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與運動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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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前身為民國35年省立臺灣師範學院4年制體育科,為臺灣第一個專門培育體育師資之科系。民國37年改制為體育學系;民國43年擴充編制,成立體育衛生教育學系,下設體育學組與衛生教育學組,同時培育體育與衛生教育專業人才。民國48年,體育學組回復體育學系名稱,自民國54年起招收學生,並開始接受運動績優學生保送進入本系就讀,提供運動表現優秀選手升學機會。民國59年成立國內第一所體育系碩士班,民國79年首創國內第一所博士班,開始在國內培育體育最高學歷專業人才。

民國90年8月運動與休閒學院成立,下設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現更名為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體育學系及新成立的運動競技學系,體育學系自此脫離教育學院。配合本校由師資培育機構轉型為綜合型大學,本系除過去著重師資培育外,也擴展至培養體育運動產業人才、體育運動學術研究人才及體育運動行政管理人才。為呼應國際學術社群之共識,符應學系實際發展現況,並展現學系在跨域整合、多元發展之企圖,本系於民國110年更名為「體育與運動科學系」,保留原有體育師資培育的元素外,加上人文與自然領域之運動科學內涵,接軌目前學系實際發展方向,並有利於學生多元發展。

本系70多年來為臺灣體育運動的發展與師資培育奠定紥實且豐厚的人力資源基石,未來發展目標在於藉由教學、研究與服務,達成傳播、擴展與應用身體活動為基礎的知識體系,培育優質體育與運動相關的專業人員與領導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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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地區啟智學校適應體育教學
    (2004) 黃明霞
    本研究目的旨在瞭解臺灣區啟智學校實施適應體育現況、需求、困難以及實施融合式適應體育之意見。研究方法採問卷調查法,共發出206份問卷,回收182份問卷,回收率為88.3%,回收之資料以次數分配、百分率、獨立樣本t考驗來分析。本研究結果發現有下列五點:(一)各校適應體育皆能為智能障礙學生以每週固定二節課安排體育課程,擔任教學者以導師為主,女性居多,其年齡大致在31-35歲,有 99.4%受過特殊教育專業訓練,其中有 88.5%的教師為非體育科系。(二)教師規劃體育課程方式以「擬定個別化體育教學方案」為主。課程依據以「依實際狀況自行調整訂定」較「高中職教育階段智能障礙類課程綱要」為多,教師以「擬定個別化教學計畫後,自行規劃體育教學活動」為教學型態。(三)體育教學活動內容以球類、田徑、韻律舞蹈為主。最常使用的教學場所以田徑場、活動中心、籃球場為主。(四)教師需要適應體育教學資訊、學術交流及多舉辦身心障礙運動會和活動。(五)實施的困難是學生體能狀況欠佳、缺乏適應體育專業知能和參考的教材。(六)教師認為如具備適應體育教學知能才願意擔任教學工作。(七)教師對融合式適應體育實施的看法是幫助智能障礙學生體驗活動的樂趣和增加參與感,獲得社會經驗。建議部份是將體育課納入正式課程,多舉辦適應體育研習、研討會、觀摩會以提昇教師專業能力。本研究之發現可供日後推展適應體育活動和教學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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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體育與特教教師之教學行比較-以啟智適應體育教學為例
    (2002) 王志文; Wang Chih-wen
