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維<獻始興公>詩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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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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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僑生大學先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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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來的學者,大多以為王維<獻始興公>詩是在任右拾遺後,才呈詩讀求將自己列為屬下的感激詩。本文則是在拙作<王維上張令公詩略考>的基礎上,考證王維<獻始興公>詩的真正旨意。其論證的次序,首先是暸解目前的研究概況,提出時說的矛盾;接著,從王維詩集的版本、〈文苑英華〉及各相關詩作入手,證明劉須溪以來的學者所共同認定的題下小注:「時任右拾遺」五字,很可能不是王維自訂,而是編者或校注者的手筆。吾人只要能跳開這焄迷思,逕自參照史事研讀本詩,自能理解它是一首詩謁詩,是王維請求張九齡援引的作品,其後,張九齡才拔摧王維任右拾遺。在理解此詩的旨趣後,本文試著從張九齡仕官的經歷,認定這首詩呈送的時間,大約是在開元二十三年三月至二十四年十月之間;而王維任右拾遺的時間則稍晚一些。基於本文的研究,筆者以為學者在研究王維的詩作時,必須以審慎的態度,小心從事,以免誤蹈前人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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