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與運動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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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前身為民國35年省立臺灣師範學院4年制體育科,為臺灣第一個專門培育體育師資之科系。民國37年改制為體育學系;民國43年擴充編制,成立體育衛生教育學系,下設體育學組與衛生教育學組,同時培育體育與衛生教育專業人才。民國48年,體育學組回復體育學系名稱,自民國54年起招收學生,並開始接受運動績優學生保送進入本系就讀,提供運動表現優秀選手升學機會。民國59年成立國內第一所體育系碩士班,民國79年首創國內第一所博士班,開始在國內培育體育最高學歷專業人才。

民國90年8月運動與休閒學院成立,下設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現更名為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體育學系及新成立的運動競技學系,體育學系自此脫離教育學院。配合本校由師資培育機構轉型為綜合型大學,本系除過去著重師資培育外,也擴展至培養體育運動產業人才、體育運動學術研究人才及體育運動行政管理人才。為呼應國際學術社群之共識,符應學系實際發展現況,並展現學系在跨域整合、多元發展之企圖,本系於民國110年更名為「體育與運動科學系」,保留原有體育師資培育的元素外,加上人文與自然領域之運動科學內涵,接軌目前學系實際發展方向,並有利於學生多元發展。

本系70多年來為臺灣體育運動的發展與師資培育奠定紥實且豐厚的人力資源基石,未來發展目標在於藉由教學、研究與服務,達成傳播、擴展與應用身體活動為基礎的知識體系,培育優質體育與運動相關的專業人員與領導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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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認知到體知 —運動中「忘」與「記」的哲學探究
    (2023) 蔡宗儒; Tsai, Tsung-Ju
    在運動的領域裡,存在「忘」與「記」兩種看似不同、並且彼此對立的哲學傾向。「記的哲學傾向」推崇「認知」對「體知」產生的正面效果,認為「認知」可以確保知識的嚴謹性、客觀性、可理解性、和可傳達性,但卻也同時產生了「認知等於體知」和「認知必須先於體知」的謬誤。而「忘」的哲學傾則是對「記」的一種對立傾向,其主要立場是否定「認知」對「體知」的幫助,並且認為「認知」本身是一種限制,無法幫助人們把握體知,甚至更可能阻礙體知。然而,儘管這種做法讓運動的人們擺脫了認知的束縛,但另一方面卻也產生了「傳授與學習的困難」、「理論作者的自我矛盾」、和「淪為一種不科學的理論」的問題。本文嘗試先對「記」與「忘」兩種哲學傾向的內涵進行考察,藉以說明運動領域中的諸現象;接著,在理解了「忘」與「記」兩種哲學傾向的優點和缺點後,嘗試以一種「有機整體論」的動態方式來把握運動中「忘」與「記」的關係,並提出本文最主要的論點:「忘與記的動態論」,說明「忘」與「記」不僅是兩種共容的哲學傾向,甚至還具有相互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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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動的審美理由—以康德美學為徑路
    (2016) 蔡宗儒; Tsai, Tsung-Ju
    運動中的審美理由—以康德美學為徑路 摘要 本文以康德美學為徑路,探討運動中的審美理由。研究脈絡分兩個主要步驟,先探究審美理由的可能性條件,再探討審美理由對於運動的意義。本文認為,根據康德對於愉悅感的三分,理由也可分為三種,分別是慾望理由、道德理由以及審的理由。透過消解「審美」與「理由」兩個概念的矛盾,發現審美理由的可能性條件正是康德對於美感提出的四個環節—無私趣的愉悅感、主觀的普遍性、無目的的合目的性、主觀的必然性。另一方面,審美理由對於運動的意義,在於審美的意義。審美的意義不同於實用意義,意義不必建立在一個目的上,不會發生目的消失意義便消失的情況,因此是價值更高的意義。審美理由標示著運動中的純粹,本文希望透過對運動中審美理由的探討,喚醒運動員對於運動的熱情,感受運動帶來的美麗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