    本研究以體育與特教教師為對象,探討其在啟智班適應體育課程教學中之教學行為比較,藉以探討兩者之教學行為與思考過程,據此分析體育與特教教師之教學行為與有效教學時間之差異,具體之研究目的有三點:(1).比較體育與特教教師在啟智班進行體育教學時教學行為之差異。(2).比較體育與特教教師在啟智班進行體育教學時教學思考之差異。(3).比較體育與特教教師在啟智班進行體育教學時有效教學時間之差異。本研究之研究法採用質、量並重的方法,有關教師教學行為方面採用 CAFIAS師生口語互動系統觀察工具,有效教學時間方面,採用ALT-PE系統觀察法;質的研究方面採用訪談法。研究結果發現:(1).體育教師較重視修正性回饋。特教教師較重視正面性之口語回饋,常運用問答法。(2).體育教師運用於教學與講解之時間較多;特教教師運用於指示學生的時間較多。(3).口語與非口語教學行為時間分析方面,兩者無顯著差異。(4).體育與特教教師在教學行為與教學時間類目方面之教師思考與教學決定有差異。(5).體育與特教教師在教學時間之安排無顯著差異,在三大教學內容總時數之比例方面,亦無顯著差異。由此可見體育與特教教師在教學行為與教學思考方面有差異,因而使教學行為產生差異,教學時間安排方面兩者則無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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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學院校體育特殊教育班課程設計與實施
    (2014) 陳詠儒; YUNGJU CHEN
    本研究旨在分析我國大學院校體育特殊教育班之課程設計與實施歷程,包含課程設計考量因素、課程實施影響因素、課程要素內涵等面向;並探究課程實施的困境與未來發展。本研究採多重個案研究法,經立意取樣獲四名經驗豐富的大學院校體育特殊教育班開課教師參與本研究。研究結果發現:(一) 大學院校體育特殊教育班課程設計與實施主要受環境與資源及相關人員等課程設計考量因素與課程實施影響因素。(二) 實際運作的課程包含目標、內容、組織、方法與策略,以及評鑑等課程要素。其中目標與內容可分為運動項目取向與體適能取向,唯兩者皆以促進學生健康與培養其規律運動習慣為最終目標。組織、方法與策略,及評鑑方面,個案教師皆選擇適應且具調整空間的作法,期盼增加學生體育課學習成功經驗。(三) 教師皆認為現階段課程實施順遂,無特別困難處,但未來可逐步改善運動場館無障礙化、專業團隊建立教學檔案、師資培育與經驗傳承,以及與接軌社會資源等。建議我國大學院校設計與實施體育特殊教育班課程時,訂定學期間可達成的課程目標、組織完善的體育特殊教育班協同教學團隊,並建立跨專業專業團隊;未來相關議題可針對體育特殊教育班學生經驗課程、身心障礙大學生自主選擇體育課程的權利,以及我國大學院校體育特殊教育班實施情形等議題進行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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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殘障桌球選手運動參與之研究
    (2007) 吳智東; Wu Jhy-Dung
    本研究旨在瞭解我國殘障桌球選手運動參與之現況,並探討不同背景變項之殘障桌球選手運動參與動機及參與行為之差異情形。以我國殘障桌球選手125名為研究對象,研究工具為自編之「我國殘障桌球選手運動參與調查問卷」。所得資料以描述性統計、獨立樣本t考驗、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及卡方檢定等統計方法進行分析後,其研究結果如下︰ 一、我國殘障桌球選手以男性居多、主要年齡層為41-50齡、學歷以大專(含)以上較多、月收入2-4萬最多、運動球齡以10年以上佔多數、肢體障礙類別以患有小兒麻痺症者最多、參加級別以輪椅組較多、運動成就以沒參加過代表隊者居多。 二、我國殘障桌球選手運動參與行為:每週參與桌球運動的次數以「2次」為最多;每次參與的總時間以「61-120(含)分鐘」為主;運動參與時段多為「晚上」;大部份選手在「工作之餘」參與運動;影響選手參與桌球運動的重要人物為「朋友」;阻礙選手參與桌球運動的原因則是「時間不足或無法配合」。 三、在參與動機前五項,依序為:壓力避免需求、健康體適能需求、成就需求、社會需求、知識需求。 四、不同性別、年齡、學歷、工作收入及運動成就之我國殘障桌球選手運動參與動機有顯著差異。 五、不同性別、年齡、學歷、工作收入、障礙類別、參加級別及運動成就之我國殘障桌球選手運動參與行為有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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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中適應體育教學實施現況研究
    (2007) 程淑麗
