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逢祺黃啟倫2019-08-282007-7-292019-08-282007http://etds.lib.ntnu.edu.tw/cgi-bin/gs32/gsweb.cgi?o=dstdcdr&s=id=%22GN0693000124%22.&%22.id.&http://rportal.lib.ntnu.edu.tw:80/handle/20.500.12235/90060本研究旨在探討當代哲學家布里格豪斯(H. Brighouse)在「家長教育選擇權」這個議題上的分析與見解,以期能夠深化我國在相關政策設計上的理念思維。 緣此,本研究的發現,有以下五點: 一、義務教育的建制,本乎正義。 二、教育子女的權利,非根本權。 三、市場機制的運作,必須管制。 四、適度的經濟思考,有其必要。 五、家長的監督力量,可以善用。 最後,針對台灣的教育現況,本研究提出兩項建議: 一、教育基本法之解釋。 二、教育券方案之修正。布里格豪斯自由主義正義家長教育選擇權Harry Brighouseliberalismjusticeschool choice布里格豪斯(H. Brighouse)論家長教育選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