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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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院  
  日期 名稱 日期 學程名稱
學士班 四十四年六月設立 教育學院 四十四年八月設立 童子軍教育專修科(44-58)
Department of Scouting Education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副學士
英文學位名稱:Associate Bachelor of Education
    五十七年八月改制 公民訓育學系
Department(Graduate Institute) of Civic Education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 學士
英文學位名稱:Bachelor of Education
簡 稱:B.Ed.
    七十八年八月更改英文系名 公民訓育學系
Department(Graduate Institute) of Civic and Moral Education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 學士
英文學位名稱:Bachelor of Education
簡 稱:B.Ed
    九十一年八月更名採行系所合一 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Department of Civic Education and Leadership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 學士
英文學位名稱:Bachelor of Education
簡 稱:B.Ed.
碩士班     七十九年八月設立 成立碩士班
Graduate Institute of Civic and Moral Education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 碩士
英文學位名稱:Master of Education
簡 稱:M.Ed.
博士班     八十九年八月設立 成立博士班
Graduate Institute of Civic and Moral Education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 博士
英文學位名稱:Doctor of Philosophy 
簡 稱:Ph.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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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治臺時期教育政策與公民教育內容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2005-06-01) 王錦雀
    本文主要目的在探究日本殖民統治臺灣五十年期,殖民政府藉由學校體系和非學校體系內相關公民教育實施內容與成效。日治時期所界定的公民教育目標和實施內容,相較於現今民主法治社會中所期許的公民教育目標和內涵呈現極大的差異性。 簡述日治時期的公民教育特性如下:不管是日治初期的國語傳習所或是後來的公學校、國民學校,都相當重視「尊皇室,愛本國,重人倫,養成本國精神」,而且視其為日治時期公民教育的重要內涵。統治者也希望透過現代教育培養具備現代公民潛力的國民。也就是說,日治時期的教育,冀望透過「公民教育」欲落實的目標在於:加強培養「具有效忠日本天皇國民觀念的人」。日本統治者透過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強化並達成「鍊成皇國民」目標。 為佐證上述論述,深刻剖析日本殖民政府在臺灣所辦的公民教育為必要研究途徑,因此分析「修身」此一對塑造公民特性極具關聯性的教材,是必須的。 本文經分析歸結後,得出下列相關臺灣本島「修身」教科書的目標和特色: (一)從1898年頒佈的「公學校規則」第一條中看出,日本統治者將施德教在授實學之上,承認了道德教育(公民教育)的優位性。 (二)透過「修身」課對臺灣兒進行徹底的變造,使之忘卻漢文化的思考模式和生活習慣;並將臺灣人塑造成守法、勤奮的日本臣民,但又不是成為真正的日本人,亦即,不會要求與日本人同享有的特權或機會。 (三)公學校所使用的「修身」書是由殖民地教育官員特別編撰,且配合每個時期不同的殖民統治政策落加以編修,以利型臺灣人子弟的國民性格。 (四)「修身」教科書呈現強烈的意識型態外,也介紹近代性知識,使得臺灣兒童收了這些近代性的內容後,亦具備成為現公民的潛能。 (五)「修身」教科書隨著戰爭時期的到來 ,課本內容提及日本英雄和日本帝國比重明顯變多了,明顯地看出教育為政治服務的跡象。 (六)公學校內男女學生學習的課程並無差異,整體而言,日本的殖民政策對女子教育較為重視,促使臺灣婦女得以培養專業知能,進入專業和公共領域以展所才。 (七)「修身」教育所教授的道德觀與價值,成功地傳達給臺灣兒童。使得臺灣兒童,在個人道德的行為上,有「很好」的表現。但教科書內容卻較強調服從、勤勞、衛生等特定「道德」規範的養成,避免出現積極鼓勵臺灣兒童養成進取精神的教材單元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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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治臺時期殖民與教育政策之演變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2002-02-01) 王錦雀
    日治時期,教育在臺灣總督府的文治措施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日人試圖藉教育取得臺人的合作和信任,並進一步達成同化目的,將臺灣社會、政治、經濟和文化中的中國傳統教育轉化為日本模式。故以明治維新的西式教育取代臺灣傳統教育。惟臺灣的教育主要在貫徹殖民統治方針,其基本原則均以臺灣總督府的施政方針為依歸。於是隨著統治政策的演變,建立依據根基於殖民體制中的教育政策。 為利於理解,本文係劃分為三個時期,先簡述每個時期的歷史背景,再根據每個時期的施政方針之演變所導致教育政策及制度之改變加以簡述之,歸納三個時期的殖民施政方針及教育政策如下: (一)一八九五年~一九一八年無方針主義及漸進政策期為試驗時期,其殖民政策以「漸進主義」和「無方針主義」為原則,而此時期的重大教育政策為:「推行國語(日語)教育」、一八九六年「頒發教育敕令」、一八九八年「公學校規則之頒布」。 (二)一九一九~一九三六年內地延長主義政策期為進展時期,其採行的殖民政策原則為「同化主義」和「內地延長主義」;展現在教育政策上的重要方針則為:一九一九年發布「臺灣教育令」、一九二二年發布「修正臺灣教育令」以及日臺共學教育政策。 (三)一九三七~一九四五年皇民化政策期為強化時期,其殖民政策以推行「皇民化運動」為主要方針;而此時期的教育政策則為:一九四一年公佈「國民學校令」以及廢除公學校及小學校之分軌學制、一九四三年義務教育制度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