    國中適應體育教學實施現況研究 2007年5月 研 究 生:程淑麗 指導教授:程瑞福 摘要   本研究是以質性取向半結構之深度訪談方式,透過三位專家學者及八位資深體育教師為研究對象,深入蒐集其對於適應體育教學實施現況、課程規劃、教學需求及所面臨困難之經驗與看法。獲知研究的主要結果如下: 一、適應體育教學現況:輕度障礙學生採融合安置並由體育教師擔任教學,但部分學校體育仍有代、配課問題;其中,曾接受適應體育訓練及具專業背景之比例甚少,師資不足問題亦未獲得改善;而教師的教學熱忱與任教意願會受到年資、教學經驗及是否曾參與研習或訓練等因素影響。 二、適應體育課程規劃情形:體育教師以依據現行課程標準及原排定課程進度為主,且教學多以自身經驗再視情況修正;教學評量則依障礙學生努力程度、進步情形及情意整體表現作為評量依據。在教學需求方面,會主動提出、尋找支援的比例低。 三、適應體育教學器材需求:學校因經費缺乏,以致教學設備仍以現有為主,而添購器材後也可能產生使用率不高、不知如何使用等問題。另外,多數教師雖表示有尋求適應體育教科書參考,及修習特教知能之必要需求,只是教師並未積極尋求此資源之管道及方法。 四、實施適應體育所面臨之困難:因缺乏政策法令配套措施及經費的影響,特教與體育教師未有交集;中央與地方溝通執行不佳,種子教師亦無機會參與推廣;而回歸主流後學生需求相對增加,仍有部分體育教師對適應體育認知不足、缺乏熱忱、教學意願低落且在缺乏相關人員協助下實施傳統式教學以致同儕互動產生問題,障礙學生未能真正融入,學習權益遭受剝奪。 關鍵詞:適應體育、融合式適應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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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市國民中小學適應體育教學實施現況與需求調查
    (2005) 吳泰億; Tai-yi Wu
    本研究旨在瞭解高雄市國民中小學對身心障礙學生實施適應體育教學的現況、適應體育實施的困難與需求,並探討不同背景變項在適應體育支援服務、實施適應體育的困難與需求之差異情形。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進行資料蒐集,有效問卷共152份。問卷所得資料分別以描述統計、t考驗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進行資料處理。根據本研究結果可以歸納以下結論:(一)身心障礙學生的體育課安置是以融合式安置為主,國小與國中都面臨師資缺乏的問題,而現職的教師有半數都缺乏適應體育專業知能。(二)只有三成的學校有另外安排適應體育課程,課程規劃、教學計劃和教材編訂,多數是教師自行擬定的。適應體育的教材內容以基本動作訓練、體能活動和運動技能為主。(三)高雄市的國小與國中,在人力方面的支援服務是不足的。而場地設施雖然足夠,卻有無障礙設施不足的情況。提供的教具與普通班級一樣,但是缺乏適用的適應體育教具和輔助器材的支援。此外,教師也很少尋求相關人力與物力的支援服務。(四)高雄市實施適應體育主要的困難,是教師專業能力的不足,以及缺乏適應體育的教材。(五)目前高雄市各國小與國中的教師,最需要的是提升在職教師的專業知能、廣設在職進修的管道、編訂適應體育的教材與健全相關支援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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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體育教師與特教教師對學生行為管理技巧之個案研究
    (2003) 宋佩穎; Sung Pei-Ying
    摘要 本研究以體育教師與特教教師為研究對象,探討其在啟智學校適應體育課教學中教師對學生行為管理技巧之比較,探討兩者之間對學生行為管理的理念與實際之差異。本研究目的為:1.探討體育教師與特教教師於學生行為管理技巧觀察工具在類目上之差異。2.探討體育教師與特教教師於學生行為管理技巧觀察工具使用時機技巧上之差異。3.探討體育教師與特教教師在學生管理行為的理念與實際之差異。4.探討影響體育教師與特教教師在學生管理行為的理念與實際之因素。本研究採用PEPCI系統觀察工具觀察一所特殊學校之一名體育教師與一名特教教師實地教學,每位教師均進行四節課的籃球單元教學,並於教學前與資料分析後進行半結構式的訪談。其研究結果如下:兩位教師較常使用的管理技巧有:就定位、接觸、引起注意、安置器材、說明規則、叫名字等;體育教師對於預防性管理技巧較多於指導性,特教教師則反之;兩位教師會先對學生的行為進行了解,上課時會依學生不同的反應進行處理與控制。所使用的學生行為管理技巧,提供特殊學校在適應體育課程教學學生行為管理技巧之應用,並作為師資培育課程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