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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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院  
  日期 名稱 日期 學程名稱
學士班 四十四年六月設立 教育學院 四十四年八月設立 童子軍教育專修科(44-58)
Department of Scouting Education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副學士
英文學位名稱:Associate Bachelor of Education
    五十七年八月改制 公民訓育學系
Department(Graduate Institute) of Civic Education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 學士
英文學位名稱:Bachelor of Education
簡 稱:B.Ed.
    七十八年八月更改英文系名 公民訓育學系
Department(Graduate Institute) of Civic and Moral Education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 學士
英文學位名稱:Bachelor of Education
簡 稱:B.Ed
    九十一年八月更名採行系所合一 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Department of Civic Education and Leadership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 學士
英文學位名稱:Bachelor of Education
簡 稱:B.Ed.
碩士班     七十九年八月設立 成立碩士班
Graduate Institute of Civic and Moral Education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 碩士
英文學位名稱:Master of Education
簡 稱:M.Ed.
博士班     八十九年八月設立 成立博士班
Graduate Institute of Civic and Moral Education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 博士
英文學位名稱:Doctor of Philosophy 
簡 稱:Ph.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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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中學公民教育法律類教師教學表徵與教學推理之個案研究
    (2003) 杜修言
    摘要 本研究旨在探討國中公民教育法律類教師所呈現之教學表徵與教學推理過程,選取一位國中公民與道德科教師-研究者自己為研究對象,深入其教學現場,觀察其教學實況、反思其教學理念,希望能藉由深刻的教學事件之描述、分析,以充分了解研究者教學表徵與教學推理之展現。 為了達到上述的研究目的,本研究採用個案研究法,但是參與的個案教師較為特殊,乃是研究者自己,因此在性質上,本研究係為「觀察者」即「參與者」之個案研究。為達成研究目的,研究者以12週的時間,運用教室上課記錄、日常與學生、導師的隨機對話、半結構式訪談、反思札記與文件分析等方法蒐集研究所需之資料進行研究,希望能藉由詳細的資料呈現。 本研究共分為五章。第一章為緒論,第二章為文獻探討,第三章為研究設計與實施,第四章為研究結果與討論,第五章為研究結論與建議。本研究有下列三項主要發現: 一、研究者教學表徵的來源,來自以下六項因素: 國小階段當學生的經驗、高中求學階段受良師影響、大學階段於家教與補習班的歷練、初為人師時遭遇實際與理想的衝突掙扎、多年的教學經驗與觀摩學習、與研究者自我的人格特質所影響。各項因素之間彼此互動影響,有相互重疊或整合之現象。 二、研究者所呈現教學表徵的類型及教學特質,經由教室觀察與研究發現之後,分別以教師為主、以教師與學生互動為中心、以學生為主等三種區分,以歸納其進行法律教學時使用的教學表徵類別。但此三類型式並非決然劃分,其中雖以教師主導為主要類型,也可依教學現況隨時調整,儘量在不影響課程進度的前提下,多增加與學生互動的類型。 三、研究者的教學推理與行動過程的模式中,可發現研究者依據單元目標,形成性評量、與學生的互動上,隨時發現學生的學習盲點與狀況,並隨時反思其教學內容,產生新理解後,再進行修正以形成新的教學表徵。 最後根據研究結果,期盼能提供於未來有志於國中公民教育法律類教師教學、及其師資培育單位與未來後續研究具體參考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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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小個案班級運用民主基礎系列《認識責任》教材教學與實踐之研究
