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與運動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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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前身為民國35年省立臺灣師範學院4年制體育科,為臺灣第一個專門培育體育師資之科系。民國37年改制為體育學系;民國43年擴充編制,成立體育衛生教育學系,下設體育學組與衛生教育學組,同時培育體育與衛生教育專業人才。民國48年,體育學組回復體育學系名稱,自民國54年起招收學生,並開始接受運動績優學生保送進入本系就讀,提供運動表現優秀選手升學機會。民國59年成立國內第一所體育系碩士班,民國79年首創國內第一所博士班,開始在國內培育體育最高學歷專業人才。

民國90年8月運動與休閒學院成立,下設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現更名為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體育學系及新成立的運動競技學系,體育學系自此脫離教育學院。配合本校由師資培育機構轉型為綜合型大學,本系除過去著重師資培育外,也擴展至培養體育運動產業人才、體育運動學術研究人才及體育運動行政管理人才。為呼應國際學術社群之共識,符應學系實際發展現況,並展現學系在跨域整合、多元發展之企圖,本系於民國110年更名為「體育與運動科學系」,保留原有體育師資培育的元素外,加上人文與自然領域之運動科學內涵,接軌目前學系實際發展方向,並有利於學生多元發展。

本系70多年來為臺灣體育運動的發展與師資培育奠定紥實且豐厚的人力資源基石,未來發展目標在於藉由教學、研究與服務,達成傳播、擴展與應用身體活動為基礎的知識體系,培育優質體育與運動相關的專業人員與領導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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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體育運動組織治理互賴之探討
    (中華民國體育學會, 2014-06-01) 熊道天; 鄭志富
    目的:本研究根據治理互賴觀點,探討我國體育運動主管機關及民間非營利運動組織間治理互賴之內涵。方法:採立意抽樣的方式,選取體育署及中華奧會之高階主管共三人,以半結構式深度訪談的研究方法蒐集所需資料,並和理論及文獻相互對照。結果:1. 體育署與中華奧會彼此資源依賴,形成治理互賴模式;2. 體育署扮演中央功能性部門的角色,而中華奧會則是一個中介的橋樑,負責對外聯繫,雙方透過補助與委辦方式互動;3. 因為權力不對等,中華奧會之決策及執行自主權會受影響;4. 雙方治理互賴模式中不但具有互信基礎,其溝通協調也相當充足。然而,主事者的態度與立場卻是影響治理互賴模式運作的關鍵因素。結論:中華奧會與體育署之治理互賴模式確實存在,但二組織間長期存在的治理關係之灰色地帶如政治立場、權力運作、衝突等議題較敏感,雙方的感受與立場皆不盡相同。且治理模式為動態互動關係,現在如此,不代表過去也如此,更不能用以預測未來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