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永堃2014-10-272014-10-271995-12-??http://rportal.lib.ntnu.edu.tw/handle/20.500.12235/13582長久以來,創造力一直是備受重視的能力,不管是教育界、工商企業界、科學界等,無不認為創造為進步的泉源。創造發明的成品不但帶動人類生活水平的提升,創 造的過程更是人們所亟欲探索明瞭的黑盒子。欲明瞭創造力評量的問題,必須先瞭解對創造力如何定義。對創造力不同的界定,會影響評量本身對操作型定義的評 定。例如我們將創造力界定為一種態度或傾向,在評量上即以人格、態度或興趣量表為評量方式;但若以創造成品為評量依據,則專家對創造造成的評定,就成為創 造力高低的準則。 創造力、創造思考或創造性活動,正如同其多采多姿的特質,在定義上仍有許多見解。毛連塭〈民84〉將中外有關創造力的定義整理如下:一、創造力乃是創新未 曾有的事物。這種能力稱之創造力。二、創造力是一種生活方式,能夠具有創造性生活的能力就是創造力。三、創造乃是問題解決的心理歷程,創造力也就是問題解 決的能力。四、創造是一種思考歷程,在創造過程中運用創造力,在思考結果表現創造力。五、創造是一種人格傾向。六、創造力乃是將可連結的要素加以聯合或結 合成新的關係。七、創造力乃是個人整體的綜合表現。由上述定義的分類,大約可以分為將創造力界定為:一、創造事物;二、生活的一種能力;三、問題解決的歷 程;四、思考的一種歷程;五、人格特質;六、轉換舊有關係的能力;七、個人整體的表現。由此可知,如果欲評量所謂「創造力」,第一要務應是要有清楚的界 定。 創造思考測驗淺論Torrance創造思考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