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音樂文化的問題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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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1997-04-??

Authors

謝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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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
Office of Teacher Education and Careers Service

Abstract

     音樂班在臺灣行之有年,是特殊教育中的一部份。這個教育制度希望能提供對音樂有特殊能力的學生適當的教育課程,但是,必須學科與術科並重的音樂班學生,經常發生很難兼顧學術科課程的情形;自小學即進入音樂班的學生,有八成以上一路到大學都是處在音樂班(系)的環境中,到底八、九歲的孩子有沒有決定自己前途的能力﹖這些問題產生的後遺症,不僅影響了音樂班學生的學習心態與教育成果,甚至對社會中的音樂風氣也有影響。 將對音樂有特殊天賦的學生挑選出來之後,現行的教育制度減弱了音樂課程對一般學生的影響力,甚至將所有的藝能課認為是學校課程中較不重要的科目,學生從學校習得的觀念,當他們走入社會後,便將這樣的觀念帶入社會中,當他們自組家庭後,便將這樣的觀念傳給下一代,周而覆始的一個循環,使音樂在社會中一直是一個弱勢的文化活動。音樂班培養的是專攻西洋或中國古典音樂的學生,這些學生畢業後,突然失去一個活動的空間,社會中被大眾接受的流行音樂並非他們的專長,同樣的,社會大眾也認為音樂系畢業的專長是屬於小眾的,那麼,臺灣群眾是以什麼樣的心態選擇所需的音樂﹖臺灣群眾所能接受的又是什麼型態的音樂﹖辛苦培養出來的音樂班學生,是否能運用所學對社會整體的文化發展有正面的助益﹖ 當人類在生活基本需求滿足後,便轉而追求精神上的享受,這可說是人類更高層次的文化,音樂是這類型文化活動的一種,在社會上有其存在的價值。本篇短文所欲強調的並不是「讓學音樂成為全民運動」,而是希望讓音樂融入生活中,自然地成為生活的一部份,讓音樂不再只是屬於少數人的文化活動,而能在社會中真正的紮根,成為社會文化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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