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與休閒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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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我國社會變遷與體育發展及本校的轉型與發展,本學院於90年8月正式成立,並將原屬本校教育學院之體育學系(所)、運動競技學系、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調整成立運動與休閒學院,並於95學年度增設運動科學研究所:為提升本院競爭力於101學年度運動競技學系與運動科學研究所整併為「運動競技學系」,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與管理學院餐旅管理研究所整併為「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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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室內綜合球場之使用後評估研究
    (2006) 吳怡君; Wu, I-Chu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室內綜合球場為師生各項體育活動之主要空間,提供各項體育教學活動、運動代表隊訓練活動以及課餘不同種類的休閒活動空間。本研究之主要目的在於瞭解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室內綜合球場之使用現況以及其體育教學、運動訓練、休閒活動之需求,並圖將研究結果呈現予原始規劃設計者以及場地管理者以弭平設計管理與使用需求之差異;為達研究目的,本研究運用使用後評估(Post Occupancy Evaluation)的方法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室內綜合球場進行現況調查,並針對在此進行之體育教學活動、運動訓練活動以及休閒活動之參與者進行深度訪談以及焦點團體訪談,訪談後整理訪談內容,進行編碼、歸納及分析。 研究結果如下: 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室內綜合球場使用頻繁,老舊不敷使用之設施設備需汰舊換新,原始設計之不足需補以規劃輔助設備,需加強規劃管理機制以維護使用者權益。 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室內綜合球場體育教學資源之提供略顯不足、取得不易。 三、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室內綜合球場運動訓練資訊傳達不易、獨立訓練環境有待加強。 四、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室內綜合球場休閒活動時間空間機會供不應求,無法滿足使用者需求。 五、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室內綜合球場之設置值得正面肯定,但各項服務多限於體育教學時間,課餘時間之運動訓練及休閒活動服務尚屬起步階段,仍有改善空間。 針對以上結果,本研究建議: 一、應汰舊換新各項不堪用之器材設備、添購所需器材設備及增設或開放必要之設施設備。 二、對原始設計之不足應輔以附加設備予以彌補、重新調整加工加以改善、增設增建設施及記取教訓避免重蹈覆轍。 三、對規劃管理機制建議應建立完整的維修保養機制以延長設備器材的使用壽命、加強使用者及管理者教育避免設備器材的損壞、針對既有設施加強管理避免空間浪費、滿足體育教學資源需求、健全運動訓練環境以及改善休閒活動品質。 四、對後續研究建議以量化研究持續瞭解國立臺灣師大室內綜合球場之使用滿意度、對相關體育運動設施進行使用後評估研究及對其他室內綜合球場進行研究加以比較以建立評估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