驗民主與促進中國大陸民主化可能性之研究
    (2010/8/1-2011/7/31) 范世平
    2008年7月在兩岸關係和緩的情況下, 陸客終於可以來到台灣 進行旅遊。這些陸客透過與台灣民眾的互動、接觸臺灣的政府部門或 公務員、接收臺灣的新聞媒體、參觀具政治意義景點與實際參與政治 活動等政治社會化途徑, 來感受有別於中國大陸的民主、自由與法 治,進而形成一種和平演變。這不但是台灣軟實力的展現,長期來看 更可能有助於大陸的民主化。但由於陸客中多為中產階級與改革開放 後的既得利益者,其政治態度較為保守,加上中國長期的愛國主義宣 傳與陸客來台時間過短,都使得對於中國民主化的效果產生限制,短 期內他們為求社會穩定反而會傾向支持中共政權。然而就長期而言, 本文認為陸客來台對於中國民主化的發展仍是具有實際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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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法視角下南海爭端之發展:專屬經濟海域內活動的爭辯
    (2011/8-2012/7) 王冠雄
    雖然國際媒體傳出中國大陸在2010年3月時提出南海議題涉及中國大陸「核心利益」的說法,但是在2010年7月23日,美國國務卿希拉蕊透過出席東協區域論壇(ASEAN Regional Forum, ARF)時所表示的「美國在南海的國家利益包括了在此一海域的航行自由、自由取得該海域之公共財、以及尊重國際法」,更是促成雙方對於「核心利益」與「國家利益」的立場產生碰撞。在可以預見的未來,中美間對於國際海洋法中若干規範的不同解釋而引發之爭端將會持續出現,而「航行自由」會是一個概括性的議題,更進一步而論,外國船舶在另一沿海國專屬經濟海域中的特定行為,例如海洋科學研究或軍事活動更會是進入論證的主要議題。亦可判斷的是,未來可能發生爭議的活動無可避免地會在我國周圍海域內出現,屆時我國應有如何之判斷與反映,皆須有對海洋法相關條文的立場以及足夠的理論支持。此為本研究所欲達到的目標。本研究首先就國際海洋法中關於在專屬經濟海域內外國船舶權利行使概念與內涵的理解切入,並明確認知沿海國在國際海洋法中特定權利之概念與內涵,透過適當案例進行評析,確保以中立的態度明瞭中美爭議的各自立場,最後將以前述分析為基礎,做出結論。本研究認為,目前在南海海域中所發生的爭端與糾紛,主要根源仍在於對島嶼主權歸屬的認定,以及對於相關海域的利用衝突。南海爭端相關各方當前對於海域的利用和主張,仍可視為基於理性的發展,各方仍然尊重區域內外各國船舶無論是在專屬經濟海域或是可能存在的狹小公海海域內,於現有國際海洋法規範所允許的範圍內,所行使之航行自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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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中央部會補助研究計畫審查機制之研究-雙向匿名審查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2011/8-2012/7) 黃城
    我國中央政府各部會,或為對其業務相關問題做深入之研究,或基於本身業務推動之需要,多年來皆編列相當鉅額之研究經費預算,供國內各公私立學術研作,此一作法行諸多年,對提高國內之學術研究風氣卓有貢獻。民國 99 年之中央政府總預算為 1 兆 7149 億 3740 萬元,其中各部會之補助研究經費即超過七、八百億元,如國科會的補助研究經費約300 億元,經濟部技術處的科專補助也約 200 億元,合計約達中央政府總預算的 4﹪左右,額度相當可觀,而這一大筆研究經費,歷來也是各公私立學術研究機構與人員爭相搶食的大餅。尤其各大學又以教師爭取研究項目與經費的多寡,來做為評鑑的重要指標,因此,建立一套公開、公平的補助審查制度,成為國人深切的期為提供我國補助審查制度的改革更客觀的國際比較之基礎,透過對「SSCI」論文發表篇數世界排名前四名的美、英、加、澳四國之審查制度(雙向匿名審查或單向匿名審查)的文獻與資料收集,以及進行基礎性的分析,當能更客觀地呈現各國審查制度之特色與優劣點,從而提供做為我國改革中央各部會補助審查制度之重要參考。研究資料顯示,世界先進的國家在研究計畫的審查制度上相當透明、公開,都是由同儕間進行公開的評審,較少以單向或雙向的匿名方式進行一對一的同儕審查,而資助研究計畫的關鍵是在於研究本身的價值,團體型的整合計畫是比較容易獲得補助,趨勢性的研究整合是未來學術研究的考量之一。雙向匿名審查的機制主要是希望可以讓補助研究計畫有一個公平、客觀的方式,但我國的學術研究必須更加思考的是學術研究與產業趨勢間的落差,設法解決研究與產業無法實際應用的困境才是最佳解決之道,後續可以重新檢討研究人員在提出研究計畫前,對於研究與產業連結之間的合作方案,如此可以讓學術研究與產業發展形成更佳密切的聯結,落實我國產學合作的研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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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孫中山思想與廿一世紀兩岸關係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三民主義研究所, 2002-12-01) 黃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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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孫逸仙思想與中華民族之復興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三民主義研究所, 1999-04-01) 黃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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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世紀後期民族主義運動三種類型分析:以德國、魁北克及東帝汶為例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所, 2004-02-01) 黃城; 周維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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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憲政爭議與司法判斷:布希控高爾案之研究
    (2005/8-2006/7) 陳文政
    自1803 年Marbury v. Madison 一案以來,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行使其司法審查權已屆 200 年,其所做出之某些重要判決對美國社會而言,往往影響深遠。誠如學者JeffreyA. Segal 與Harold J. Spaeth 所言:「我們生活在民主政治之中,但在此制度之下,我們賦予 聯邦最高法院九位非民選且任職終身的大法官廣泛的裁量權,以決定類似墮胎是否合法 化、死刑罪是否採行、以及同性戀應否接受刑事處分等權力」。 不過,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偶爾也會出現較具政治性爭議的判決。毫無疑問地,布希 控高爾(Bush v. Gore)案既是重要的判決,也是政治性爭議判決。說它是重要判決,乃 是因為它決定了2000 年的總統人選,且影響到日後的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任命;說它 是政治性爭議判決,乃是因為它涉入總統選舉,具有高度政治性。所以,該案一經判決 便引起各界議論或批評。 此外,就學術觀點而言,布希案還涉及平等保護條款、總統選舉人團、憲法解釋、 聯邦最高法院正當性等爭議,值得吾人探究。本研究首先就判例本身進行探討,進而就 上述各項憲法爭議加以研究,並於最後提出若干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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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尋教學的藝術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 2007-03-01) 陳閔翔 ;  洪仁進 
    本文旨在討論Dewey思想中所含蘊的教學藝術原理。全文的目的有三:首先,梳理Dewey哲學中關於經驗、自然與藝術等概念的基本涵義,特別是《藝術即經驗》一書的美學要義,以便說明其對理想教學特質的啟發性;其次,根據Dewey的教育信念,衍繹出Dewey的「教師哲學」,主要著重在三種教師角色的勾勒與分析:藝術家、民主服務者與具有關愛的師者;最後,希望能透過「藝術」這個融貫於Dewey經驗哲學的核心概念,開展Dewey教育思想的美學論述。由於藝術對Dewey來說不僅是一種表現形式,具有經驗特質,同時也是對道德、政治、社會與教育等各種關係的實踐,因此,若能敘明藝術在前述關係中的意義與應用,將有助於我們瞭解Dewey的教學藝術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