    (2014) 林作逸; Tso-yi Lin
    民主社會需要理性、有思考能力、獨立判斷、負責任的公民。法治教育之目的除教導學生遵守法律外,更須強化人權觀念,使學生瞭解公民權利義務,在法治知識與技能和態度涵養過程,理解法治國生活與態度。以學生的具體生活經驗為中心的法治教育,能經由經驗讓學生練習思辨與提升批判思考能力。學習者中心的法治教學重在培養學生批判思考,除能讓學生體現自主、溝通、明辨、分享、正義和諧的世界公民精神外,更能確保自己和社會邁向卓越。 本研究之目的為以下: 一、探討法治教育的理論內涵。 二、探究我國目前小學的法治教育實施內涵。 三、探究以民主基礎系列《認識責任》實施法治教育的教學成效為何。 四、探究法治教育對培養學生批判思考的作用。 本研究藉由文獻探討、教學觀察、文件分析、非正式訪談並以理解與區分資訊、證據與關係省思、對話與論辯、判斷與對話省思、策略分析與行動、討論與分析衝突價值、比較與確立價值重建分類來分析教學歷程中學生批判思考能力表現。研究結論為:法治教育不在於透過法律威嚇制約學生、法治教育目標在實現法治國原則、法治教育目的為建構理想公民社會、法治教育與九年一貫課程社會領域關係密切、單一主題長期教學有助建立法治核心概念、《認識責任》教材包含法治教育的法律知識內容、「責任」主題教學提升民主素養及公民參與、體驗學習取向「責任」主題教學有助學生概念認知學習、體驗學習取向「責任」主題教學能讓學生應用於生活情境、《民主基礎系列》「責任」主題教學課程多元豐富、「責任」主題教學的問題情境提升學生批判思考與問題解決能力、學生中心的「責任」主題教學可練習理性對話並提升公民素養。 基於研究結果,本研究也提出一些建議,分為對教育實務的建議:成立法治教育相關主題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共同成長精進以進行此教材的教學、相關的現代法治理念與法治教育內涵理解及相關教學方法及觀念探討、以《民主基礎系列》教材為基礎整合其他法治教育相關議題,發展學校本位課程落實實施、教學時適度提示教材重要概念架構及構圖並導入體驗學習策略、結合教師專業成長活動,提升法治教育教學知能與實踐、從學生生活經驗結合法治教育核心概念、「責任」主題教學結合班級經營思考,透過與家長聯繫合作結合家庭教育與社區資源,親師合作推展法治教育、「責任」主題教學結合班級經營思考,透過與家長聯繫合作結合家庭教育與社區資源,親師合作推展法治教育、運用核心概念教學「責任」主題,整合各領域的法治教育、注重「責任」主題討論與思辨特色並藉問題情境引導思考、「責任」主題與課程教材應做適度的轉化以符合學生經驗。 對未來研究的建議則分別從研究方法、研究主題、研究對象、研究參與者、研究成效的評鑑、課程教材的深入研究等方向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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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索台灣民眾政治效能感的源起:學校公民教育的解釋
    (2010) 李書怡; Shu-Yi Li
    在民眾的各項政治取向中,政治效能感(sense of political efficacy)可說是僅次於政黨認同,受到學者最多關注與研究的議題(Abramson, 1983: 183)。本研究的目的在於探討台灣民眾政治效能感的源起,研究者將從民眾接受不同時期的學校公民教育,以及公民教育的內涵兩方面切入,觀察民眾政治效能感的差異,研究者將時期方面分為威權與民主時期的學校公民教育;內涵方面則是區別為高中以上(含高中)以及國中以下,以此組合成公民教育四種類型的民眾。   在研究中發現,以學校公民教育的內涵效果觀之,教育程度愈高的民眾,政治效能感愈高;至於在公民教育的時期方面,接受威權時期公民教育的民眾,政治效能感比接受民主時期公民教育的民眾高;若以時期與內涵的交乘效果而言,接受民主時期公民教育且具高中以上教育程度的民眾,政治效能感較高。 進一步透過概似比卡方檢定(LR χ2 test),研究者發現加入學校公民教育的因素之後,不論是內外在效能感的檢定,皆會使模型的解釋力提高,足見公民教育在檢視民眾政治效能感時扮演重要源起的角色。而另外研究者也發現,在模型中,性別、政治練達、政治信任、政黨認同及族群認同等皆是重要的影響變項。 然而,研究者僅以初探性的研究出發,希望透過本研究的發現,使得相關研究學者更能關注教育因素與民眾政治效能感之間的關係,使教育與政治二大人文學科能夠有所交集,並提供後續相關研究的學者一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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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5-1987年台灣國民中學(初中)公民教育課程內涵探討
