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振春劉育欣2019-08-29不公開2019-08-292009http://etds.lib.ntnu.edu.tw/cgi-bin/gs32/gsweb.cgi?o=dstdcdr&s=id=%22GN0694020171%22.&%22.id.&http://rportal.lib.ntnu.edu.tw:80/handle/20.500.12235/92415社區大學的成立,無異為台灣終身學習社會注入新的活力。社區大學打破一般大眾對高等教育的看法,強調知識的解放與公民社會的催生。社區大學的成立即將邁入第九年,在這九年中,社區大學的經營與發展並非順暢無阻,社區大學創立之初衷即是為了解放高等教育,然而社區大學並無獨立之法源依據,僅能依附在終身學習法裡,使各社區大學因缺乏完整規範,造成文憑制度上面有許多分歧,雖然目前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辦法已實施,但詳細觀之仍有不足之處。 本研究旨在探討社區大學文憑規劃方式,首先探討社區大學運作機制與困境,並歸納國內外類似機構,分析各項機構之特點。其次根據文獻探討結果設計問卷,以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社大學員、社大教師與社大行政人員為研究對象,進行實地調查,經分析後提出研究結論與建議如下,最後提出一般大專院校與社區大學合作芻議。 一、結論 (一)社大授予正式學分證書與結業證書有其必要性。 (二)社大學位授予有其必要性。 (三)社大若要授予學位,課程、師資與法制層面均須有所改變。 二、建議 (一)政府部門 1.社區大學法源依據不足。 2.師資與課程問題需解決。 3.學位授予有其必要性,若社大最終無法實行授予的可能性,應建立大學歷認證方法或其他替代方案。 二、社大部分 1.社區大學學位授予須有更完整配套措施,應在課程規劃與師資結構方面有所規劃。 2.重新定位社區大學角色。社區大學台灣社區大學文憑制度規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