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工程學士學位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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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目的
為有效運用教育資源,依教育部推動學院資源整合及跨院合作理念,成立光電工程學士學位學程。希望增加學生跨領域、跨組學習機會。學生可享有本校理學院、科技與工程學院的學習資源,包含電機工程學系、光電科技研究所的師資與設備等等。
教育目標
· 培育我國光電科技專業人才,以符合社會之所需
· 培養學生獨立思考之能力,奠定學生終身學習之基礎。
· 培養學生專業倫理之態度,具備國際觀及服務社會之信念。
學生核心能力
1-1 瞭解光電工程、光學、電子學與電磁學等基本知識。
1-2具備發現問題與獨立解決問題且有系統化及邏輯思考的能力。
1-3具有執行光電基礎實驗的動手操作能力並能夠分析與詮釋實驗數據。
2-1 具備對光電科技新知並理解光電產業發展現況自我進修、學習、與發展的能力。
2-2 具備團隊合作與負責任的工作態度,並能理性溝通、清楚表達的能力。
3-1 具備高度挫折耐受力能維持成熟穩定的情緒。
4-1 具有誠實不造假的精神。
4-2 具有抱持懷疑的求知態度。
4-3 具有尊重智慧財產權的認知。
發展簡史
•89年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向教育部提出增設光電科技研究所碩士班
•90年8月成立光電科技研究所碩士班 籌備處
•91年開始招收碩士班研究生
•94年招收博士班研究生
•106年5月提出增設光電工程學士學位學程
•106年7月教育部核准通過成立,8月成立學士學位學程(大學部)籌備處
• 107年3月起光電工程學士學位學程 開始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