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與運動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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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前身為民國35年省立臺灣師範學院4年制體育科,為臺灣第一個專門培育體育師資之科系。民國37年改制為體育學系;民國43年擴充編制,成立體育衛生教育學系,下設體育學組與衛生教育學組,同時培育體育與衛生教育專業人才。民國48年,體育學組回復體育學系名稱,自民國54年起招收學生,並開始接受運動績優學生保送進入本系就讀,提供運動表現優秀選手升學機會。民國59年成立國內第一所體育系碩士班,民國79年首創國內第一所博士班,開始在國內培育體育最高學歷專業人才。

民國90年8月運動與休閒學院成立,下設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現更名為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體育學系及新成立的運動競技學系,體育學系自此脫離教育學院。配合本校由師資培育機構轉型為綜合型大學,本系除過去著重師資培育外,也擴展至培養體育運動產業人才、體育運動學術研究人才及體育運動行政管理人才。為呼應國際學術社群之共識,符應學系實際發展現況,並展現學系在跨域整合、多元發展之企圖,本系於民國110年更名為「體育與運動科學系」,保留原有體育師資培育的元素外,加上人文與自然領域之運動科學內涵,接軌目前學系實際發展方向,並有利於學生多元發展。

本系70多年來為臺灣體育運動的發展與師資培育奠定紥實且豐厚的人力資源基石,未來發展目標在於藉由教學、研究與服務,達成傳播、擴展與應用身體活動為基礎的知識體系,培育優質體育與運動相關的專業人員與領導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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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學」相長?中學體育代理/代課教師在職進修角色衝突之個案研究
    (2015) 王碩煌; Wang Shuo-Huang
    本研究旨在探討中學體育代理/代課教師對在職進修的看法,以及學位進修過程中角色衝突情形和採用之因應策略。研究參與者立意取樣選取兩名男性和兩名女性代理與代課之臺北市國中、高中體育教師共四名。研究方法採質性取向的個案研究,用半結構式訪談蒐集資料,並以持續比較法將訪談逐字稿進行分類、編碼及詮釋。本研究之可信賴度 (trustworthiness) 以成員查核(member checks)與同儕檢定(peer examinations)作為檢核,並與指導教授討論,共同確認所有主題階層、類別、關係及概念化之適宜性。研究結果發現中學體育代理/代課教師:(1)為了增進專業能力和加薪晉級而就讀研究所,但過程中獲益導致改變了對在職進修的看法;(2)因三種不同的身分互相影響而產生了角色衝突;(3)採積極面對的方式看待角色衝突,並依據本身狀況採取適當的因應策略。結論:(1)在職進修可提升教師專業知能,有利於改善教學及提升教甄競爭力;(2)產生角色衝突最關鍵原因為「時間的限制」;(3)視角色衝突為自我成長的機會和挑戰,運用適當的因應策略能減輕角色衝突所產生的負面影響。建議:(1)教育行政機關應明確規定代理/代課教師從事學位進修之相關辦法;(2)針對不同背景之體育代理/代課教師或正式教師探討角色衝突實際情形。(3)採觀察法到校觀察,蒐集更豐富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