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與運動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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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前身為民國35年省立臺灣師範學院4年制體育科,為臺灣第一個專門培育體育師資之科系。民國37年改制為體育學系;民國43年擴充編制,成立體育衛生教育學系,下設體育學組與衛生教育學組,同時培育體育與衛生教育專業人才。民國48年,體育學組回復體育學系名稱,自民國54年起招收學生,並開始接受運動績優學生保送進入本系就讀,提供運動表現優秀選手升學機會。民國59年成立國內第一所體育系碩士班,民國79年首創國內第一所博士班,開始在國內培育體育最高學歷專業人才。

民國90年8月運動與休閒學院成立,下設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現更名為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體育學系及新成立的運動競技學系,體育學系自此脫離教育學院。配合本校由師資培育機構轉型為綜合型大學,本系除過去著重師資培育外,也擴展至培養體育運動產業人才、體育運動學術研究人才及體育運動行政管理人才。為呼應國際學術社群之共識,符應學系實際發展現況,並展現學系在跨域整合、多元發展之企圖,本系於民國110年更名為「體育與運動科學系」,保留原有體育師資培育的元素外,加上人文與自然領域之運動科學內涵,接軌目前學系實際發展方向,並有利於學生多元發展。

本系70多年來為臺灣體育運動的發展與師資培育奠定紥實且豐厚的人力資源基石,未來發展目標在於藉由教學、研究與服務,達成傳播、擴展與應用身體活動為基礎的知識體系,培育優質體育與運動相關的專業人員與領導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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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中體育教師實施融合式體育課之挑戰-個案研究
    (2021) 陳怡婷; Chen, Yi-Ting
    重視身心障礙學生學習權利與落實融合式體育是現今十二年國教主要的實施方針。但回歸體育課時,多數體育教師並未擁有相關知能,導致受挫經驗與身心壓力,造成既無法滿足普通學生體育課的需求;也無法顧及身心障礙學生學習之現況。為此瞭解實施融合式體育課程之資深體育教師之想法,透過質性研究觀點切入,以立意取樣選擇四位資深個案教師,採取半結構深入訪談方式,希望藉由資深體育教師的聲音,反應實施之現況、挑戰、看法與個別因應方式。結果:四位資深體育教師在實施態度上分為(安全守門員、有動到就好、重視班級氣氛與一視同仁) 1.安全守門員的教師:多重視緊急情況的責任歸屬,教學現場人力的缺乏,將導致融合班教師承受負面的心理負擔。2.動到就好的教師:校園的無障礙環境與運動器材,並不利於身心障礙的學生使用,擔心意外事件的發生;3.重視班級氣氛的教師:融合班學生個體差異性大,身心障礙學生體育受教權常因同儕不適當的互動、教師的過度保護而被忽視。4.一視同仁教師:透過參考個別化教育計畫,依學生不同能力,提供最適切的教導方式。本研究結論:應多重視融合式體育教學實踐之現況,人力、環境設備不足、責任法規問題、無落實參與IEP會議皆影響教師實施融合式教學的信心。最後,針對融合班體育教師提出具體之相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