    (2009) 朱佩恩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結束之下,台灣也結束了日本五十年的殖民,執政當局急於洗去日本在台五十年對於台灣人民皇民化的教化,故實施三民主義教育,以達成建設三民主義新台灣的任務。中華民國政府在接收台灣後的首要目標在於去日本化、行中國化,主要手段之一便是透過教育來實施。戰後台灣在黨國體制的威權統治下,教育的特色包含黨化教育、軍國民教育與民族精神教育。再加上之後國共的分立與分裂,當局政府欲建立起其政權之正當性與仇視中共之意識型態,乃利用教育來推動其教化。1949年國民政府又全面退守台灣,隨者政治局面的改變,台灣成為「反共抗俄」的基地,教育便成為培養國民愛國精神與民族意識之最佳途徑。其中,公民教育為配合國家政策,成為重要課程之一。 國民政府播遷來台之後,因面臨當時政治局勢,且中共占據大陸造成國土分裂,立即面臨執政權生存的危機,為了鞏固政權,藉由實施威權體制,有效地達成社會控制與政權統治的目標。國民政府為保守台灣,並抵制共產浪潮,且希望能反攻回大陸。自九年國民教育實施之後,教育對學童的影響更為深遠。當時受黨國意識濃厚教育的人,現今已成為社會中主要的中堅公民。而此種內涵有亦可能是造成現今台灣政治對立的現況的主因。 此研究以下列方式闡述: (一)解釋時代和社會背景與教育之間的關係。 (二)瞭解1945-1987年間時代背景和政策演變。 (三)分析1945-1987年間台灣國民中學公民教育課程標準內涵與演變 (四)檢視1945-1987年間台灣國民中學公民教育教科書內容分析。 (五)探討1945-1987年間台灣國民中學公民教育課程內涵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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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Rawls公共理性論公民教育
    (2009) 呂啟民; Chi-min Lu
    在自由主義學者Rawls的政治思想中,正義一直是核心的議題,也引發政治理論界熱烈的討論。直到今日,政治、學術、經濟等各界仍經常引用他的觀點。本論文旨在探討Rawls公共理性在公民教育的影響。自由主義學者指出公民德行與公共精神是憲政民主國家能否良好運作的關鍵。由此自由主義學者的觀點出發,本論文從理論探討與公民課程實務分析兩個取徑著手,分析Rawls的公共理性對於當代立憲民主社會的意義、Rawls理想的公民觀為何,以及Rawls的公共理性可以給予公民課程什麼樣的思考方向。 本論文分別從《正義論》與《政治自由主義》檢視良好公民應有的表徵,主張Rawls承續自由主義的差異性原則、寬容、中立性原則及個人主義建構一個正義的社會。正義社會的公民須能遮蔽有利於己的訊息,進行公共事務的討論。此外,公民須具備公共理性的知能,在合理性與相互性前提與他人進行公共論辯。 在公民課程,本研究則發現:隨著解嚴、透過教科書的開放、教學法的引進及課程的改革,公民課程脫離過去威權時代統治馴化的工具。但值得注意的是,由於消費主義、教科書的反智主義及升學主義,公民課程仍停留在社會科學概念的知識傳遞階段,這對公民公共事務的參與會產生不利的影響。本論文的分析結果發現,公民教育的實施必須超越過去純粹知識的教育,加入公共理性的元素,才有助於公民主動參與公共事務,達到全人教育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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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嚴後新世代法治教育:二十年來我國高中法治教育內涵與演變(1995-2014)
    (2015) 羅婷; LO, Ting
