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與運動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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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前身為民國35年省立臺灣師範學院4年制體育科,為臺灣第一個專門培育體育師資之科系。民國37年改制為體育學系;民國43年擴充編制,成立體育衛生教育學系,下設體育學組與衛生教育學組,同時培育體育與衛生教育專業人才。民國48年,體育學組回復體育學系名稱,自民國54年起招收學生,並開始接受運動績優學生保送進入本系就讀,提供運動表現優秀選手升學機會。民國59年成立國內第一所體育系碩士班,民國79年首創國內第一所博士班,開始在國內培育體育最高學歷專業人才。

民國90年8月運動與休閒學院成立,下設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現更名為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體育學系及新成立的運動競技學系,體育學系自此脫離教育學院。配合本校由師資培育機構轉型為綜合型大學,本系除過去著重師資培育外,也擴展至培養體育運動產業人才、體育運動學術研究人才及體育運動行政管理人才。為呼應國際學術社群之共識,符應學系實際發展現況,並展現學系在跨域整合、多元發展之企圖,本系於民國110年更名為「體育與運動科學系」,保留原有體育師資培育的元素外,加上人文與自然領域之運動科學內涵,接軌目前學系實際發展方向,並有利於學生多元發展。

本系70多年來為臺灣體育運動的發展與師資培育奠定紥實且豐厚的人力資源基石,未來發展目標在於藉由教學、研究與服務,達成傳播、擴展與應用身體活動為基礎的知識體系,培育優質體育與運動相關的專業人員與領導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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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籃球罰球投籃之特定技能效應
    (2012) 梁嘉音; Chia-yin Liang
    本研究旨在探討視覺情境、表現情境、技能水準與練習量對罰球投籃特定技能的影響。實驗一以12位專家男生籃球員為參加者,在不同罰球投籃視覺情境、變化罰球投籃距離-力量表現情境中各進行20次定點投籃,依變項為投籃準確性,經重複量數二因子變異數分析、簡單線性廻歸分析,結果發現:(一) 罰球投籃準確性在視覺情境變項皆未達到統計顯著差異,而特定與非特定罰球投籃視覺情境的罰球投籃實際值與預測值皆未高於1個估計標準誤值;(二) 特定與非特定罰球投籃視覺情境的罰球線與鄰近距離投籃準確性皆未達統計顯著差異;(三) 罰球投籃準確性在表現情境變項有達到統計顯著差異,且特定與非特定距離-力量表現情境的罰球投籃實際值與預測值未高於1個估計標準誤值。在實驗二以專家女生籃球員和具有籃球經驗的學生各12人為參加者,分別在正常與低知覺-行動表現情境各200次試投,經混合設計三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發現未達到統計顯著差異,比較罰球投籃實際值與預測值均未顯示高於1個估計標準誤值。依此,本研究的結論為:(一) 罰球投籃特定技能表現不受視覺情境的影響;(二) 罰球投籃特定技能效應在鄰近投籃距離的投籃表現會產生類化效果;(三) 罰球投籃特定技能表現不受不同罰球投籃距離-力量表現情境的影響;(四) 罰球投籃特定技能會受練習量與技能水準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