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Permanent URI for this communityhttp://rportal.lib.ntnu.edu.tw/handle/20.500.12235/20

  學院  
  日期 名稱 日期 學程名稱
學士班 四十四年六月設立 教育學院 四十四年八月設立 童子軍教育專修科(44-58)
Department of Scouting Education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副學士
英文學位名稱:Associate Bachelor of Education
    五十七年八月改制 公民訓育學系
Department(Graduate Institute) of Civic Education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 學士
英文學位名稱:Bachelor of Education
簡 稱:B.Ed.
    七十八年八月更改英文系名 公民訓育學系
Department(Graduate Institute) of Civic and Moral Education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 學士
英文學位名稱:Bachelor of Education
簡 稱:B.Ed
    九十一年八月更名採行系所合一 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Department of Civic Education and Leadership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 學士
英文學位名稱:Bachelor of Education
簡 稱:B.Ed.
碩士班     七十九年八月設立 成立碩士班
Graduate Institute of Civic and Moral Education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 碩士
英文學位名稱:Master of Education
簡 稱:M.Ed.
博士班     八十九年八月設立 成立博士班
Graduate Institute of Civic and Moral Education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 博士
英文學位名稱:Doctor of Philosophy 
簡 稱:Ph. D.

Browse

Search Results

Now showing 1 - 3 of 3
  • Item
    高等教育學務人員專業能力指標建構與實證調查研究
    (2014) 陳新霖; Chen, Hsin-Lin
    本研究旨在建構我國高等教育學務人員專業能力指標,並依據建構之指標形成問卷以探討我國大學校院學務人員對專業能力指標重要程度與符合程度的認知。首先歸納分析美國高等教育學生事務相關的重要文獻、報告書與實證研究,以形成本研究指標建構初稿。其次透過焦點團體與二回德懷術專家意見調查,建構出學務人員十個專業能力面向(諮詢與助人技巧、資訊蒐集與分析應用、多元文化能力、人力與組織資源管理、領導能力、學務工作價值理解、法規/政策與治理、專業倫理、學生學習與發展促進與個人素養)以及82項指標。 在實證調查階段,依本研究建構之專業能力指標,自編「高等教育學務人員專業能力指標調查問卷」,並以分層隨機抽樣全國49所大學校院780名學務人員(包含中階主管與一般學務人員),最後獲得有效問卷708份,有效問卷回收率達到90.8%。經統計分析獲得結論如下: 一、學務人員知覺專業能力面向最重要與最符合前五項皆為:諮詢與助人技巧、個人素養、多元文化能力、專業倫理以及資訊蒐集與分析應用,惟排序略有不同。 二、現職、教育背景、輪調經驗、學校類型與學生人數等變項,對學務人員專業能力重要度知覺有顯著差異 三、現職、學歷、性別、教育背景、服務組別、年資與學校類型等變項,對學務人員專業能力符合程度知覺有顯著差異。 四、個人背景(學歷、年資、教育背景、現職、性別)與整體專業能力重要度知覺變項,對學務人員專業能力符合程度比較具解釋力,至於學校環境變項,僅學校類型較具解釋力。   五、個人背景、學校環境與整體專業能力重要度三區組階層迴規模式,對學務人員專業能力符合程度之總解釋力自19.3%到32%之間。 最後本研究針對學務人員、大學校院學生事務處、學生事務專業學會、教育行政主管機關,以及未來研究等五方面提出具體建議。
  • Item
    台北地區國中社會學習領域教師法律教育專業能力覺知之研究
    (2007) 尤勉文
