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與休閒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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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我國社會變遷與體育發展及本校的轉型與發展,本學院於90年8月正式成立,並將原屬本校教育學院之體育學系(所)、運動競技學系、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調整成立運動與休閒學院,並於95學年度增設運動科學研究所:為提升本院競爭力於101學年度運動競技學系與運動科學研究所整併為「運動競技學系」,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與管理學院餐旅管理研究所整併為「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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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視覺環境之跳繩運動訓練對智能障礙者平衡能力的影響
    (2007) 顏惠价; Hui-chieh Yeh
    本研究目的主要在探討八週不同視覺環境之跳繩運動訓練介入,對輕度智能障礙者平衡能力的影響。受試者共有21位輕度智能障礙,年齡介於15到18歲之間,依其意願分組為實驗組的明眼跳繩組(n= 7, mean age 17.2± 1.1, hight 165.4± 12.9/cm, wight 63.2± 8.4/kg)、矇眼跳繩組(n= 7, mean age 16.7± 1.2, hight 162.3± 9.3/cm, wight 62.4± 13.7/kg)與控制組(n= 7, mean age 16. 5 ± 0.8, hight 162.1± 11.0/cm, wight 57.1± 15.3/kg)。實驗組進行八週的跳繩運動,每週三次,每次運動時間為三十分鐘。三組分別在介入前、後進行閉眼單腳站立、平衡木檢測,將測驗所得資料以相依樣本t考驗和單因子共變異數分析進行統計分析,結果如下: 一、在靜態平衡方面:實驗組的明眼跳繩組與矇眼跳繩組,在閉眼單足站立測驗之相依樣本t考驗中,有顯著的改善(p<.05);控制組則沒有改善。 二、在動態平衡方面:實驗組在通過平衡木的測驗之相依樣本t考驗中,雖未達(p<.05)之顯著差異,但其通過之時間有減少的現象;控制組則沒有差異。 三、 三組經共變數分析比較,結果顯示實驗組之動、靜態平衡能力皆優於控制組(p<.01) 。 四、以事後比較分析,發現矇眼跳繩組在動、靜態平衡能力的改善效果優於明眼跳繩組。 本研究之結論為,八週不同視覺環境之跳繩運動訓練,能顯著改善輕度智能障礙的靜態與動態平衡能力,且矇眼跳繩組的改善效果優於明眼跳繩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