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與運動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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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前身為民國35年省立臺灣師範學院4年制體育科,為臺灣第一個專門培育體育師資之科系。民國37年改制為體育學系;民國43年擴充編制,成立體育衛生教育學系,下設體育學組與衛生教育學組,同時培育體育與衛生教育專業人才。民國48年,體育學組回復體育學系名稱,自民國54年起招收學生,並開始接受運動績優學生保送進入本系就讀,提供運動表現優秀選手升學機會。民國59年成立國內第一所體育系碩士班,民國79年首創國內第一所博士班,開始在國內培育體育最高學歷專業人才。

民國90年8月運動與休閒學院成立,下設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現更名為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體育學系及新成立的運動競技學系,體育學系自此脫離教育學院。配合本校由師資培育機構轉型為綜合型大學,本系除過去著重師資培育外,也擴展至培養體育運動產業人才、體育運動學術研究人才及體育運動行政管理人才。為呼應國際學術社群之共識,符應學系實際發展現況,並展現學系在跨域整合、多元發展之企圖,本系於民國110年更名為「體育與運動科學系」,保留原有體育師資培育的元素外,加上人文與自然領域之運動科學內涵,接軌目前學系實際發展方向,並有利於學生多元發展。

本系70多年來為臺灣體育運動的發展與師資培育奠定紥實且豐厚的人力資源基石,未來發展目標在於藉由教學、研究與服務,達成傳播、擴展與應用身體活動為基礎的知識體系,培育優質體育與運動相關的專業人員與領導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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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桌球俱樂部體驗行銷與品牌形象及顧客忠誠度之研究-以臺北市華強桌球訓練中心為例
    (2021) 王元佑; Wang, Yuan yu
    近年來運動休閒產業已是主流產業之一。由於成立桌球館成本較低,加上許多桌球運動員退役後便投入俱樂部的經營,桌球俱樂部的數量正持續成長。本研究以華強桌球訓練中心之消費者為調查對象,旨在探討桌球俱樂部體驗行銷、品牌形象與顧客忠誠度之關係。以立意抽樣法,利用線上問卷進行調查。分析105份有效問之結果顯示 (一) 主要消費者背景為:男性、未婚、18至24歲之間、教育程度為大專院校、職業為學生、月收入為20,000 (含) 元以下。主要消費特性為:前往華強桌訓的頻率為每月小於一次、平均待在華強桌訓的時間是2至3小時、消費原因為交通便利。(二) 華強桌訓有良好的體驗行銷、品牌形象及高顧客忠誠度。(三) 前往華強桌訓的頻率對體驗行銷、品牌形象及顧客忠誠度具有顯著差異。(四) 體驗行銷、品牌形象及顧客忠誠度各構面之間皆呈現顯著正相關。依據研究結果提出結論與建議,企業應重視並改善行銷的策略,具有良好的體驗行銷能幫助建立正面的品牌形象及提高顧客忠誠度。建議未來研究可嘗試以不同的研究方法進行探討,使桌球運動的相關研究更加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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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桌球正拍拉球之生物力學分析
    (2010) 簡健華; Chien-Hua Chien
    目的:探討臺灣大專甲組男子桌球選手在接上、下旋發長球時,擊出直線與斜線正拍拉球動作之運動學參數之變化,並瞭解影響擊出不同正拍拉球動作與路徑的動作特徵。方法:本研究使用Vicon Motion Capture System MX13+高速數位影像擷取攝影機(250Hz)拍攝五名臺灣大專甲組男子桌球選手在球檯左側接上旋球擊出直線、接上旋球擊出斜線、接下旋球擊出直線及接下旋球擊出斜線的正拍拉球動作,以Vicon Nexus 1.4 的軟體計算正拍拉球動作過程中的運動學參數。所有參數均透過SPSS 17.0版統計套裝軟體計算,以無母數弗里曼二因子等級變異數分析來檢定,顯著水準定為α = .05,並使用Excel計算軟體進行四種動作的事後比較。其結果發現:正拍拉球揮拍動作會因來球旋轉及揮擊路徑的不同,在各動作分期時間及時間百分比會有所差異,在接下旋球時的引拍動作時間比接上旋球長,擊斜線球比直線球的揮拍擊球動作時間短。擊球瞬間的揮拍速度與最快揮拍速度上,拉下旋球比上旋球有較快的揮拍速度。拉下旋球直線的揮拍動作過程,在引拍終點、擊球點及揮拍速度達到最快時的重心位置最低。正拍拉斜線球在擊球瞬間擊球點與身體重心前後的距離較遠,正拍拉直線球擊球點與身體重心前後距離較近。在擊球瞬間來球為上旋球時球拍角度較下旋球小。擊球點的肩部轉動角度會隨著擊球路徑而有所差異,而在肩部最大轉動角度中,正拍拉下旋球斜線的轉動角度最大,拉上旋球直線的肩部的轉動角度最小。不同的正拍拉球的揮拍過程中,上肢及下肢關節角度與角速度,會有所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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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桌球比賽分段指標評估法之修正研究
    (2005) 黃俊偉; Chun-Wei Huang
    桌球比賽分段指標評估法之修正研究 -以93年全國大專運動會甲組桌球單打為例- 研究生:黃俊偉 指導教授:黃國義 摘 要 本研究目的在探討桌球單打比賽分段指標評估法之修正,藉以提供國內從事桌球訓練與評估之參考。本研究以93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甲組桌球單打選手,男37人,女20人為研究對象,以桌球單打比賽紀錄表為研究工具,將95場比賽,計190筆資料,以混合設計二因子變異數分析進行統計分析,所得結論如下: 一、發長球的使用會影響分段指標評估結果的真實性,使發球搶攻段得分 率與使用率增加。修正後可正確評估發球搶攻段得分率與使用率,而不受發球型態不同影響。 二、發長球會使接發球搶攻段之非選擇性起板增加,而影響該段評估的正 確性,修正後則可正確的呈現接發球搶攻段主動搶攻的得分率與使用 率。 三、去除長球後對分段指標評估之影響,主要在發球搶攻段與接發球搶攻 段,並不影響相持段的評估。 針對研究結果,本研究提出以下建議: 一、使用分段指標評估時,應將長球去除才符合真實的接發球搶攻段使用 率。 二、在訓練或評估選手能力時,對於長球的處理能力應該要有所區隔,才 能評估出選手真正搶攻能力,並做為選手能力的指標。 關鍵詞:桌球、分段指標評估法、大專甲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