    本研究旨在探究解嚴後新世代法治教育:二十年來我國高中法治教育內涵與演變。為達研究目的,本研究採取歷史研究法與內容分析法,研究對象為依據84年課程標準、95年暫行綱要、99年課程綱要所編寫之龍騰版高中公民與社會教科書,並以最新版次為研究範圍。就法治教育內涵方面,以「法治基礎概念」、「憲法與人權基礎概念」、「行政法基礎觀念」、「刑法基礎觀念」、「少年法律基礎觀念」、「民法基礎觀念」、「訴訟法基礎觀念」、「新興法規基礎觀念」等八項主軸進行討論與分析。本研究以此八項主軸探究二十年來我國高中法治教育內涵與演變,根據研究發現作成以下結論與建議: 一、解嚴後公民教育目標的演變:從培養守法行為到重視民主法治精神、從重視社會科學知識轉變為培養未來公民資質。 二、解嚴後高中公民與社會科法治教育內涵的演變如下:(一)逐漸強調「政府守法」之法治基礎概念;(二)重視透過釋憲制度落實人權保障之憲法基礎概念;(三)選擇以「人權教育」為核心主軸的法治教育;(四)強調防止政府權力濫用的行政法基礎概念;(五)重視思辨刑罰目的的刑法基礎概念;(六)強調保護優先的少年法律基礎概念;(七)改採英美法系介紹邏輯之民法基礎概念;(八)強調人權保障的訴訟法基礎概念;(九)漸趨豐富的新興法規基礎概念。 三、歸納研究發現,本研究提出以下建議:(一)對課綱小組的建議:衡量現實教學時數,適當縮編法治教育內涵、考量將國際人權公約價值理念或核心內容納入教材綱要,檢視考試制度是否符合課綱設計理念,可提供相關建議給大考中心。(二)對教師的建議:參與研習進修,增進自身法治素養與法學知識,與他人合作共同研發教案,嘗試多元的教學方法實施法治教育,鼓勵學生發展公民行動方案。(三)對後續研究者的建議:可兼採量化與質性研究方法、擴大研究對象與研究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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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ean Baudrillard消費社理論研究及其在博物館公民教育的意義
    (2015) 魯靜芳; Lu, Ching-Fang
    科技昌明為博物館公民教育帶來極深遠的影響。媒介通過符號,表現消費社會現象。本研究文旨以J. Baudrillard消費社會理論為視角,從而對博物館公民教育呈現的意義進行探討。 本研究一開始得力於G. Deboard、R. Barthes、H. Lefebvre對消費社會符號意涵進行深入淺出的分析,從而得以就J. Baudrillard消費社會理路,作為深入探析的基礎。本研究從符號消費的意涵對博物館公民教育帶來的蘊涵進行認識:(一)進入消費社會中,博物館通過媒介渠道,造成符號增生,過往博物館對公民教育的功能產生變革,符號形構博物館公民教育何種意義?(二)符號消費,帶來公民不同的體驗,符號形構博物館公民教育何種的意義?(三)工藝品、典藏文物通過符號意指形構博物館公民教育何種意義?(四)博物館展示空間開展出美學與想像社會呈現非凡、例外的日常生活形式,通過符號形構博物館公民教育何種意義? 研究發現(一)博物館通過符號激起人們欲望,博物館公民教育透過物件,表達出有關創意累積、時尚博物館文化,經由實踐博物館功能,促使博物館展示作品與公民互動呈現意涵,而得以形構公民學習新型態,再現公民美學素養。(二)博物館試圖經由體驗教育,達到寓教於樂合一。(三)博物館以科技媒介呈現展示物,企盼對博物館角色進行定位,此舉將有益於博物館推動公民教育,並藉此推廣公民科技素養能力。(四)博物館生產脈絡,表徵出公民集體歡快感,為博物館經營及營運,帶來長足的成長,博物館商品文化時尚化與創新化,對公民誘惑及收編,以便於進入博物館傳遞的知識體系,形構社會潮流、風尚的轉向。 然而媒介呈現的內爆,展現了符號的飄盪性,鬆脫了公民教育的社會實在,此一影響,值得博物館公民教育研究,進行深入的檢視。 學者們較少從社會學領域觀點,對博物館公民教育進行深入的透析。隨著消費社會的臨來,本研究希冀能對公民教育的研究,起一點推波助瀾的效果。 關鍵字:J. Baudrillard、消費社會理論、博物館、公民教育、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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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來的公民、現在的參與者!─高中生政治參與歷程經驗初探
    (2015) 倪芊熙; Ni,Chien-Hsi
    摘要 本研究以臺北市立高中具有政治參與經驗的學生為研究對象,透過訪談,瞭解高中生進行政治參與的經驗歷程。研究目的欲探討高中生在進行政治參與的動機、途徑、目標與過程中的困境與挫折;並嘗試以賦權之觀點分析高中生在政治參與後中的轉變,瞭解高中生如何思考他們學生身分與公民身分,最後希望根據研究結果,嘗試提出對於高中公民與社會課程應如何針對學生進行政治參與教學之建議。 本研究採取質性研究,以七位臺北市高中具有政治參與經驗的高中生作為研究對象,透過一對一訪談的過程,取得研究對象過去政治參與的經驗歷程及其在參與後的各種反思,作為本研究主要分析的資料,將資料進行分類編碼與分析,以描繪出高中生政治參與的圖象。 根據本研究分析,發現高中生參與政治的契機可能是因為透過網路等媒體,對社會發生的重大事件產生好奇,或是在經驗者的引導下開始進行參與。