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與運動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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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前身為民國35年省立臺灣師範學院4年制體育科,為臺灣第一個專門培育體育師資之科系。民國37年改制為體育學系;民國43年擴充編制,成立體育衛生教育學系,下設體育學組與衛生教育學組,同時培育體育與衛生教育專業人才。民國48年,體育學組回復體育學系名稱,自民國54年起招收學生,並開始接受運動績優學生保送進入本系就讀,提供運動表現優秀選手升學機會。民國59年成立國內第一所體育系碩士班,民國79年首創國內第一所博士班,開始在國內培育體育最高學歷專業人才。

民國90年8月運動與休閒學院成立,下設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現更名為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體育學系及新成立的運動競技學系,體育學系自此脫離教育學院。配合本校由師資培育機構轉型為綜合型大學,本系除過去著重師資培育外,也擴展至培養體育運動產業人才、體育運動學術研究人才及體育運動行政管理人才。為呼應國際學術社群之共識,符應學系實際發展現況,並展現學系在跨域整合、多元發展之企圖,本系於民國110年更名為「體育與運動科學系」,保留原有體育師資培育的元素外,加上人文與自然領域之運動科學內涵,接軌目前學系實際發展方向,並有利於學生多元發展。

本系70多年來為臺灣體育運動的發展與師資培育奠定紥實且豐厚的人力資源基石,未來發展目標在於藉由教學、研究與服務,達成傳播、擴展與應用身體活動為基礎的知識體系,培育優質體育與運動相關的專業人員與領導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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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與社會責任模式融入飛盤爭奪賽教學之行動研究-以非行少年為例
    (2016) 李柏昂; LI, Po-Ang
    目的:本研究旨在探討非行少年在個人與社會責任模式融入飛盤課程中:一、責任層級的表現情形。二、偏差行為的改善情形。三、責任層級與偏差行為間的相關情形。四、教師教學歷程與省思。方法:採用行動研究於信望愛少年學園之19名男性學生(平均16.2歲),實施為期10週,每週2節50分鐘的TPSR模式融入飛盤課程。研究資料蒐集採「個人與社會責任問卷」、「偏差行為自陳量表」、學生學習單、師生訪談與教師教學日誌等,分別進行統計分析與內容分析法。結果與討論:一、學生在課程介入期間都有不同層次的成長與變化,亦產生將各層級學習遷移出體育館應用在日常生活中的能力。二、學生為了引起注意與被關心所產生偏差行為的惡性循環,在師生建立友善關係中,於認知上稍有改善,具體偏差行為略有減少,但還需要有長時間正確的楷模與引導。三、部分的責任層級與偏差行為有顯著負相關,提升學生尊重、幫助他人與合作的認知,有助於改善魯莽逃避與暴力攻擊等行為。四、隨著課程逐步調整教學設計並同時處理學生各種突發的狀況,都是教師教學歷程中寶貴的經驗與磨練。結論與建議:TPSR模式融入飛盤課程對於促進非行少年責任層級有個別不同的正面影響,亦有助於改善相關的偏差行為;若欲達到較好的教學品質,考驗著教師的課程設計與應變能力。培養學生責任感需要適當的賦權與支持的環境,建議未來實施TPSR課程模式在學校與相關機構之前,與相關教職員工進行教學信念的溝通、教學模式與課程設計的說明,從體育課開始提供學生友善的學習環境,提供有意願和能力的教師,在實施過程中有更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