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資訊專業學院—資訊教育研究所

Permanent URI for this communityhttp://rportal.lib.ntnu.edu.tw/handle/20.500.12235/25

資訊教育研究所之碩士班成立於民國80年,博士班成立於民國86年,目前研究生共約160名。本所原屬資訊教育學系,於95學年度起因應系所組織調整,成為獨立研究所,歸屬教育學院。

本所以『資訊科技教育』和『數位學習』兩個專業領域之研究發展與人才培育為宗旨,課程設計分別針對此兩個專業領域規劃必、選修專業科目,提供學生紮實而嚴謹的學術專業知能及個別化之研究訓練。本所教育目標包括:

1、培育資訊科技教育人才;
2、培育數位學習產業人才;
3、培育資訊科技教育與數位學習研究人才。

本所目前六名專任教師,四位教授,二位副教授,在資訊教育領域均具有豐富之教學與研究經驗且均積極從事研究,每年獲科技部補助研究計畫之平均數量與金額在本校名列前茅。另外,本所教師積極參與國內重大資訊教育政策及課程綱要之制定,積極推動國內資訊教育之發展。
 

Browse

Search Results

Now showing 1 - 2 of 2
  • Item
    導入「惡魔代言人」角色於線上小組合作論證中對國小六年級生發展論證能力的影響
    (2012) 黃曉慧
    本研究旨在探討非同步合作論證中學生於兩人小組內輪流扮演故意唱反調之惡魔代言人對其發展論證能力、學習網路著作權、以及小組互動特徵的影響,並瞭解學生對於兩人小組中有「惡魔代言人」的觀感。本研究採準實驗研究法,國小六年級學生共六個班級174位學生參與實驗活動,從中抽取三班為實驗組,另三班為對照組,以有/無導入「惡魔代言人」角色為實驗處理。班級內隨機分派兩人一組於研究者所架構的網路平台進行非同步論證活動,並透過此系統收集學生學習過程的活動紀錄。實驗程序歷時15週,利用各班每週一堂40分鐘的電腦課於電腦教室進行實驗活動,以網路著作權議題為論證主題。研究結果顯示,導入「惡魔代言人」角色能夠幫助學生提供有說服力的證據來支持自己的論點、以及從不同立場思考議題以提出反駁,但對學生發表個人論點、及說明論點和證據之間關係的理由方面無影響。在學習著作權方面,導入「惡魔代言人」角色有助於學生學習相關知識,以及有助於前測態度分數較低的學生改善其對網路著作權的態度,不過在行為意向上則無影響。此外,本研究也發現有導入「惡魔代言人」的小組傾向評鑑自己與組員的論述,且學生對於反駁的態度會影響扮演的意願,而無導入「惡魔代言人」的小組傾向建構論述元素,少有互相評論的情形。最後,針對研究結果提出討論與相關建議。
  • Item
    扮演惡魔代言人策略對國小高年級學生進行線上社群合作論證的影響
    (2012) 林德圭
    本研究旨在探討扮演「惡魔代言人」策略對國小學生進行線上論證的影響。本研究採準實驗研究法,邀請206位國小六年級學生進行為期三週的線上論證活動,並將參與者隨機分為「惡魔組」與「無惡魔組」,其中扮演「惡魔代言人」角色的學生在論證活動期間需執行「惡魔代言人」的任務,指在進行線上論證時需檢驗他人發表的論述,並針對論述進行質疑、挑戰、或要求補充資料。由於此三週的線上論證活動主題是以網路著作權倫理與法律的內容為設計基礎,故除了檢視學生的論證能力外,亦同時檢視網路著作權倫理與法律的知識、網路著作權倫理與法律的態度、與網路著作權倫理與法律的行為意向來瞭解在線上論證中導入「惡魔代言人」策略的效果。研究結果顯示在論證能力方面,「惡魔組」在證據及反駁的後測分數顯著高於「無惡魔組」;而在網路著作權倫理與法律知識、態度、行為意向方面,兩組的後測分數皆沒有顯著差異。