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與運動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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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前身為民國35年省立臺灣師範學院4年制體育科,為臺灣第一個專門培育體育師資之科系。民國37年改制為體育學系;民國43年擴充編制,成立體育衛生教育學系,下設體育學組與衛生教育學組,同時培育體育與衛生教育專業人才。民國48年,體育學組回復體育學系名稱,自民國54年起招收學生,並開始接受運動績優學生保送進入本系就讀,提供運動表現優秀選手升學機會。民國59年成立國內第一所體育系碩士班,民國79年首創國內第一所博士班,開始在國內培育體育最高學歷專業人才。

民國90年8月運動與休閒學院成立,下設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現更名為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體育學系及新成立的運動競技學系,體育學系自此脫離教育學院。配合本校由師資培育機構轉型為綜合型大學,本系除過去著重師資培育外,也擴展至培養體育運動產業人才、體育運動學術研究人才及體育運動行政管理人才。為呼應國際學術社群之共識,符應學系實際發展現況,並展現學系在跨域整合、多元發展之企圖,本系於民國110年更名為「體育與運動科學系」,保留原有體育師資培育的元素外,加上人文與自然領域之運動科學內涵,接軌目前學系實際發展方向,並有利於學生多元發展。

本系70多年來為臺灣體育運動的發展與師資培育奠定紥實且豐厚的人力資源基石,未來發展目標在於藉由教學、研究與服務,達成傳播、擴展與應用身體活動為基礎的知識體系,培育優質體育與運動相關的專業人員與領導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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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應性回饋的動作表現與學習效應:檢驗挑戰點假說
    (2015) 王重引; Wang, Chung-Yin
    適應性練習是依據學習者技能水準漸次提高工作難度的練習安排方式,本研究依此提供對應的回饋頻率,藉以檢驗挑戰點假說 (Guadagnoli& Lee, 2004) 之預測。本研究旨在檢驗適應性練習中,給予學習者適應性回饋的動作表現與學習效應。實驗參與者為41名成年人(22.4±3.1歲),隨機分派至50%回饋組、全部回饋組或適應性回饋組。實驗工作為三種不同工作難度的低手拋擲動作。學習者在獲得期依據表現漸次增加工作難度,並於15分鐘後與24小時後的立即保留測驗與延遲保留測驗試作。依變項是準確分數、獲得期試作次數與動作學習效率。在獲得期中,準確分數與試作次數,皆以混合設計二因子變異數分析比較其差異,其中工作難度為重複量數。立即與延遲保留測驗則以獨立樣本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檢驗準確分數與動作學習效率的差異。結果發現:(一)在獲得期中,工作難度的主要效果達顯著差異,但組間未達顯著差異;(二)在立即與延遲保留測驗中,組間的準確分數達顯著差異;(三)三組的動作學習效率達顯著差異。因此,本研究的結論是:(一)在適應性練習情況下,依工作難度逐漸的增加給予的適應性回饋,對立即的動作表現無影響;(二)適應性練習情況下,依工作難度逐漸的增加給予的適應性回饋有利於動作學習;(三)在適應性練習情況下,依工作難度逐漸的增加給予頻率的適應性回饋,其動作學習效率較優於固定的回饋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