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wsing by Author "蔡文瑜"
Now showing 1 - 9 of 9
- Results Per Page
- Sort Options
Item 儘速開辦社區大學師資培育學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學系, 2002-10-01) 林振春; 蔡文瑜Item 儘速開辦社區大學師資培育學程(社教雙月刊雜誌社, 2002-10-??) 林振春; 蔡文瑜Item 創造的勇氣之評介(社教雙月刊雜誌社, 2003-06-??) 蔡文瑜Item 家的意義建構:婚變女性的經驗詮釋(2008) 蔡文瑜; Wen-Yu Tsai家的意義建構:婚變女性的經驗詮釋 中文摘要 本研究決定以「家的意義建構」為題,理解婚變女性的居家經驗,及這些經驗揭示的後殖民課題。故本研究的目的、研究設計與結論依序如后。 首先,本研究的研究目的主要有二:(一)針對未婚、已婚與婚變這三大生命時期,理解女性的家人關係、性別規範,以及對家持有的心理/文化意義;(二)根據後殖民主義,分析現代化婦運歷程對上述居家經驗的影響,及台灣女性可能陷入的受迫困境。 為達成目的,本研究決定基於詮釋學的方法論,以半結構的深度訪談法,選取符合兩種條件的受訪者:(一)第一個條件是,受訪女性必須具備分居或離婚身份者;(二)第二個條件是,受訪女性將依不同生長年代進行選取,分別為四0年代、五0至六0年代,以及七0至八0年代各四位,共計十二位女性。 本研究的結論共計有三:(一)父子軸型態猶存,但尊尊與親親運作缺乏一致的規範力量。(二)男尊女卑的性別階級決定於縱向關係的連結型態。(三)居家飄零感普遍存在,但已婚女性與年輕女性的感受尤其深刻。據此顯示,當西方女性主義者與在地台灣父權社會爭相論述女性經驗時,台灣女性的居家感受置身飄零狀態,時而掉入父子軸家庭的關係困境,時而在西方女性主義論述裡,以錯置的文化脈絡尋求解決之道。 基於上述結論,本研究一方面針對婦女教育、婚姻教育與家庭教育等實務工作者,建議:脈絡化思維不僅須切入女性的文化場域,還須著重不同文化經驗的混雜現象。另一方面,針對家研究與女性研究兩大學術領域,本研究建議家或女性的社會文化脈絡當展示論者的政治企圖,並嘗試以多元的研究觀點與設計,理解女性流動的生活經驗。Item 尋找新移民女性的家(社教雙月刊雜誌社, 2006-12-??) 蔡文瑜Item 從社會網絡探討悲慟者的需求與困境(社教雙月刊雜誌社, 2002-12-??) 蔡文瑜Item 批判理論及其在成人教育的醞義(社教雙月刊雜誌社, 2002-04-??) 蔡文瑜Item 改進中央、地方及各級學校藝術教育行政組織之研究(臺北市:教育部, 2003-12-01) 林振春; 張德永; 蔡文瑜; 蘇桂枝; 林佳郁民國八十六年藝術教育法公布之前,學者漢寶德(民85)曾指出:我國的藝術教育一直沒有專法,也就是沒有獨立的制度,各級學校的藝術教育制度均等同於一般的學校,高等藝術教育等同普通大學。這樣一來,我們的藝術專業教育就與學術性教育混為一談了。這是很麻煩的事。因為我國在制度上向來缺乏彈性,藝術教育混在一般教育中,沒有獨立作業的機會,因此受到正式學制的限制,比外國要嚴重。 而教育部在「中華民國教育報告書」中的「社會教育篇」,也特別提到「推展社會藝術教育,以充實國民美育素養」,作為社會教育的主要課題和發展策略。該報告書並指出:現階段社會藝術教育之推展仍存在若干問題,包括社會藝術教育專業人才缺乏、經費投資常感不足、質量尚待提升、城鄉差距大等問題(教育部,民84:109)。 基於以上的研究背景,本研究的目的總計有四: (一)探討中國大陸和英、美、法等國的藝術教育行政組織之運作方式與特色。 (二)分析我國中央、地方與各級學校藝術教育行政組織之運作方式。 (三)剖析我國各級藝術教育行政組織之主要業務執掌、執行方案內容,並與相關業務執掌單位進行比較和區隔。 (四) 探討我國藝術教育行政組織運作的困境,並提出改進之道。Item 改進中央、地方及各級學校藝術教育行政組織之研究(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2003/05-2003/12) 林振春; 張德永; 蔡文瑜; 蘇桂枝; 林佳郁民國八十六年藝術教育法公布之前,學者漢寶德(民85)曾指出:我國的藝術教育一直沒有專法,也就是沒有獨立的制度,各級學校的藝術教育制度均等同於一般的學校,高等藝術教育等同普通大學。這樣一來,我們的藝術專業教育就與學術性教育混為一談了。這是很麻煩的事。因為我國在制度上向來缺乏彈性,藝術教育混在一般教育中,沒有獨立作業的機會,因此受到正式學制的限制,比外國要嚴重。 而教育部在「中華民國教育報告書」中的「社會教育篇」,也特別提到「推展社會藝術教育,以充實國民美育素養」,作為社會教育的主要課題和發展策略。該報告書並指出:現階段社會藝術教育之推展仍存在若干問題,包括社會藝術教育專業人才缺乏、經費投資常感不足、質量尚待提升、城鄉差距大等問題(教育部,民84:109)。 基於以上的研究背景,本研究的目的總計有四: (一)探討中國大陸和英、美、法等國的藝術教育行政組織之運作方式與特色。 (二)分析我國中央、地方與各級學校藝術教育行政組織之運作方式。 (三)剖析我國各級藝術教育行政組織之主要業務執掌、執行方案內容,並與相關業務執掌單位進行比較和區隔。 (四) 探討我國藝術教育行政組織運作的困境,並提出改進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