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安邦Lin,An-Pan謝仕儀Hsieh,Shih-Yi2019-08-282021-07-262019-08-282016http://etds.lib.ntnu.edu.tw/cgi-bin/gs32/gsweb.cgi?o=dstdcdr&s=id=%22G0598071206%22.&%22.id.&http://rportal.lib.ntnu.edu.tw:80/handle/20.500.12235/88189本研究旨在了解國中生教組長對於其相關法令知識的認知情形,探討不同背景變項(性別、學歷、年齡、服務年資、師資養成方式、任教領域、服務學校規模、參加法律相關研習時數、是否修習過法律課程、擔任生教組長工作年資、服務公私立學校)是否為影響國中生教組長法律知識的因素。 本研究以自編之「國民中學生教組長相關法律知識認知研究問卷」為研究工具,以高雄地區生教組長為研究對象,以問卷調查法進行調查研究,並將調查所得資料以次數分配、百分比、平均數、標準差、t考驗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等統計方法進行統計分析。 最後綜合文獻分析與調查研究之結果,作成結論與建議。 本研究結果如下所示: 一、國中生教組長的性別、師資養成方式、是否修習過法律課程、學歷、年齡、服務年資、任教領域、服務學校規模、擔任國中生教組長的年資、服務於公私立學校,無顯著差異。 二、國中生教組長的參加法律相關研習時數與其法令知識有顯著差異。經研究發現,參與16小時以上研習時數的國中生教組長組長其法律知識優於參與11-15小時研習時數的國中生教組長及參與6-10小時研習時數的國中生教組長。 三、根據本研究問卷所整理高雄市生教組長答對率較低的問題中,整理了下列幾項法令常識:交通導護的法律責任、《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國民中小學制訂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參與人員的代表比例、晨間朝會涉及法律責任、學生拾得遺失物之相關規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之制訂方式、和解書的效力,此七部分是必須特別澄清的部分 根據上述結論,本研究提出以下建議: 一、多舉辦相關法律知識研習 二、生教組長特別需加強注意的業務相關法律常識 三、將法律課程列為各師資培育機構必修學分 關鍵字:生教組長、法律知識生教組長法律知識the Chief of Behaviorlegal knowledge國中生教組長相關法令知識認知之研究-以高雄市為例he Study of Correlation for the Chief of Behavior about the affair of the legal knowledge In Kaohsiung C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