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聖校2014-10-272014-10-271983-06-??http://rportal.lib.ntnu.edu.tw/handle/20.500.12235/14143主張修業年限縮短的構想,大部份基於資優生學習速度快、認知能力成熟早、課程本身是可加速的等假定。但這些假定是否合理,必須訴諸學術界對認知發展、學習及課程的瞭解。從國內外的研究發現,資優生的認知思考強、發展較早,適合速進;但在動作技能及體能因受生理成熟因素影響大,較適合與同年齡學生一起學習。而主張不應縮短年限者認為,教育為多面性的功能,且縮短年限對資優生的社會適應有困難,教育環境的改善及充實可 補制度的刻板等。在執行時必須注意下列原則:以個案處理方式、以全國為範圍、鑑定工具應標準化、智力程度採絕對標準、部份課程之速進與充實、加強輔導措施、暑期夏令營、縮短年限不應超過2年、成立鑑定委員會及輔導委員會等。兒童修業年限資賦優異縮短論資賦優異兒童縮短修業年限之潛在假定與實施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