    摘要 本研究旨在了解台北地區國中社會學習領域教師法律教育專業能力之現況與需求,以提供相關單位規劃或辦理師資培育、在職進修及學校聘任公民教師之參考。本研究採用文獻分析、問卷調查方式進行研究,問卷調查乃抽查台北地區50所公立學校國中社會學習領域教師共233人,正式施測有效樣本共206位。調查研究所得資料以SPSS 10.0 for Windows 電腦統計套裝軟體進行描述性統計、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肯德爾和諧係數等統計方法對資料進行分析,研究重要發現如下: 一、國中社會學習領域教師在整體法律教育專業能力自我評量的表現以及實施法律教育的現況均尚佳。 二、國中社會學習領域教師法律教育專業能力的自我評量以及實施法律教育的現況,因畢業科系、教授社會學習領域(公民)課程的年資、教學專長領域、曾在「大學」修習法律課程的數量、曾參加過有關法律課程的在職進修活動次數、對法律的興趣不同而有顯著差異。 三、國民中學社會學習領域教師專業能力與需求 (一)關於教師專業能力 1.過半數的社會學習領域教師覺得教授法律課程是困難的。 2.大多數的國中社會學習領域教師認為大學開設的法律學分,有助於國中法律 教育的實施。 3.大多數的教師認為,教授國中法律教材應修至少8個與法律相關的學分方能勝任。 4.教師們認為教授法律課程,除了基本的法律概念外,最需要具備的是「更多法律知識」。 5.教師們認為比較困難的內容依序為「訴訟法」、「行政法」、「刑法」。 6.國中社會學習領域教師實施法律教學時,熟悉的教學方法依序為,第一「價值澄清法」,第二「議題中心教學法」,第三「道德討論法」。 7.國中社會學習領域教師經常使用的適合法律課程的教學方法依序為,第一「直接講述法」,第二「價值澄清法」,第三「道德討論法」。 8.國中社會學習領域教師無法(經常)使用適合法律課程教學方法的原因依序為,第一「授課時數不足」,第二「班級經營不易」,第三「教學活動示例缺乏」。 9.對所有教授國中法律課程的老師來說,目前教學的困難依序為,第一「授課時數不足」,第二「教師專業不足」,第三「欠缺相關補充教材」。 (二)關於教師專業能力需求 1.幾乎全體的教師肯定實施法律課程的重要性。 2.幾近全部的教師認為有關國中法律課程在職進修是必要的。 3.國中社會學習領域教師認為必需的進修內容依序為,第一「法律專業知識」,第二「法律時事案例分析」,第三「法律(公民)教材的教學方法」。 4.國中社會學習領域教師認為必需進修的法律教學方法依序為,第一「批判思考教學法」,第二「價值澄清法」,第三「議題中心教學法」。 5.多數的社會學習領域教師認為教學研討會對於解決法律教學問題是有幫助的。 6.多數教師肯定現行法律教師手冊的內容對教授法律課程有幫助。 7.國中社會學習領域教師認為現行法律教師手冊應再加強的內容依序為, 第一「教學活動示例」,第二「參考資料」,第三「名辭釋義」。 8.教師認為對於實施法律教學是重要且有幫助的項目依序為,第一「提供與法律教材相關的參考資料」,第二「法律教育網站」,第三「提供輔助教學媒體」。 四、不同背景變項對教師專業能力與需求看法的一致性分析 1.不同背景變項教師對大多數教師專業能力與需求的看法頗為一致。 2.不同背景變項教師對教師專業能力與需求之看法不一致的項目 (1)不同專長領域教師對教授法律課程是否困難的看法不一致 (2)對法律興趣不同之教師對教授法律課程最需要具備項目的看法不一致 針對研究結果,本研究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於國中實施法律課程之必要性應更重視 二、避免配課,正視教師專業 三、資淺教師之法律教育專業能力應持續提昇 四、法律學分應審慎考慮列為必修 五、師資培育修習之法律學分應調整為8學分以上 六、建議師培機構開設中華民國憲法、刑法、民法、訴訟法、行政法五門課程 七、公民科教材教法應加強辯論法、批判思考教學法等方法 八、鼓勵教師在職進修應有妥善辦法 九、研習進修之規劃應符合領域需求 十、教師應積極追求專業成長 十一、教材教法多元化,情意、技能並重 十二、法律相關之教學研討會應發揮解惑功能 十三、授課時數合理化 十四、教師應培養對法律的興趣 十五、教科書之活動設計應更符合需求 十六、教師手冊應再加強教學活動示例、參考資料以及名詞釋義 十七、教學參考資料與教學媒體應多加提供 關鍵詞:社會學習領域、法律教育、專業能力
  • Item
    國中公民與道德科教師專業能力之研究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1998-07-??) 黃心韻
    本研究旨在探討我國國中公民與道德科教師應具備之專業能力,首先以文獻分析及訪談專家學者的方法建立研究架構及教師專業能力項目,並以自編之「國中公民與道德科教師專業能力調查問卷」為研究工具。調查對象包括86位大學教師、100位國中校長、及301位現任國中公民與道德科教師,有效回收率達76%。資料分析經由描述性統計、單因子查變異數分析,及Spearman等級相關等統計方法分析處理,結果依據研究發現獲得如下之結論:一、教師應具備之專業能力,涵蓋「一般能力」、「教育專業能力」、「學科專門能力」等三大領域,十四項能力類別,七十一項能力項目。二、填答者對教師專業能力程度的看法均達「重要」程度以上。三、填答者對教師專業能力程度的看法因背景因素不同而有差異。四、不同職稱的填答者對各項專業能力的看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