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與休閒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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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我國社會變遷與體育發展及本校的轉型與發展,本學院於90年8月正式成立,並將原屬本校教育學院之體育學系(所)、運動競技學系、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調整成立運動與休閒學院,並於95學年度增設運動科學研究所:為提升本院競爭力於101學年度運動競技學系與運動科學研究所整併為「運動競技學系」,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與管理學院餐旅管理研究所整併為「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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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動產業病毒行銷關鍵成功因素探究
    (2014) 邱仕騰
    病毒行銷 (viral marketing) 的目的在於發展與普及服務或產品,透過提供目標群體某種誘因及利用網際網路,鼓勵他們在自己的人際網絡中傳播電子訊息,尤以現代網路社群的使用率持續升高,連帶提升分享訊息的頻率。經由類似病毒擴散的方式,使受品牌或產品訊息感染到的消費者,能自發性的傳遞這類病毒訊息。同時隨著網際網路的使用率提升,運動管理或行銷人員亦逐漸倚賴網際網路做為行銷之工具,而日益增加的網路使用者更促使運動組織願意將資源運用網路上的行銷與活動,進而使運動組織更容易接觸到消費者或球迷。本文運用德爾菲法及層級分析法所建構之運動產業病毒行銷關鍵成功因素結果中可發現,運動產業運用病毒行銷共包含四大構面及廿六項指標,在構面權重表現中病毒訊息內容是最為重要的,其次為病毒訊息來源,再者為病毒訊息散播動機,最後為病毒訊息散播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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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施行對運動行銷業發展之研究
    (2014) 張智瑋; Chih-Wei Chang
    有鑑於全球運動休閒風潮盛行,健康意識逐漸抬頭,運動服務產業儼然已成為全球最具發展潛力的產業之一,此外,自2000年始,國內運動行銷業逐漸蓬勃發展,規模與日俱增,更促進國內運動產業的整體性發展。鑑此,為提升整體運動產業環境,促進我國運動產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力並與世界接軌,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於2012年3月1日正式施行,我國運動產業發展始邁入嶄新的階段。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全文共33條,依其屬性分為四大範疇:運動事業與體育團體;稅捐及租稅優惠;人力資源暨人才培訓;運動場館興設。有鑑於條文內容諸多法條皆適用於國內運動行銷業,因此,本研究旨於探究此些法條對運動行銷業之影響性,並提供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未來推行之參酌建議。本研究首先採用文獻分析法,針對國內運動行銷業之現況與國外運動產業相關法規探討,再運用文件分析法探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內容,最後透過深度訪談方式分析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施行對國內運動行銷業之影響。主要結果發現為:一、運動事業與體育團體相關法條,輔導及獎補助類幫助有限,表揚獎勵類有存在價值及必要性,業務協助類資訊不夠公開及完善。二、稅捐及租稅優惠相關法條,有助運動產業之發展,然申請門檻與條件等限制應加以放寬。三、人力資源暨人才培訓相關法條,法條立意良善,實際應用卻難以落實與執行。四、運動場館興設相關法條,內容僅為協助而無具體規範,對運動行銷業並無實質助益。五、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之整體性,減免稅賦為最有實質效益之法條,未來應健全子法之完善與普及法條之適用性。有鑑於此,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未來之推行應傾聽民意,集思廣義;將運動事業納入其範圍或放寬對其補助之限制;以「便民心態」與「夥伴關係」和民間運動產業業者建立良善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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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巴迪運動在臺行銷策略之研究
    (2014) 楊景証; Yang, Ching-Cheng
    本研究旨在瞭解卡巴迪運動在臺發展現況、臺灣卡巴迪運動單項協會行銷策略之方向性、及檢視臺灣卡巴迪運動單項協會行銷策略之發展。研究對象為中華民國卡巴迪運動協會組織成員、國家代表隊教練及國家代表隊選手。研究方法採質性訪談方式,從受訪者蒐集第一手資料,並將訪談內容錄為逐字稿,加以編碼。研究結果顯示,目前臺灣地區共計有十個縣市成立卡巴迪運動委員會,每年定期舉辦區域性及全國性賽事,並積極參與亞運、亞青盃等國際比賽。其中國內各級賽事參賽隊伍數量,以國中組成長最為明顯。其次,卡巴迪運動協會之行銷策略以普羅大眾為目標市場,採行無差異化行銷,藉由舉辦賽事提供運動參與及觀賞服務,並以升學保送及入選國手參加國際比賽為促銷,期能吸引更多優秀選手投入。第三,採SWOT分析檢視該協會之行銷策略,其優勢是運動規則簡單、場地簡便、競賽富趣味性;劣勢是新興運動項目教練裁判不足、活動激烈選手容易受傷;機會是目前為亞運項目,104年將納入全運會比賽項目,勢必吸引更多選手參與;威脅是面臨少子化危機,運動人口逐年遞減,以及媒體曝光度不足等。經由SWOT分析後制訂該協會在推動卡巴迪運動上之增長性策略、多元化策略、扭轉性策略及防禦性策略。根據研究結果,本研究建議卡巴迪運動協會或許可以藉由推廣沙灘卡巴迪運動、針對偏鄉學校發展為特色運動、成立卡巴迪單項運動專屬網站、加強與企業合作等策略之制訂與執行,以增進卡巴迪運動在臺灣之推動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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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覺價格、品質、價值與參賽意圖—以臺灣地區馬拉松為例
    (2018) 石蔚萱; Shih, Wei-Hsuan
      本研究旨在探討臺灣地區馬拉松知覺價格、品質、價值與參賽意圖之關係。以10年內 (2009-2018年)曾參與臺灣地區馬拉松參賽者為研究對象,於2018年3月26日至3月27日透過網路問卷形式發放630份,有效問卷609份,並以描述性統計、皮爾森積差相關、線性迴歸等進行統計分析:研究發現如下: 一、臺灣地區馬拉松參賽者以男性較多,近年來女性參賽人口大幅度提升;參與概況中, 顯示臺灣已有許多馬拉松深度涉入者;調查最多人參賽的馬拉松中發現:場次北部大於南部,多為大都會區,且多具有國際賽道認證,舉辦皆有五年以上,賽事報名 費介於950-1500元之間 二、大部分參賽者對於價格表示在意,深入了解參賽者運動涉入程度,更能預測其對運動裝備之購買意願;知覺品質當中:環境品質為得分最低,除了需要加強工作人員的專業訓練外,交通接駁、安全措施及路線規劃最需要強化,賽事主辦方需在賽事品質與民眾感受中取得平衡。 三、知覺價值部份中介知覺價格與參賽意圖:顯示價格為影響參賽者參賽的因素之一,探討知覺價格需要與賽事品質或其他因素探討,更能有效預測其參賽意圖。 四、知覺價值完全中介知覺品值與參賽意圖:賽事的品質對於參賽者尤其重要,影響參賽者對於賽事的整體評價,當參賽者能能夠對於賽事產生正面的評價,更成為是否繼續參賽的重要條件。   基於上述理論,賽事品質方面:應致力將賽事推展符合國際競賽標準,獲得更多賽事認證肯定,賽道路線規劃及交通、接駁車上為賽事品質中最需加強的部分;臺灣地區馬拉松參賽者以壯年人口最多,男性大於女性,而女性賽事亦為具潛力之市場,後續賽事舉辦單位可據參賽者背景資料,以精緻化、專業化的理念設計賽事;資訊公開之方式使參賽者易於比較參賽的成本效益;交通住宿及裝備的花費的部分,可規劃相關馬拉松套裝遊程,與相關單位異業結盟,增加參賽者停留時間,促進運動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