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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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院  
  日期 名稱 日期 學程名稱
學士班 四十四年六月設立 教育學院 四十四年八月設立 童子軍教育專修科(44-58)
Department of Scouting Education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副學士
英文學位名稱:Associate Bachelor of Education
    五十七年八月改制 公民訓育學系
Department(Graduate Institute) of Civic Education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 學士
英文學位名稱:Bachelor of Education
簡 稱:B.Ed.
    七十八年八月更改英文系名 公民訓育學系
Department(Graduate Institute) of Civic and Moral Education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 學士
英文學位名稱:Bachelor of Education
簡 稱:B.Ed
    九十一年八月更名採行系所合一 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Department of Civic Education and Leadership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 學士
英文學位名稱:Bachelor of Education
簡 稱:B.Ed.
碩士班     七十九年八月設立 成立碩士班
Graduate Institute of Civic and Moral Education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 碩士
英文學位名稱:Master of Education
簡 稱:M.Ed.
博士班     八十九年八月設立 成立博士班
Graduate Institute of Civic and Moral Education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 博士
英文學位名稱:Doctor of Philosophy 
簡 稱:Ph.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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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小學生法治概念認知與態度形塑之教學研究─從美國公民教育中心《民主基礎系列》教材的觀點談起
    (2009) 黃國峰; Kuo-Fong Huang
    近幾十年來,台灣雖然歷經了一連串的民主政治改革,但與民主有密切關係的法治理念,仍然未普遍深植於社會之中。在一般人的觀念中,常認為法治教育就是法條宣導。因此,在現今的中小學校園中,法治教育等同犯罪防治教育,法律一再被強調其違法制裁的手段,忽略法律的程序正義與人權保障面向。基於這樣的問題,本研究擬以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等民間團體自美國公民教育中心所引進的《民主基礎系列》教材為核心,從權威、隱私、正義、責任等四個基本概念,重新去思索法治教育的內涵,並藉由參與教學、生活觀察及質性訪談來探討《民主基礎系列》教材在國內實施之教學成效,進而了解師生對教材之觀感與評價。本研究之目的如下: 一、 剖析美國公民教育中心《民主基礎系列》教材之課程、教學及師資訓練的內涵。 二、 了解國內小學生活課程、社會學習領域教材之法治課程與教學的內涵。 三、 探索《民主基礎系列》教材對國小學生法治概念認知與態度之形塑歷程與成效。 四、 探討學生與教師對《民主基礎系列》課程與教學之觀感和評價。 本研究經由參與教學、觀察及訪談,所獲致的結論為:首先,《民主基礎系列》教材教學之實施,的確有助於學生法治概念之認知與法治態度之形塑,這種改變不只侷限於教材知識之獲得,更顯現在學生的行動、實踐層面,但如此轉變易與家長、教師管教態度和價值觀,產生衝突,形成兩難困境。其次,擔任參與教學之教師在教學歷程中,本身的法治概念、態度與輔導管教理念,亦隨著教材的施教而受影響、改變;最後,就《民主基礎系列》教材在國內的可行性與限制而言,基於現今課程結構及校園現況,時間因素是對於這套教材實施之良窳,具有決定性影響;而教材在施教過程中,受訪教師們認為思考工具之簡化、教學品質之提昇、學生作業完成方式及教材施教順序,都必須作進一步之轉化,方能適用於國內的教學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