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與運動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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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前身為民國35年省立臺灣師範學院4年制體育科,為臺灣第一個專門培育體育師資之科系。民國37年改制為體育學系;民國43年擴充編制,成立體育衛生教育學系,下設體育學組與衛生教育學組,同時培育體育與衛生教育專業人才。民國48年,體育學組回復體育學系名稱,自民國54年起招收學生,並開始接受運動績優學生保送進入本系就讀,提供運動表現優秀選手升學機會。民國59年成立國內第一所體育系碩士班,民國79年首創國內第一所博士班,開始在國內培育體育最高學歷專業人才。

民國90年8月運動與休閒學院成立,下設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現更名為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體育學系及新成立的運動競技學系,體育學系自此脫離教育學院。配合本校由師資培育機構轉型為綜合型大學,本系除過去著重師資培育外,也擴展至培養體育運動產業人才、體育運動學術研究人才及體育運動行政管理人才。為呼應國際學術社群之共識,符應學系實際發展現況,並展現學系在跨域整合、多元發展之企圖,本系於民國110年更名為「體育與運動科學系」,保留原有體育師資培育的元素外,加上人文與自然領域之運動科學內涵,接軌目前學系實際發展方向,並有利於學生多元發展。

本系70多年來為臺灣體育運動的發展與師資培育奠定紥實且豐厚的人力資源基石,未來發展目標在於藉由教學、研究與服務,達成傳播、擴展與應用身體活動為基礎的知識體系,培育優質體育與運動相關的專業人員與領導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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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過青春叛逆的少年兄--運動對品格行為轉變之生命敘說
    (2010) 洪琇惠; HUNG Hsiu-Hui
    本研究乃探討個案在運動和品格實踐的相關行為,經由敘說的過程,回溯研究參與者年少青春的歷程,面臨成長階段,如何克服身體與心理的轉變,且面對學業壓力、運動技能的學習,以及同儕人際的處理,是如何透過運動調整個人品格行為。由於研究對象為立意取樣,故研究方法為質性半結構式訪談法來蒐集研究參與者相關資料。據上述方法,研究結果如下: 一、家庭環境對個人品格行為具潛移默化影響:品格取決於父母的教養態度,若家庭結構不夠健全,教養態度不一致,沒有共同生活經驗,孩子往往失去學習模仿的機會,可見家庭教育潛移默化的重要性,對一個人的品格影響是如此深遠。 二、運動教練是改變選手品格行為因子:運動團隊強調公平競爭,友善關懷、誠實勇敢的運動精神,透過運動教練的引導,從運動競賽經驗中,學習冒險、積極進取、爭取榮譽,藉由做中學反覆練習運動技巧,學習更重要是行動與思考,內化自我負責的態度。 三、運動對青少年品格養成具有影響:運動團隊的情境學習,隊友的良性競爭,重建或強化自我尊重與尊重他人,勇敢面對自己與對手的能力,主動克服任何困難與挑戰,學習接納失敗與挫折,運動訓練背後所蘊含的意義,是讓參與者培養思考、負責的能力與堅持到底的毅力。 四、環境是品格行為最大的影響者:孟母三遷的故事,說明環境的影響,在沒有覺察警醒,就容易隨波逐流,而運動是一個媒介因子用來塑造公平競爭的場域,適時介入的重要他人,即是對一個人品格行為改變的最大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