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與休閒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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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我國社會變遷與體育發展及本校的轉型與發展,本學院於90年8月正式成立,並將原屬本校教育學院之體育學系(所)、運動競技學系、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調整成立運動與休閒學院,並於95學年度增設運動科學研究所:為提升本院競爭力於101學年度運動競技學系與運動科學研究所整併為「運動競技學系」,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與管理學院餐旅管理研究所整併為「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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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週高強度間歇踢擊訓練 對跆拳道對打選手體能與踢擊表現之影響
    (2023) 黃品博; Huang, Ping-Po
    目的:探討四週專項踢擊與跑步的高強度間歇訓練,對跆拳道對打選手無氧能力、有氧能力以及專項踢擊表現的影響。方法:招募12名大專跆拳道對打選手 (10 男 2 女),經配對後隨機分成2組:高強度間歇跑步訓練組 (n=6, HIITR) 與高強度間歇踢擊訓練組(n=6, HIITK),進行為期四週的高強度間歇訓練,每週3次,每次6至4趟,趟間休息為4至1分鐘,每趟6組,每組20秒 (運動5秒、休息15秒),強度為最大努力。所有參與者在訓練前後都會進行Wingate30秒、20公尺多階段折返跑以及專項踢擊表現測驗。以混合設計二因子變異數分析,考驗無氧能力、有氧能力以及專項踢擊表現在不同訓練方式與不同測驗時間的交互作用及顯著差異。結果:四週高強度間歇訓練後,有氧能力 (預估最大攝氧量) 與無氧能力 (峰值功率、相對峰值功率、平均公率) 均無顯著提升。不過,踢擊組的踢擊總數顯著提升 (92.7± 3.5 vs. 100.3± 4.1次數, p<.05),且訓練後也顯著高於跑步組 (100.3± 4.1 vs. 91.8 ± 6.4次數, p<.05);此外,僅踢擊組在第三、四、五組的踢擊次數有顯著提升 (第三組:18.0 ± 1.3 vs. 19.7 ± 0.5次數, 第四組:17.8 ± 1.2 vs. 19.3 ± 1.2次數, 第五組:17.3 ± 1.4 vs. 19.0 ± 1.1次數, p<.05),但兩組之間的每組踢擊次數則均無顯著差異。結論:四週專項踢擊與跑步的高強度間歇訓練並無法改善跆拳道選手的有氧能力與無氧能力,但因訓練方式的特殊性,專項踢擊的高強度間歇訓練可以改善選手的專項踢擊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