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與運動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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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前身為民國35年省立臺灣師範學院4年制體育科,為臺灣第一個專門培育體育師資之科系。民國37年改制為體育學系;民國43年擴充編制,成立體育衛生教育學系,下設體育學組與衛生教育學組,同時培育體育與衛生教育專業人才。民國48年,體育學組回復體育學系名稱,自民國54年起招收學生,並開始接受運動績優學生保送進入本系就讀,提供運動表現優秀選手升學機會。民國59年成立國內第一所體育系碩士班,民國79年首創國內第一所博士班,開始在國內培育體育最高學歷專業人才。

民國90年8月運動與休閒學院成立,下設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現更名為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體育學系及新成立的運動競技學系,體育學系自此脫離教育學院。配合本校由師資培育機構轉型為綜合型大學,本系除過去著重師資培育外,也擴展至培養體育運動產業人才、體育運動學術研究人才及體育運動行政管理人才。為呼應國際學術社群之共識,符應學系實際發展現況,並展現學系在跨域整合、多元發展之企圖,本系於民國110年更名為「體育與運動科學系」,保留原有體育師資培育的元素外,加上人文與自然領域之運動科學內涵,接軌目前學系實際發展方向,並有利於學生多元發展。

本系70多年來為臺灣體育運動的發展與師資培育奠定紥實且豐厚的人力資源基石,未來發展目標在於藉由教學、研究與服務,達成傳播、擴展與應用身體活動為基礎的知識體系,培育優質體育與運動相關的專業人員與領導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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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週足球運動介入對5-6歲學齡前幼兒執行功能之研究
    (2025) 蔡馨慧; Cai, Sin-Huei
    本研究旨在探討十週足球運動介入對5至6歲學齡前幼兒執行功能之影響。研究採準實驗設計,以18名公立幼兒園大班幼兒為對象,實施每週兩次、每次約40分鐘之足球課程,共十週。透過Go/No-Go任務、Corsi區塊廣度測驗與向度改變卡片分類測驗(DCCS),評估抑制控制、工作記憶與認知彈性,並搭配《繁體中文兒童執行功能量表》(TC-CHEXI)進行前後測。結果顯示,三項執行功能皆有顯著進步。Go/No-Go任務中反應時間縮短且正確抑制次數提升(p= .013),Corsi測驗記憶廣度增加(p= .027),DCCS任務反應時間與錯誤率下降,分類準確性提升(p= .006至p< .001),形狀分類正確與錯誤次數皆有顯著差異(p= .016)。量表結果亦顯示抑制控制(p = .034)及工作記憶(p= .002)改善。研究結果證實,結構化足球課程能有效促進幼兒抑制控制、工作記憶與認知彈性之發展,具實務應用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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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兒運動遊戲參與之研究
    (2009) 郭馥滋; Kuo, Fu-Tzu
      本研究旨在探討幼兒運動遊戲參與之情形,透過觀察與訪談,進一步了解幼稚園中幼兒運動遊戲參與之情形,及其相關課程的實施效果,更深入探討家庭教育環境對幼兒運動遊戲參與之影響,也盼能發現不同性別的幼兒,在運動遊戲參與表現上之異同。本研究的對象為臺北市一所幼稚園的大班班級,從中選取男、女幼兒各3名,經由家長同意進行深入觀察,觀察期間針對所發現之個別問題進行幼兒與其父母的訪談,亦邀請相關教師進行個別訪談。藉由觀察、訪談與文件分析,本研究發現與討論如下: 一、幼兒參與運動遊戲的情形,主要包括幼稚園內與放學課後的兩大部分,包含運動遊戲的類型與項目、時間與空間、幼兒投入的程度,以及活動中所模仿與學習的對象等。 二、幼兒在幼稚園內的運動遊戲參與,與相關的課程實施有相當大的關係,然課程的落實,因環境與政策等等個別情況的不同,有其發展的特色與重視的目標。隨著相關課程的規劃理念不同,實施課程的方式也不同,如師資、時間、空間、課程內容與本位特色等,皆會影響到幼兒的運動遊戲的參與,也能夠表現出幼兒的體能狀況。 三、家庭教育扮演幼兒運動遊戲參與上相當重要的角色,父母態度與家庭生活形態,對幼兒的身體動作與體能培養等各項發展影響深遠。 四、不同性別的幼兒在運動遊戲能力表現上,沒有明顯的差異,大多能跟著身體的發展,配合園方安排的課程進度在體能上有所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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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遊戲課程對學齡前兒童基本動作能力之影響
    (2005) 林勤昌; Lin chin-chang
    遊戲課程對學齡前兒童基本動作能力之影響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 研 究 生:林勤昌 指導教授:闕月清 摘 要 本研究旨在探討遊戲課程對學齡前兒童基本動作能力發展之影響。研究主要目的為:(一)探討遊戲課程對學齡前兒童基本動作能力在課程實施前、後差異情形;(二)探討遊戲課程對不同性別學齡前兒童基本動作能力發展之差異;(三)探討遊戲課程對不同年齡學齡前兒童基本動作能力發展之差異。本實驗參與者以高雄市樹德家商附設幼稚園中、大班學齡前兒童共99名(男60名;女39名),年齡在55~78個月之間。本研究透過八週十六次,每次三十分鐘遊戲課程之實施,探討其對學齡前兒童基本動作能力之影響。在遊戲課程實驗前、後實施四項基本動作能力測驗做為評估之基準:棒上單足立、立定跳遠、25公尺快跑、棒球擲遠。以相依樣本t考驗做為統計分析實施前、後所蒐集之資料,所有差異性考驗顯著水準定為p<.05。統計分析所得結果如下:(一)遊戲課程對學齡前兒童之基本動作能力發展,有顯著差異(p<.05);(二)遊戲課程對不同性別學齡前兒童之基本動作能力發展,有顯著差異(p<.05);(三)遊戲課程對學齡前兒童基本動作能力在不同性別差異上,男學齡前兒童在移動性(立定跳遠、25公尺快跑)及操作性(棒球擲遠)等三項基本動作能力,優於女學齡前兒童且有顯著性差異(p<.05);而女學齡前兒童在穩定性(棒上單足立),優於男學齡前兒童,且有顯著性差異(p<.05);(四)遊戲課程對不同年齡(55~78個月)學齡前兒童基本動作能力發展,有顯著差異(p<.05)。 關鍵詞:遊戲課程、基本動作能力、學齡前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