高中生進行政治參與的途徑相當多元,除了年齡限制的行動外,其餘的參與和一般公民相仿,具有參與的可能性。其在過程中的困境與挫折,主要可能來自個人自己心態的調整、家人的不認同或反對,以及來自學校的壓力,包括學業壓力、同學的冷漠與教師的否定,而決定持續進行參與的原因則與高中生積極的政治責任感與政治效能感有關。在政治參與的過程中,高中生獲得個人能力的提升並增進自我效能感;在人際關係上能更順利與他人進行意見的交流,能對他人產生影響力;最重要的,高中生能在政治參與的過程中,意識到權力關係的競爭與分配是問題的核心,期望透過實際行動獲得權力並改變現存不合理的權力壓迫。 政治參與過程中,除了讓學生進行自我探索外,更能促進學生對其公民身分的認同與實踐,同時也能讓社會肯定學生政治參與的意義與價值。故針對高中公民教育,本研究提出以下之建議:公民教師應在課程教學與課外活動的安排積極提供資訊、融入參與的活動,並鼓勵學生進行參與。高中生不但是未來的公民,更應該同時是公民社會的具主體性的參與者,政府與學校應肯定學生參與的價值,降低參與的限制,不應打壓學生的參與行動。 唯有透過參與實踐與反思,提升公民的權利意識、認同公民責任,讓公民願意實踐參與,才有可能建構更成熟完善的公民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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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中公民教育對學生公民規範認知與權利意識的影響:一項定群追蹤研究
    (2019) 李怡岑; Li, I-Cen
    研究者為現任國中公民教師,有感於近年來以學生為主體的社會運動頻繁,研究者欲探知學生自發性的行動,是否與學生認為這是“好公民”應有的行為有關?而學校的公民教育,是否會影響學生的認知態度?又學校因素的差異是否會影響學生的學習效果?本研究以兩所社經地位不同的國中八年級學生為研究對象,以「公民規範認知」與「權利意識」為研究要點,以相同的題目進行一學期共兩次的定群追蹤調查。 研究發現如下:一、公民教育能有效提升學生的公民規範認知與權利意識。二、課程感知越高的學生,公民規範認知與權利意識的進步幅度越小。三、公民教育的效果,沒有學校之間的差異。本研究結果顯示,公民教育作為後天的學習管道,可以避免學校之間的差異繼續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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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學通識經濟教育課程內涵與實施之研究─以臺灣北部國立大學為例
    (2006) 紀博棟; CHI, PO-TUNG
    大學之通識教育課程非常重要,可以培養「完整的人」,是一種「全人教育」。其中,經濟教育是大學通識教育中一個重要的主題,也與公民教育之成功與否關係密切。而在臺灣北部各國立大學對所有大專院校具有重大之影響力與指標作用,因此,非常值得深入研究。具體之研究目的除了對於通識經濟教育相關研究文獻等進行探討與評析之外,主要還包括五大面向研究目的,並針對此相關研究文獻、五大面向與其中三十四個子項之研究問題進行深入研究。 本博士論文在資料收集與分析等方面兼採文獻分析法、質的研究與量的研究等研究方法,經由文獻探討、訪談與問卷調查等收集與探討研究資料,詮釋、批判與統計方法等分析研究資料,深入研究臺灣北部各國立大學通識教育中經濟教育課程內涵與實施等各種問題與其未來發展之情形。最後得出本研究之結論與建議,如下: 1.根據相關研究文獻的探討發現,通識經濟教育課程或其他通識教育課程,應該與各學系的專業課程一樣重要。 2.根據相關研究文獻的探討發現,通識經濟教育之研究較其他通識教育課程少,而且通識經濟教育課程較其他專業課程與通識教育課程少受到重視。 3.本研究探討與評析16個通識經濟教育理論,這些理論大多數可以做為通識經濟教育之理論基礎。 4.根據本研究針對臺灣北部各所國立大學之文件資料分析,發現各校通識經濟教育課程之一般實施情況有差異存在,而且較其他一般通識課程弱勢。 5.根據本研究針對臺灣北部各所國立大學之教育行政人員訪談分析,發現各校通識經濟教育課程之組織等實施情況、認知與態度有差異存在。 6.根據本研究針對臺灣北部各所國立大學之教師訪談分析,發現各校通識經濟教育課程之教師教學實施情況、認知與態度有差異存在。 7.根據本研究針對臺灣北部各所國立大學之學生問卷調查與統計分析,發現各校通識經濟教育課程之學生學習情況、認知與態度有差異存在。 8.是以在清楚各校相關政策與實施情況,以及教育行政人員、教師與學生等各方面的認知與態度之後,必須針對通識經濟教育進行改革,以培養大學生成為真正具備基本經濟知識的現代理想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