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與運動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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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前身為民國35年省立臺灣師範學院4年制體育科,為臺灣第一個專門培育體育師資之科系。民國37年改制為體育學系;民國43年擴充編制,成立體育衛生教育學系,下設體育學組與衛生教育學組,同時培育體育與衛生教育專業人才。民國48年,體育學組回復體育學系名稱,自民國54年起招收學生,並開始接受運動績優學生保送進入本系就讀,提供運動表現優秀選手升學機會。民國59年成立國內第一所體育系碩士班,民國79年首創國內第一所博士班,開始在國內培育體育最高學歷專業人才。

民國90年8月運動與休閒學院成立,下設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現更名為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體育學系及新成立的運動競技學系,體育學系自此脫離教育學院。配合本校由師資培育機構轉型為綜合型大學,本系除過去著重師資培育外,也擴展至培養體育運動產業人才、體育運動學術研究人才及體育運動行政管理人才。為呼應國際學術社群之共識,符應學系實際發展現況,並展現學系在跨域整合、多元發展之企圖,本系於民國110年更名為「體育與運動科學系」,保留原有體育師資培育的元素外,加上人文與自然領域之運動科學內涵,接軌目前學系實際發展方向,並有利於學生多元發展。

本系70多年來為臺灣體育運動的發展與師資培育奠定紥實且豐厚的人力資源基石,未來發展目標在於藉由教學、研究與服務,達成傳播、擴展與應用身體活動為基礎的知識體系,培育優質體育與運動相關的專業人員與領導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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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99年普通高級中學體育課程綱要實施後的體育課程-以桃園為例
    (2011) 黃敬堯; Huang, Jing-Yao
    本研究旨在暸解桃園地區各國立高中體育課程實施情形,包含教材類別、教學評量與體育相關活動等,並探討民國99年普通高級中學體育課程綱要實施後,對於各校體育課程之影響。本研究於99學年度第一學期,以桃園地區6所國立高級中學為研究對象,與各校體育組長或受推薦之資深教師,進行深度訪談,輔以蒐集、分析相關文件資料,獲致本研究發現與討論如下: 一、桃園地區體育課程內容中,教材項目多樣豐富,惟仍多以競技運動之球類項目為主,較缺乏其他類別之課程。 二、學校的課程內容與教學進度之方式各校不同,多為教師自主安排或統一排定進度,由教師自主安排者,衍生教學進度重複的問題。 三、教學評量比例符合99年體育課程綱要之規定,評量項目與給分標準則因學校或教師而有所不同。多數學校較注重情意與學習態度;認知評量則多以紙筆測驗為主。 四、目前桃園地區各校體育相關活動多元豐富,班際競賽主要配合體育教材項目,提升學習動機與體育課外的運動參與機會。 五、各校目前對於99體育課程綱要的實施所做的課程調整並不顯見,尚待各校課程規劃小組與課程發展委員會具體規劃與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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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別平等體育課程之行動研究
    (2012) 范富強; Fu-Chiang Fan
    體育教師在教學情境下體育課程的設計、規畫及實施,應給與學生公平的待遇。透過行動研究的方法,設計並實施合作學習的體育課程時,排除教師因性別差異而有期望與對待的差別,以提供參與體育課程的學生公平學習的機會。透過修改體育活動規則及人數,以混合性別比賽方式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體育教學,本研究旨在探討學生參與混合性別的體育課程後,學生以及教師與學生的收穫與反省。以新北市某國中七、八年級52位學生 (女學生26人,男學生26人) 為研究參與對象,進行為期八週共三十二節課的課程實施研究,經參與觀察、收集開放性問卷及訪談資料分析後,發現課程操作可以:(一)營造性別平等體育課程,去除性別刻板印象;(二)建立性別價值觀,提升運動參與及運動技能;(三)進行反思性別平等課程,展現教師多元教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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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綜合高中體育課程實施現況調查研究
    (2006) 姚慧子
    本研究旨在瞭解台灣地區綜合高中體育課程實施現況。本研究以94學年實施綜合高中的學校體育組長為研究對象共計135人,並以「綜合高中體育課實施現況調查表」為研究工具進行調查,共寄出135份問卷,回收有效問卷129份,回收率為95.5﹪。研究結果顯示: 一、在調查的129所學校中有70.5%的學校,維持三年體育每週2節課。 二、在調查的129所學校中,體育修課方式出現25種不同的修課方式,其中以「一年級必修,上下學期各2學分;二、三年級隨班選修,上下學期各2學分」的修課方式為最多,共計64所,佔49.6﹪。維持三年必修12學分,只有7所學校。 三、在調查的129所學校中,體育教師總人數為778人,兼(代)課教師 131人;因體育選修課程需要而聘請兼課教師有1位。其中有三分之一 的體育教師兼任行政工作。 四、體育改為選修後對於學校體育的影響: (一)忽略學生體適能的發展。 (二)升學主義、導師、家長影響體育的選修。 (三)體育教師授課總時數減少。 (四)推動各項體育活動出現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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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東地區綜合高中學生選修體育課程之調查研究
    (2004) 陳司衛; Chen, Shih-Wei
    本研究主要目的是在探討台東地區綜合高中二年級學生在選修體育課程時之考量因素為何?冀能對綜合高中學生選修體育課程的情形獲得深入的瞭解,提供辦理綜合高中學校體育課程規畫的參考依據。本研究主要工具為「台東地區綜合高中學生選修體育課程考量因素調查問卷」,並以台東地區之國立台東高中、國立台東女中、國立台東高商、私立公東高工四所綜合高中二年級選修體育課程的學生為研究對象,以普查的方式進行問卷調查,共發出1034份,回收986份有效問卷,回收率為95.6﹪。回收問卷以描述性統計、t考驗之統計方法後,獲得以下結論: (一)台東地區綜合高中二年級學生在選修體育課程時,其考量因素的優先順序為:體育目標因素、場地設備及器材因素、教師行為因素、課程內容因素、學習成果因素、學校行政因素、社會支持因素、傳播媒體因素。  (二)台東地區綜合高中二年級男、女學生在本研究的八個考量因素中,達顯著差異(α<.05)的有「體育目標因素」、「學習成果因素」、「課程內容因素」、「傳播媒體因素」、「學校行政因素」等五個因素,其差異的情形皆為男生高於女生。 (三)台東地區國立、私立綜合高中二年級學生在本研究的八個考量因素中,達顯著差異(α<.05)的有「學習成果因素」、「傳播媒體因素」等二個因素,其差異的情形皆為私立學校高於國立學校。 (四)台東地區職業學校、普通高中轉型綜合高中二年級學生在本研究的八個考量因素中,除了「學習成果因素」未達顯著差異外,其餘因素皆達到顯著差異(α<.05),其差異的情形在「體育目標因素」、「教師行為因素」、「課程內容因素」、「場地設備及器材因素」、「學校行政因素」為普通高中轉型之綜合高中高於職業學校轉型之綜合高中;而在「社會支持因素」及「傳播媒體因素」則是職業學校轉型之綜合高中高於普通高中轉型之綜合高中。 從本研究發現,在台東地區綜合高中二年級學生在選修體育課程時,體育目標因素、場地設備及器材因素、教師行為因素、課程內容因素是重要的考量因素;而職業學校轉型或是普通高中轉型綜合高中二年級學生在考量因素之差異情形,有待進一步的探討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