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與運動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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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前身為民國35年省立臺灣師範學院4年制體育科,為臺灣第一個專門培育體育師資之科系。民國37年改制為體育學系;民國43年擴充編制,成立體育衛生教育學系,下設體育學組與衛生教育學組,同時培育體育與衛生教育專業人才。民國48年,體育學組回復體育學系名稱,自民國54年起招收學生,並開始接受運動績優學生保送進入本系就讀,提供運動表現優秀選手升學機會。民國59年成立國內第一所體育系碩士班,民國79年首創國內第一所博士班,開始在國內培育體育最高學歷專業人才。

民國90年8月運動與休閒學院成立,下設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現更名為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體育學系及新成立的運動競技學系,體育學系自此脫離教育學院。配合本校由師資培育機構轉型為綜合型大學,本系除過去著重師資培育外,也擴展至培養體育運動產業人才、體育運動學術研究人才及體育運動行政管理人才。為呼應國際學術社群之共識,符應學系實際發展現況,並展現學系在跨域整合、多元發展之企圖,本系於民國110年更名為「體育與運動科學系」,保留原有體育師資培育的元素外,加上人文與自然領域之運動科學內涵,接軌目前學系實際發展方向,並有利於學生多元發展。

本系70多年來為臺灣體育運動的發展與師資培育奠定紥實且豐厚的人力資源基石,未來發展目標在於藉由教學、研究與服務,達成傳播、擴展與應用身體活動為基礎的知識體系,培育優質體育與運動相關的專業人員與領導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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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羽球運動員企業贊助之研究
    (2019) 曾元正; Tseng, Yuan-Cheng
    企業投入運動贊助在國內外早已行之有年,其中又以個人運動員贊助最能受到消費者的青睞,成為企業行銷品牌的主要策略。然運動員與企業在贊助合作上,經常有贊助衝突事件的發生,其原因大都來自於運動員本身違反贊助所需遵守之義務。爰此,本研究以第三方之視角,目的為瞭解臺灣頂尖羽球運動員接受企業贊助現況,以及其對贊助的瞭解程度。並以立意取樣的方式,選取中華臺北羽球國家隊運動員共六人,進行訪談深入探究我國羽球運動員接受企業贊助之情形。研究結果發現: 一、目前我國羽球國家代表隊運動員,以土地銀行與合作金庫之企業球團,所培訓的羽球運動員為主。而企業球團則會提供較優質的運動訓練環境與生涯輔導的照護。 二、我國羽球頂尖運動員對於贊助之概念,以及應如何與贊助商維持長遠的合作夥伴關係不清楚,但對於代言人所需具備之特質,與獲得企業贊助後應如何回饋及維繫良好互動關係有一定的瞭解。 三、目前我國羽球運動員在接受企業贊助上,缺乏運動經紀人或介紹人以協助與企業洽談贊助合作,主要是透過企業主動聯繫、球團教練及親友來獲得贊助上的支持。 四、由於我國頂尖羽球運動員訓練上大多以賽代訓,而國家隊所提供的交通及運動訓練照護的相關資源不盡完善,故運動員在此方面較需要藉由企業贊助來獲得支持。 有鑑於此,本研究建議我國頂尖運動員應適時地瞭解運動贊助之基本概念,然在接受企業贊助後,亦需考量如何與企業維繫良好與長遠的合作夥伴關係;也建議政府單位與企業在投入運動贊助時,可針對訓練照護與參與國際賽事方面提供相關贊助資源。在學術研究部分,建議後續研究可從不同運動項目著墨,繼續深入探究運動員接受企業贊助情形,提升雙方之間在贊助合作上的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